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器具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风电场的工器具管理,提高工器具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增加全体职工爱护公共财产的意识,确保工器具的安全合理使用,保证运行检修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1、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风电场工器具的保管、发放、使用。1.2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安生部负责补充解释。2、工器具的保管2.1 各风电场内所有工具都必须建立台账,需明确数量、存放地点、保管责任人等内容。工器具的保管应做到整洁有序,注意防潮、防锈。2.2 工器具应专架、专柜存放,严禁随地胡乱堆放。2.3 工器具应摆放整齐,并定期保洁、保养。2.4 工器具应按照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电气
2、预防性试验规程等有关规范定期检验维护,并记录在册。2.5 工器具应委任专人保管,公司公用工器具由经营负责保管,班组公用工具由班长或委托专人保管。保管员应定期核对工器具数量,检查工器具完好情况,对工器具的保管、发放、维护、安全负责。2.6 应建立工器具台帐,做到领、存、发 帐目清楚。2.7 严格执行安全工具管理三十二字,即:妥善保管、择优选购、按需分配、登记造册、定期检验、坏的封修、缺的补齐、正确使用。3、工器具的发放.3.1 公用、个人工器具根据工具的种类、使用频率等定期发放,工器具配置、发放由计划经营部负责3.2 工器具应建立完整的档案,每次发放工器具的规格、数量必须有保管员统一登记注册备案
3、。3.3 借用工器具必须登记,由保管员统一发放。3.4 借用的工器具必须在三天内归还仓库,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的,要提前与保管员说明,归还时应保持工器具洁净、无损。3.5 外单位借用工器具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借用,并设有外接台账。3.6 所有在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及检定装置,均按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规定办理计量标准考核手续,取得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证。3.7 计量标准器具必须在受控的环境中使用,标准仪器、仪表搬运时,应有防震措施。存放标准计量器具场所,要干燥、通风、清洁卫生。温湿度响应稳定,室内不得存放腐蚀性物质。3.8 经检定的标准计量器具和检定装置,凡基本误差不合格的,应停止使用并送至有关部门进行修理、调整以恢复其计量性能。4、工器具的使用4.1 在发放周期内,工器具损坏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野蛮使用、恶意破坏的将严肃处理。4.2 领用人应爱惜工器具,防止损坏和丢失,保管员要建立损坏及丢失台账。4.3 每位职工均应自觉爱护公用、个人工具,定期保养维护。4.4 每位职工均应熟练掌握本专业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基本维护技能,详细了解工器具的使用注意事项。4.5 工器具使用前、后均应检查外观、绝缘、传动部件、受力部件的完好情况,发现异常的应及时处理,严禁违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