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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ppt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795201 上传时间:2018-04-24 格式:PPT 页数:77 大小:1.09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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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本次授课主要内容,一、我国煤矿基本情况二、我国煤矿职业病发病情况三、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与标准基本情况。,第一章 综 述,第一节 我国煤矿基本情况 一、我国煤矿的现状 由于煤炭资源的埋藏深度不同,一般相应的采用井工开采和露天开采两种方式。 可露天开采的煤炭资源在总资源中的比重大小是衡量开采条件优劣的重要指标,我国可露天开采的煤炭储量仅占7.5,美国为32,澳大利亚为35。 井工开采条件的好坏与煤矿中含瓦斯的多少成反比关系,我国煤矿瓦斯含量高,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的矿井占40以上。就整个煤炭行业而言,存在着作业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职业病威胁等客观问题。,我国煤矿基本情况可概括如下:,1煤

2、矿数量多,生产集中度低 截至2007年底,全国煤矿总数约18611处。其中,核定生产能力小于3万ta的煤矿约为7000处,占煤矿总数的42.9,核定生产能力在120万吨4ta以上的大型煤矿约为245处,仅占煤矿总数的15。 2007年,全国原煤产量为25.23亿吨t,平均单井产量仅13.6万吨t。,2.煤炭产量高,居世界首位,同时又是煤炭消费大国,2012年,全国原煤产量为36亿吨,约占当年世界原煤生产总量的48,居世界首位。我国是煤炭生产大国,同时也是煤炭消费大国。 煤炭消费约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70。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因而能耗较大,据统计,每增加1美元的GDP,我国所耗能

3、源为世界平均量的3倍,美国的4.7倍,德国的7.7倍,日本的11.5倍。加上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步伐加快,因此能源需求膨胀,特别是对传统的煤电依赖性较大。,中国与世界主要能源消费结构,3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结构性差异很大,我国煤矿中,既有代表世界先进水平生产工艺和技术的现代化矿井,也有用最原始落后的生产方式生产的矿井;既有自动化、智能化管理的矿井,也有靠人力落煤、畜力运输的煤矿,生产力层次多,结构性差异很大。2006年,全国煤矿平均采煤机械化程度仅为45,主要技术装备陈旧,与发达国家相比性能指标落后10年左右。 4.以井工煤矿为主,露天煤矿数量和产量比重较小 我国煤矿以井工开采为主,露天煤矿

4、数量和生产能力分别占全部煤矿的O2和5。,5煤矿数量上以乡镇煤矿为主,产量以国有企业为主,按2005年统计数字,乡镇煤矿在数量上占全国煤矿的88.3,生产能力仅占全国煤矿生产能力的40.2; 国有煤矿在数量上仅占全国煤矿的11.7,但其生产能力占全国煤矿生产能力的59.8。 2007年,国有煤矿生产原煤15.66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62;乡镇煤矿生产:原煤9.57亿吨t,占全国总产量的38。,6.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受教育的程度偏低,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大多数是农民工,没有经过专业的生产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大多数人也没有接受过较高层次的教育,因而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意识薄弱,自救意

5、识和能力不强,往往在生产过程中不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措施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在发生突发事件后不知所措,不能有效自救。,7、煤矿分布的自然条件恶劣生产设施落后,安全设施不完善,我国煤矿储量大、分布广,但大都属于井工煤矿,瓦斯浓度高,因此开采难度较大,技术要求高,在开采过程中稍有不慎,便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 我国煤矿分布的特点决定了我国煤矿生产成本高,而大多数生产者又属于小企业主,缺乏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因此很多煤矿生产者在安全设施配备上显得力不从心,同时地方财力有限,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造成煤矿生产设施落后、安全设施不完善,这无疑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二、我国煤矿的发展趋势,l、煤炭科技进步加

6、快,煤炭科技创新机制逐步形成 煤田地质高精度、数字勘探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不同地质条件下高产高效开采技术基本成熟,深井、厚松散层煤矿建设工艺,薄煤层机械化开采工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高参数、自动化、成套装备设计与制造技术能力明显增强;矿井水害、冲击地压等灾害防治技术有了新的突破,煤矿瓦斯防治技术取得进展;煤炭清洁生产技术趋于成熟,煤炭气化、煤化工等技术已经从工业试验阶段向工业生产阶段转变。,2煤矿装备制造业发展很快,与国外差距越来越小,近年来,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煤矿装备制造业有了长足的进步,煤矿主要设备都可以实现国有化,且性能指标有了大幅度提高,与国外差距越来越小。 目前,我国除神华集团神东公

