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潮南区陇田镇推广使用 LED 照明产品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区推广应用 LED 照明产品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半导体照明(LED)产品,促进节能减排。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推广使用 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汕府201290 号)及区政府印发汕头市推广使用 LED 照明 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府201242 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全镇范围内推广使用 LED 照明产品,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用三年时间,完成公共领域普及 LED 照明产品任务。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在村镇道路、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工程领域,一律采用 LED 路
2、灯、庭院灯和景 观灯等照明产品。公共照明领域原有使用的非 LED 照明产品,要在 2014 年底前完成 LED改造。以普及公共照明领域 LED 照明 为示范带动,通过实施室内照明等社会示范工程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加快 LED照明产品在非公共照明领域的推广应用。至 2014 年底,实现本地区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 50%以上。、 工作安排1、成立协调领导小组。镇成立 LED 照明产品推广使用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勤雄常务副镇长兼任,副组长由廖壮端委员、周修泉副镇长兼任,成员由科技协会、规建办、经发办、财政所、宣传部门、供电所等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学技术协会
3、,由杨少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广使用 LED 照明产品日常工作。2、分工落实。为完成目标任务 ,确保工作安全、顺利推进,工作分工如下:科技协会: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组织、指导、推动 LED 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规建办:负责镇管公路 LED 路灯建设和改造,并指导和协助相关各村(居)公路 LED 照明建设 和改造。经发办:负责企业 LED 照明建设和改造。财政所:负责研究制定 LED 照明示范应用项目的财政补贴政策,指导 LED 照明工程采购、招标 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对 LED 产品推广使用的宣传。供电所:负责制定基于 LED 照明的最低能效标准,并在用电报装(增容)审批环节中对申报单位进行能效评价。3、工作进度。第一阶段(2012 年 11 月-2013 年 4 月):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在全镇范围内对 LED 产品建设 意见和 LED 产品性能的推介。第二阶段(2013 年 5 月-2013 年 10 月):建设示范阶段,着实建设 1 至 2 个示范点。第三阶段(2013 年 11 月-2014 年 12 月):全面推广阶段,力争实现全镇范围内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 50%以上。潮南区陇田镇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