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节地及施工用地保护措施1、 应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需求等因素合理布置施工临时设施。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应紧凑,应减少废弃地及死角。2、 施工临时设施不宜占用绿地、耕地以及规划红线以外场地。3、 对于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土壤侵蚀、流失。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4、 施工现场应避让、保护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条文说明: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若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