7、司综采设备几乎使用进口设备外,其他煤炭企业主要依靠国产设备,进口量不是很大。国产设备与进口设备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寿命和可靠性方面,差距在10年左右。3煤矿现代化建设发展很快,行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不断提高 2006年,全国建成高效矿井219处。这219处高效矿井生产原煤7.02亿吨,平均单产量为320.7万吨,单井利润达1.65亿元,采煤机械化程度达98,原煤工效为18.8t工,百万吨死亡率为0.06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接近或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成为中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典范。,4国家推行大集团战略,生产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为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近年来国家推行大集团战略,积极组建煤炭大集团。经过联合和重

8、组,已形成跨地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3家,区域煤炭集团11家。 截至2007年底,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达到7066家。其中,原煤年产量超过千万吨的企业有34家,产量规模超过11 亿吨的煤炭企业所占比重达到了45,市场占有率比2001年的30.8上升14.2个百分点。 大、中、小煤矿的产量比重为50:12:38。,5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实现矿井安全高效,2010年10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出关于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提出“地方要把小型煤矿机械化纳入地区煤炭工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工作目标,即小型煤矿

9、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到2012年底分别达到45和70,到2015年底分别达到55和80以上。提高小型煤矿的机械化水平,是改变煤炭工业生产方式落后局面的现实要求,是提升矿井规模、提高资源回收率、实现煤炭工业现代化的关键,也是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途径,保障了人身安全,提高了待遇,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2012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374 告别“血煤”,我国煤矿安全形势有根本性好转,第二节 我国煤矿职业病发病情况,1、职业危害: 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

10、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煤矿职业危害事故: 是指煤矿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造成伤亡、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中国职业病统计表,职业病发病形式严峻,中国前三位职业病比例值,09煤矿每年有5.7万人患上尘肺病,因尘肺病死亡的则有6000余人,是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两倍。,一、职业病种类,根据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职业病的种类可分为十大类115种。(一)尘肺(13种)(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三)职业中毒(56种)(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五)生

11、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六)职业性皮肤病(8种)(七)职业性眼病 (3种)(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3种)(九)职业性肿瘤 (8种)(十)其他职业病(5种),13种法定尘肺病,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铸工尘肺,铝尘肺,其他尘肺,矽肺(silicosis)为最严重,其次为石棉肺(asbestosis),煤矿职业病,二、煤矿职业病发病情况,2011年煤炭产量预计达35亿吨以上,与之同步增长的,是职业病报告病例的连年上升。 据卫生部统计,2009年比2008年增加32%,2010年比2009年增加50%。2010年共报告尘肺病

12、新病例23812例,其中煤炭行业占57.75%,接近14000例。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关系到500多万煤矿职工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三、煤工尘肺,在煤矿的诸多职业危害中,粉尘的危害居首位。 长期接触含二氧化硅的粉尘,可以导致煤工尘肺,包括硅肺、煤硅肺和煤肺。一般来说,同一期别的单纯煤工尘肺,煤肺的病情最轻,硅肺病情最重,煤硅肺介于两者之间。我国的煤工尘肺严重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我国的煤工尘肺严重的原因,1、煤矿开采条件艰苦、复杂,职业危害严重,而且以井工开采为主,给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带来了巨大挑战。2、生产工艺落后,机械化开采的比重低。 新中国成立初期至20世纪5060

13、年代,由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大跃进式发展,对煤炭的需求急剧增加,煤炭几乎成了经济发展的命脉。煤矿建设极度膨胀,煤炭从业人数居世界首位,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的煤炭产量,靠的是人民战争。3、防尘措施不力,没有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 虽然投人大量资金,但绝大多数煤矿的粉尘浓度没有达到卫生标准,有的甚至超标上百倍,加之重工伤事故轻职业病预防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改善,粉尘危害造成严重后果只是迟早的事。,(一)我国的煤工尘肺严重的原因,4、煤矿工人的文化程度低,平均受教育程度仅在初中以下,本身对职业危害知之甚少,加之缺乏健康教育,对粉尘的危害骨若罔闻,厂式作业屡禁不止,甚至将不怕粉尘看作具有英雄气概,富有牺牲精神。5、

