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教职工在职学习备案表工作证号 姓名 性别来校工作时间所在院系/部门最高学位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获 学位现从事工作 现从事专业 现任职称拟报考学校 拟报考学位及专业所在院系/部门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单位行政公章年 月 日学校人事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 公章年 月 日说明:1、报考各类在职学习人员需在校在岗工作连续满 1 年,入学日期距来校工作日期需连续满 2 年;2、在职学习未毕业或毕业未满 1 年者,不得以任何形式报考其他高一层次的学习;3、在职学习不得报考京外地区的学校;4、各单位主管领导应根据报考人的工作表现和本单位工作需要,对报考人的申请予以认真审核;5、报考人报考各类在职教育,必须明确该教育是否获得国家教育部的承认;6、没有报考备案的学习,学校不予承认;7、本备案表报考人需提交一式两份,审核后报考人和人事部门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