1、脱硫特许权经营调研报告发布日期 :2011-10-17 15:35:20【点击次数:55】作者:安全生产部 张燕京2011 年 9 月 13 日至 14 日在分公司周总的带领下,分公司一行 6人对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脱硫特许权经营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学习,通过与安徽分公司、洛河电厂和脱硫特许权经营单位大唐环境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参观现场和查阅相关资料,对脱硫特许权经营的模式和运营方式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分公司脱硫特许权经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一、 洛河电厂脱硫特许经营基本情况(一)概况洛河电厂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试点两家,另一家为托克托电厂)开展脱硫特许权经营工作,
2、特许权经营单位是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科技公司)。洛河电厂二期、三期烟气脱硫特许权经营项目分别于 2008 年 7 月、9 月开始实施,一期烟气脱硫特许权经营项目于 2009 年 8 月 5 日开始实施。脱硫资产通过整体全额评估转让给大唐科技公司。开展脱硫特许经营以来洛河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状况良好,投运率保持98%以上,平均脱硫效率 95%以上,多次受到各级环保部门的表扬。(二)经营模式1、特许经营费用按基本电量 1.5 分/kwh(脱硫电价全额),超发电量 0.5 分/kwh 与大唐科技结算。2、生产运行消耗材料由大唐科技负责采购、化验,脱硫副产品(石膏)由大唐科技处理;修
3、理费用由大唐科技按基本定额保证,改造及需增加费用由大唐科技追加;水、电等能耗按计量全成本结算。3、运行、检修工作采用合同承包方式由洛河电厂负责,费用单独结算;4、结算采用按月结算,次月结帐,双方互开增值税发票。(二)管理模式1、大唐科技成立特许经营分公司负责项目管理大唐科技公司成立了大唐科技洛河特许权经营分公司(洛河脱硫特许权经营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分公司设立了安全生产部、设备管理部、综合经营部,设定员 22 人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安全生产部设有运行主管、安全主管和化验主管,负责脱硫装置的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和石膏、石灰石等化验工作。设备管理部设有工艺点检、电气点检、仪控点检,负责设备
4、管理、备品备件管理。综合经营部负责财务、计划统计、物资采购等工作。2、运行、检修采用合同承包方式由洛河电厂负责洛河电厂脱硫运行设立脱硫分场负责脱硫运行工作。脱硫分场设管理人员 12 人,运行人员 49 人,主要人员为企业大集体人员。检修工作由洛河电厂检修公司各专业参照企业设备划分分别负责。3、日常管理纳入洛河电厂统一管理脱硫项目部和脱硫检修、运行管理统一纳入洛河电厂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在日常管理中,项目部作为洛河电厂二级管理部门管理,参加所有生产管理会议;运行和检修管理作为工作责任主体,纳入洛河大绩效考核(两全管理)。二、洛河电厂脱硫特许经营主要特点及优势1、荣辱与共,风险共担“荣辱与共、风险共
5、担”这句话,在洛河电厂领导介绍情况时多次提到,正是基于这样一个出发点和共识,洛河特许权经营工作中实际采用一体化的管理思路,充分发挥了大唐科技公司专业管理优势和洛河发电厂人力资源、现场资源优势,把大唐科技公司与电厂自身的优势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发挥最大效应。双方从大局出发、相互支持、合作共赢,实现了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了特许经营的优越性。2、力量充足、专业管理洛河电厂特许经营实施后科技公司在现场定员 22 人,现场的人员力量、技术力量得到大大加强,脱硫管理从组织上、技术上得到充分保障,电厂的管理压力得到大大减轻。一方面,大唐科技公司充分发挥了环保专业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托其专业技术特长和丰富经验,开展