14、对尘肺的危害认识不足,尤其是对粉尘暴露发病缓慢的特点还缺乏足够的认识,防尘措施不当。 我国以尘肺为主的职业病长期得不到改善,已经引起各国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在世界上多数国家尘肺已经成为过去的今天,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形象。,(二)我国的尘肺危害表现为以下特点。,1病人的基数大 据卫生部资料,截至2010年底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其中累计报告尘肺病676541例,占总数的90.21。 在2010年报告的23812例尘肺病新病例中,87.42的病例为煤工尘肺,57.75的病例分布在煤炭行业。这些数据仅仅是国有重点行业不完全统计的数字,加上一些企业的漏报,估计我国的尘肺病人

15、总数在100万人左右。 2.发病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近年来我国平均每年新发尘肺病例为1.2万例。发病率高一是说明多年来累积的粉尘危害一直处于持续的状态,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潜伏期过后,发病是必然的现象;二是说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没有达到卫生标准,起码是在尘肺的平均潜伏期内工作场所粉尘的浓度以超标作业为主;三是工人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是防护措施不力。,3.尘肺的病情严重,我国的尘肺不但病人基数大,而且病情重,国际上将尘肺的病情从轻到重分为3期12级。期别用罗马数字(、 、) 表示,期别越高病情越重。 在我国,煤工尘肺病人的病期构成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期病人所占的构成比例较大。一般来说,生

16、产无烟煤的煤矿的期尘肺构成比例在1015之间,最高可达25以上;生产有烟煤的煤矿的期尘肺构成比例在510之间,最高可达20;生产褐煤的煤矿和露天煤矿期尘肺非常罕见。 期尘肺病人的构成比例也有类似的规律。,尘肺病情重的原因如下:,1、所暴露的粉尘浓度高,可能超过卫生标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2、暴露的粉尘中,尤其是新鲜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高。 这和我国多数煤矿开采过程的地质条件多为井工开采、岩石掘进工作量大,地质条件复杂、开采深度深有关。3、工人工作时无有效的个体防护。4、所暴露的粉尘中呼吸性粉尘所占的比重较大。 从尘肺的发病机理和大量的流行病学资料来看,对于个体,只要粉尘暴露达到一定量,不管之

17、后是否有粉尘暴露,尘肺将按照自己的规律发生发展,由轻到重,不可逆转,无法彻底治愈。,四、其他职业病,根据大量的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可知,除煤工尘肺外,对我国煤矿工人和职工的健康危害较大的职业病还有噪声聋、手臂振动病、氮氧化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和中暑等。 噪声聋主要见于露天开采的重型汽车司机、井下开采的爆破工、噪声严重的机械(如掘进机、带式运输机、割煤机、装载机等)操作工。 煤矿工人手臂振动病是煤矿某些工种长期使用风钻掘进的职业病之一,主要见于井下掘进工、露天开采的重型车司机等。 氮氧化物中毒主要见于爆破工。 一氧化碳中毒主要见于爆破工、瓦斯监测人员、救护人员等。 中暑主要见于某些井下高温场所作

18、业的工种。,五、工作有关疾病,煤矿工人由于长期暴露于粉尘、噪声、振动等职业危害中,加之倒班、不良工作体位等影响,使得某些疾病的发病率在这些特殊人群中比一般人高。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可知,煤矿工人中常见的工作有关疾病,按患病率高低主要有: 煤矿工人慢性支气管炎、煤矿工人慢性胃炎、煤矿工人腰背痛、煤矿工人消化性溃疡、煤矿工人慢性鼻炎、煤矿工人风湿性关节炎。 由于煤矿的特殊环境,尤其是井下的工作环境,有利于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的滋生或传播,还有一些传染性疾病在煤矿工人中也较常见,有的患病率明显比其他人群高,主要有肺结核。,五、工作有关疾病,1、尘肺结核是煤工尘肺主要的合并症,也是尘肺病人死亡的主要原

