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F:93-181 合同编号 签证编号 安 徽 省小 型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补 充 合 同发包人(建设单位): 承包人(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 徽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安 徽 省 建 设 厅 监制中 国 人 民 建 设 银 行 安 徽 省 分 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立合同单位: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筑安装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括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内容 四、工程总造价: 五、质量等级: 合格 六、开竣工日期: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工期 天。第二条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项方式承包。1、包工不包料;2、包工包料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3、其他。第三条 价款支付与结算一、开工前,按建安工作量的 / %预付工程备料款;二、工程施工到中期,按合同总金额 / %预付;三、工程款,工程竣工一次付清;本条未尽事宜按双方协商解决。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