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洁生产方案奖惩制度一:总则1.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利用资源,推进技术的进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巩固清洁生产成果,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本制度规定了清洁生产方案的提出、申报、审查鉴定、奖励等有关内容。3.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浩宇纺织品有限公司。二:清洁生产方案的内容1. 可提高产品质量的方案、方法。2. 更有效的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废物的产生。3. 设备、生产工艺、操作方法、安全技术的改进,以及工器具等装置的改进。4. 物料运输、储藏减少浪费的方法。5. 提高工作效
2、率的方法。6. 围绕生产经营和组织管理的不断优化、改进的方法。7. 废物的回收和利用。三:方案的征集1. 清洁生产方案的征集,由提出人填写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登记表 ,报本车间、部门,由本车间、部门收集后报综合办公室,也可由方案提出人直接交综合办公室,方案的上报不必获得各级领导的许可。四:方案的审查1. 清洁生产方案由综合办公室征集后,定期提交清洁生产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组长组织小组成员对方案进行审查、筛选、落实、解释等工作。对中/高费方案和符合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管理办法规定的方案,同时按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立项申报。2. 每月的 2025 日进行审查。3. 审查的
3、标准:方案可创造的价值。方案的可实施程度。方案的经费投入程度。4. 符合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管理办法规定申报的方案,按规定的办法实施。五:奖 励1. 凡是采用的方案,按方案产生的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金额按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奖励。2. 对方案实施后无法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或效益金额达不到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给予 2050 元进行奖励。3. 对提出可行性方案但未实施的给予提出人 1020 元的奖励。4. 奖励由清洁生产工作小组每月对各车间、部门的所提出的方案进行考评,并提出奖励意见,经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评议批准后进行奖励,奖励的金额随工资发放。集体完成的项目,奖金在项目参加者中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六:处 罚1. 对方案落实工作或实施不力的车间、部门按经济责任制考核 5 分/。2. 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的申报,一经发现考核 100 元。3. 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考核 100500 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山东浩宇纺织品有限公司201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