19、因之一。 尘肺结核的患病率随尘肺期别的进展而逐渐增加,这是尘肺和结核两种疾病互相促进的结果。 尘肺结核患病率较高主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结核的患病率近十几年呈上升的趋势,与20世纪50年代相比,呈死灰复燃之态; 二是难治型结核明显增加,主要与结核杆菌的耐药性增强有关; 三是结核复发率增加,原因正在研究之中。我国已经将结核作为主要控制的传染病之一,对特殊人群的防治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人力和物力。 2、煤矿工人中慢性支气管炎的患病率仅决于尘肺结核。,第三节 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与标准基本情况介绍,一、粉尘职业危害的相关法规(一)相关法规及条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先后公布、颁布了20

20、多项有关粉尘作业场所和尘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要的法律、法规为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和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条例。 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对保障接尘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维护接尘工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1、煤矿生产性粉尘的监测与评价,(1)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尘肺病防治条例第16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卫生标准的监测;劳动部门负责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标准粉尘的监测。第17条规定,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测尘结果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 (2)1991年卫生部公布

21、的卫生防疫工作规范对粉尘定点的原则、主要行业工种的选择、粉尘测定方法和质量控制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3)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三章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2.我国法定尘肺分类,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劳动保障部颁布了职业病名单 (02卫法临发108号),职业病分10类115种。 其中,尘肺为13种,分别是: 硅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以及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3.接尘工人

22、的健康监护和防护,1)接尘工人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尘肺病防治条例规定,各企业、事业单位对新从事粉尘作业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002年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2)在岗期间健康检查:1991年卫生部公布的卫生防疫工作规范对健康检查的间隔时间做了详细的规定。(3)离岗时健康检查:离岗时健康检查的目的是

23、了解职工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2)接尘工人的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尘肺病防治条例第20条规定,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贯彻执行职业病报告制度,按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本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告职工尘肺病发生和死亡情况。 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的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临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3)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

24、利,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

25、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4.尘肺病诊断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的尘肺病诊断标准和2002年卫生部颁布的尘肺病理诊断标准是我国尘肺诊断的主要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职业病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40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资料,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诊断。,5.尘肺病患者的待遇,(1)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职病防治条例第21条规定,各企业、事业单位对已经

26、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 尘肺病患者的社会保障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对硅肺病人,应该根据他们的健康状况和劳动能力分配力所能及的工作,或者组织疗养、休养,不要让他们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也不要作退职处理。 第20条规定,企业单位应该根据需要举办疗养所,供硅肺病人脱产或业余疗养。疗养院、所应该将单纯患硅肺的同患结核的人严格隔离。,(2)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病人待遇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

27、、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二)粉尘卫生标准,目前实施的新标准有一

28、些重要变动,采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作为主体性的限值单位。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指一个正常8小时工作日或一个40小时工作周中以接触有害物质的时间为权数,计算所得的平均浓度。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1T1+C2T2+CiTi)8(h) 式中:C为接触浓度(ppm);T为持续接触时间(h)。 1.生产性粉尘的职业接触限值 2010年国家将工业企业卫生标准(GBZl-2002)修订为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002年标准对煤矿生产性粉尘的容许浓度做了规定。现行的卫生标准主要是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中的规定制定的。煤矿主要生产性粉

29、尘的职业接触限值见表11。,2.粉尘的测定方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了作业场所生产性粉尘的监测方法。 (抽取一定体积的含尘空气,将粉尘阻留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由采样后滤膜的增量,求出单位体积空气中粉尘的质量(mg/m3)。),(三)粉尘危害的管理,1.粉尘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尘肺病防治条例第13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防尘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设计任务书,必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竣正验收,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

30、产。2粉尘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尘肺病防治条例第16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卫生标准的监测,劳动部门负责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标准的测定。第17条规定,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测尘结果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并定期向职工公布。从事粉尘作业的单位必须建立测尘资料档案。,(三)粉尘危害的管理,1)粉尘监测与评价(1)建立防尘工作责任制,划分各部门、各区(队)防尘职责范围,实行分片包干,做到责任分明。 (2)定期取样测定粉尘制度。 粉尘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两次; 三硝基甲苯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1次; 放射性物质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3次;

31、 其他有害物质作业点,井下每月至少检测1次,地面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 采用个体采样方法检测呼吸性粉尘,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 新矿井在建井前必须对所有煤层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生产矿井每年4月或10月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各采、掘工作面每旬要进行粉尘浓度的测定。,(3)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总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 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呼吸性粉尘: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 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