6、设备点检,加强技术监督管理,专门建立了脱硫化验室,定期对石灰石、石膏、吸收塔浆液、水质等项目化验分析;专人负责对重要表计进行维护,定期进行比对和标定,保证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通过各项数据分析及时判断和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和难点指导运行和检修人员工作,确保系统的健康运行。另一方面,大力加强人员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大唐科技公司作为集团公司脱硫上岗培训的承办单位,对电厂的脱硫运行人员全面培训,洛河脱硫运行分场脱硫运行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大唐科技公司和洛河电厂全面规范了脱硫安全、设备、运行、检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保证脱硫装置的正常运行建立了较完备的运行、维护、监督管理体系。现场参观各项
7、生产运行管理规范、到位,日志、记录齐全。3、硫份较低,物耗受控洛河电厂总体燃煤硫份在 0.65%,较为稳定,脱硫运行成本总体较低,脱硫电价利润空间较大。实施特许权经营后,通过优化运行,设备稳定,进一步降低了运营成本。脱硫各项生产费用能够按照集团公司修理费基本定额标准提取,实现了费用专款专用,脱硫运行维护资金得到有力保障,更进一步的保证了脱硫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4、煤质稳定,矛盾较少洛河电厂主要燃煤为本地煤种,煤质较为稳定,硫份较低,变化不大。在脱硫特许经营中最难以界定的安全及经济责任上出现的矛盾较少,双方此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不明确,异常责任认定基本以双方协商为主,具有企业的特殊性,参考意义不大。
8、三、分公司实施脱硫特许经营的建议1、实施脱硫特许经营是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大趋势。从外部看,随着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环保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无论是政府还是各发电集团公司都将脱硫特许经营,实现环保设施的专业化管理作为提升环保设施运行水平、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手段。江苏省已多次会议提出将开展脱硫特许经营和脱硫、脱硝 CMES系统统一委托管理的想法。各集团公司均已建立本企业脱硫特许经营产业平台,并在本集团范围内大范围的推广,国电江苏 2010 年已与国电龙源签订现有机组和今后新建机组脱硫的全面特许经营合作协定。集团公司基于专业化管理和“归母利”最大化的因素,也已在安徽、山东、河南、大唐国际开展试点
9、,最终也可能将全面实施。从分公司内部看,一方面当前系统内部脱硫总体技术、管理力量不足,需要通过专业化管理提升运行水平,减轻管理与环保考核压力;另一方面徐塘公司脱硫急需改造,资金问题无法落实,必须采用特许经营解决资金难题。因此,实施脱硫特许经营是分公司环保设施管理的大趋势,在当前环境下,应尽早实施。2、脱硫特许经营实施条件应根据两厂情况,区别考虑当前徐塘、南电两厂面临的条件完全不同,徐塘公司煤质硫份高,设备可靠性差,环保风险较大,无论投资还是运营成本、环保考核均较高,脱硫电价利润空间不大;而南电设备总体情况较好,煤质硫份相对稳定,环保风险较小,利润空间较大。首先要从徐塘开展脱硫特许经营工作,同时
10、随着脱硝工程的改造,统筹脱硫、脱硝收益,考虑脱硫、脱硝同时开展特许经营。南电视情况下一步开展。鉴于两厂均现有足够的定员从事脱硫运行工作,为保障企业人员的利益和便于内部管理,分公司系统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管理模式建议采用洛河电厂专业管理加厂内返包模式。3、要进一步做好脱硫设施特许权经营的责任界定和合理利用国家政策的研究工作。对电厂来说还是一个全新的经营方式,相关的经营模式、运营方式和协议条款还很不完善,如脱硫设施运营安全责任的界定、环保责任的界定以及环保管理部门等对电厂的考核等都均没有明确的规定参考,且各厂的条件和运作模式不同也需要根据企业情况进行研究、完善。当前特许经营相关结算、税收等政策国家规定也很模糊,无法减免税收、税率偏高、重复计税等情况普遍存在,需要深入研究,合理争取和利用好国家政策。4、脱硫特许经营应考虑可能带来的企业考核上的风险脱硫特许经营尽管会对环保设施运营和企业三产发展带来一定益处,但必然降低企业盈利能力。集团公司已经考虑将此因素列入企业年度目标调整中,但对于处在盈利边缘的企业可能由盈利企业转入亏损企业,造成考核性质的变化,应引起充分的重视,做好相关的政策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