32、采集1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开采深度大于200m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适当增加测定次数。,1)粉尘危害的监督和管理,1990年,劳动部针对我国矿山粉尘危害严重的态势,制定了加强矿山粉尘危害监督和管理“三步走”的方案。 第一步,从改革矿山粉尘监测方法入手,以监测导致尘肺发病危害最大的呼吸性粉尘为基础。 第二步,对粉尘危害实行分级管理、重点监察和管理,完善分级标准。 第三步,以减少控制矿山尘肺发生为目标,采取实用高效

33、的防尘技术措施,分步治理。 “三步走”方案是一个互为因果、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是融科学管理和科学技术于一体的系统工程。,3.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1)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查阅或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反行

34、为。,3.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及时解除控制措施。 采取的临时控制措施包括: 责令暂停导致职业危害事故的作业。 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4.奖励与处罚,1)奖励 职业病防治条例规定,对在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2)处罚 (1)处罚办法。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治理、罚款和停业

35、整顿的处罚。但停业整顿的处罚,需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逾期不采取措施的; 任意拆除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严重的; 挪用防尘措施经费的;,4.奖励与处罚,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擅自施工、投产的; 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 不执行健康检矗制度和测尘制度的; 强令尘肺病患者继续从事粉尘作业; 假报测尘结果或尘肺病诊断结果的; 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粉尘作业的。,4.奖励与处罚,(2)申请复议。 职业病防治条例规定,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理

36、的部门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但是,对停业整顿的决定应当立即执行。上级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对责任人的处罚。 尘肺病防治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监督、监测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情节轻微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二、噪声的管理及卫生法规,(一)相关法律及条例 为预防和控制噪声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宪法、劳动法、企业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多部法律对改善劳动条件、做好劳动保护等做了相关说明。此外,我国在煤炭

37、法、矿山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条例中都对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劳动保护管理制度提出了要求。 1.煤矿噪声的监测与评价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 dB(A)。大于85 dB(A)时,需配置个人防护用品; 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毒物、有害物理因素等进行定期监测,对噪声、放射线及其他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定1次。监测结果必须建档,并报有关单位。,(一)相关法律及条例,2噪声的健康监护和防护 1991年卫生部公布的卫生防疫工作规范规定,对噪声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包括询问主观感觉、听力测试、心血管系统检查等。还对检测次数

38、、时间、检测工具等做了详细规定。 1994年卫生部发布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第245条对卫生防护设施进行了如下规定: 尽可能用低噪声低振动的工艺过程和设备代替强振动、高噪声工艺过程和设备;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消声、隔声、吸声、减振以及综合控制措施,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要求。,(二)噪声的卫生标准,1979年由卫生部联合国家劳动总局发布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和1985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规定: 对于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在生产时间和作业场所的噪声标准为85dB(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 对每天接触噪声时

39、间不足8h的工种,根据条件噪声标准适当放宽,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限值3dB(A)的原则。,三、噪声的危害管理,1、噪声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该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噪声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噪声的检测仪器为声级计,声级计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且每年或使用前后都要进行校准。 使用声级计测定噪声时要注意避免和减少气流、电磁场、温度和湿度等因素的影响。布点以各处A声级差别不大于3dB(A)为区域化分标准,每个区域内选择13个测量点。,3噪声危害的综合防治制度,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对噪声防治做

40、以下规定:工业企业噪声控制应按GBJ 87设计,对生产工艺、操作维修、降噪效果进行综合分析,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 工业企业设计中的设备选择,宜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没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为减少噪声的传播,宜设置隔声室。隔声室的天棚、墙体、门窗均应符合隔声、吸声的要求。产生噪声的车间,应在控制噪声发生源的基础上,对厂房的建筑设计采取减轻噪声影响的措施,注意增加隔声、吸声措施。 解决噪声危害问题,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制结合”的方针。 形成噪声污染主要因素有三个,即声源、传播媒介和接收体。只有这三者

41、同时存在,才能对听者形成干扰。,控制噪声的途径,1)消除或减弱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 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设备和生产代替强声的设备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1)吸声。在工作场所饰以一定厚度的多孔吸声材料,以吸收室内的低频噪声。 (2)隔声。在不妨碍操作的前提下,可以制作隔声罩或隔声间,将产生噪声的机器或其他噪声源用吸声材料包围起来,把噪声源封闭起来。 (3)消声。在各种通风机、压缩机、鼓风机的进排气口处装置消声器,以达到降噪的目的。 (4)工程控制。 以无声或低声的工具代替有噪声的工具。此外,还可通过减振和屏蔽减少噪声的直接传播,使噪声水平达

42、到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2)加强个人防护,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此外,工作日穿插休息时间,休息时间离开噪声环境,限制噪声作业的工作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3)健康教育及健康检查 劳动法不仅规定了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培训的义务和职责,同时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煤炭法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接触噪声作

43、业的劳动者应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教育及健康检查,特别是听力检查,对于已出现听力下降者,应加以治疗和观察,重者应调离噪声作业。,4.职业性听力损伤的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对于职业性听力损伤的处理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明确规定: (1)观察对象、听力损伤及噪声聋者,应加强个人听力防护,其他症状可进行对症治疗;听力损伤者听力下降56dB(A)以上,应佩戴助听器。 (2)对观察对象和轻度听力损伤者,应加强防护措施,一般不需要调离噪声作业环境;对中度听力损伤者,可考虑安排对听力要求不高的工作;对重度听力损伤及噪声聋者应调离噪声环境;对噪声敏感者应考虑调离噪声作业环境。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办法严格按

44、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三、高温、高湿的管理及卫生法规,(一)高温、高湿卫生标准 矿山安全条例规定,井下工人作业地点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8。超过时,应当采取降温或其他防护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4;必须停止作业。,(二)高温、高湿危害防护的卫生标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规定: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35的时候,应该采取降温措施; (1)应优先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原材料,工艺流程的设计宜使操作人员远离热源,同时根据其具体条件采取

45、必要的隔热、通风、降温等措施,消除高温职业危害。 (2)对于工艺、技术和原材料达不到要求的,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原材料特性以及自然条件,通过采取工程控制措施和必要的组织措施, (3)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应根据工艺、供水和室内微小气候等条件采用有效的隔热措施,工作人员经常停留或靠近的高温地面或高温壁板,其表面平均温度不应大于40 ,瞬间最高温度也不宜大于60 。 (4)当高温作业时间较长,工作地点的热环境参数达不到卫生要求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5)当作业地点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应减少高温作业时间。,(三)高温、高湿危害的管理,1高温、高湿监测与管理高温

46、气象条件的测定方法。 1)测量仪器 气温、气湿需用通风式干湿球温度计或手摇式干湿球温度计。手摇平均转速为100次min,不少于2min; 2)测试点 测试点选在作业人员操作地点、经常停留地点及临时休息处,测定高度立位作业为1.5m,坐位作业为1.1 m。 3)测试时间 在夏季最热月份测定,每次连续测定35天,求平均值和最高值。 作业环境稳定时,每天测3次,劳动开始后0.5h,班中、下班前0.5h各测一次。 作业环境不稳定时,在工作开始后0.5 h及生产结束前0.5h各测1次,生产过程中随生产工艺改变测3-4次。,2.高温、高湿危害的综合防治,1)组织措施 (1)加强领导。 加强领导是做好防暑降

47、温的保障。企业领导要对防暑降温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领导,并协调好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企业卫生和安全技术人员应及时推动本企业的防暑降温工作,及早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及安装和添置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 教育职工遵守高温作业安全规程和卫生保健制度。 (3)制定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 高温下作业应尽量缩短工作时间,可采取实行小换班、增加工作休息次数、延长午休时间等方法。休息地点应远离热源,应备有清凉饮料、风扇、洗澡设备等。有条件的可在休息室安装空调或采取其他的防暑降温措施。,2)技术措施,(1)合理设计或改革生产工艺过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控制高温、热辐射的产生和影响,或减少工人与热源接触的机会,以消除高温和热辐射对人体的危害,或者尽可能采取自动化和远距离操作等隔热操作方式。(2)合理布置和疏散热源。 (3)隔绝热源。 设置热源隔热屏蔽,包括热源隔热保温层、水幕、隔热操作室、各类隔热屏蔽装置。其中,水隔热效果最好,能最大限度地吸收辐射热。 (4)通风降温。 通过合理组织自然通风气流、设置全面、局部送风装置或空调降低工作环境的温度。除自然通风外,还可选择风扇、喷雾风扇、集中式全面或局部冷却送风系统等机械通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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