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邹城市香城镇总体规划- -1 - - 0 - 邹城市香城镇总体规划- 1 - - 2 - 第一章 总 则第 1 条 根据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以及在刚刚结束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为了实现香城镇社会、经济及村镇体系发展目标,科学合理地利用城镇土地,综合部署城镇空间结构和各项建设用地,适应城镇快速发展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编制本规划。 第 2 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香城镇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以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为宗旨,分析香城镇发展的有利条件,制定结构清晰、布局合理、设施完
2、善、环境优美、以自然景观为特色的生态型小城镇规划。第 3 条 规划原则(1)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社会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2)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以建设生态型小城镇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强化对水源、土地、重要生态功能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制,创造良好的城镇生态环境。(3)坚持公平和谐的原则。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合理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布局。(4)坚持资源节约的原则。按照建设节约型城镇的要求,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
3、合利用,合理确定城乡建设标准。(5)坚持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城镇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城镇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等,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保持衔接并协调一致。 第 4 条 本次规划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年) ;2. 建设部镇规划标准 (2007 年) ;3. 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2000 年) ;4. 建设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993 年) ;5.山东省村镇规划管理条例 ;6.邹城市市域村镇体系规划 (20092030 年) ;7.邹城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52020 年) ;8.邹城市香城镇总体规划
4、 (2005-2020 年) ;9.山东省邹城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2007-2020) ;10.香城镇“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 5 条 规划目标确定城镇规模,确定发展方向,优化城镇布局,合理调整用地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视长远规划,提高环境质量。 第 6 条 规划期限 近期 2009 年2015 年; 远期 2015 年2030 年;远景 2030 年以后第 7 条 城镇规划区范围镇域为:整个香城镇的行政区划范围。驻地为:北至占邱村南,南到小河圈村北,西至京福高速公路,东到京沪高铁。南北长约 2 公里,东西宽约 5.5 公里。第 8 条 执行地位本规划是香城镇建设和管理
5、的法规文件。凡在规划区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第 9 条 强制性内容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下划线条文。强制性内容主要包括:镇域内和镇区内必须严格控制开发的地区;城镇结构及其控制性要素、城镇用地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城镇产业布局、城镇公益性服务设施布局、城镇园林绿地布局、城镇各类大型基础设施布局、城镇防灾工程和近期建设重点与规模等。强制性内容是对城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反总体规划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查处。邹城市香城镇总体规划- 3 - - 4 - 第二章 城镇社会经济发展
6、战略第 10 条 城镇与经济发展指导思想1、以脆弱资源保护为前提,走资源节约型的集约化经济发展道路;2、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创造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顺应经济高速增长的趋势,促进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3、走城乡一体化的区域协调发展道路,缩小城乡差距,统筹镇域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布局与共享。 第 11 条 镇域经济发展方向立足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旅游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风景旅游业;充分发挥交通优势,发展商贸流通;立足于土地及水利资源,发展现代农业(花生、地瓜、林果等)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构建良好生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丰富旅游文化内涵
7、。 第 12 条 城镇发展总体目标 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速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2015 年实现经济快速增长,2030 年基本实现现代化,逐步发展成为邹城市东南部的具有一定规模、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生态小城镇。 第 13 条 城镇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体系项 目 2009 年现状 2015 年目标 2030 年目标总人口 83889 人 80000 人 70000 人居民人均收入 5090 元 8000 元 20000 元第 14 条 城镇建设指标体系项 目 2009 年现状 2015 年目标 2030 年目标城镇人口 15000 人 20000 人 30000 人城镇
8、化水平 17.9 25% 42.9%城镇规划建设用地 195 公顷 240 公顷 330 公顷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 120L/日 150L/日城镇人均综合用电量 600kwh/年 1000kwh/年城镇生活燃气普及率 70 90%城镇集中供热率 60 90% 城镇电话普及率 10 部/百人 35 部/百人 50 部/百人城镇人均公共绿地 5 6 城镇绿地率 30 35%城镇自来水普及率 90% 100%城镇污水处理率 60 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70% 100%第三章 香城镇村镇体系规划第一节 村镇体系规划布局第 15 条 城镇化水平预测香城镇现状 8.39 万人,驻地 1.5 万人,城镇化
9、水平 17.9;到 2015年,规划总人口 8 万人,驻地 2 万人,城镇化水平 25;到 2030 年,规划全镇总人口 7 万人,驻地 3 万人,城镇化水平 42.9。 第 16 条 村镇体系等级结构分为三级,即城镇、中心村和基层村。 第 17 条 村镇规模结构为:镇区 30000 人,中心村 2000 人以上,基层村 500 人以上。第 18 条 村镇空间布局结构为“一镇七村”式。一镇,即香城镇区,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七村即王村、茶沟、大北王、大山阴、前刘村、杨桃园、大莫亭七个中心村。第 19 条 职能结构规划镇域划分为“一心、九区”的产业模式。一心:香城镇驻地,为服务的全镇的商
10、贸区。九区:中部小麦、玉米种植区、山地花生、地瓜种植区、大樱桃种植区、杏种植区、东部大枣种植和畜牧养殖区以及五宝庵-莫亭水库风景区、狼舞山风景区、莲青山风景区和龙山风景区四大旅游区。香城镇区作为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工业、商贸和居住邹城市香城镇总体规划- 5 - - 6 - 为主。王村、茶沟、大北王、大莫亭、杨桃园为农贸型中心村,大山阴、前刘庄为旅游服务型中心村。其中茶沟、大莫亭、杨桃园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大北王以大枣种植和畜牧养殖为主;大山阴、前刘庄两个旅游型中心村以及连青山、西羊皮、大河滩三个旅游特色村,依托镇域的自然资源发展与其相配套的旅游服务业。其他村为以直接组织农业生产为
11、主的基层村。 第 20 条 镇域居民点合并规划 规划结合新农村规划,有条件的实施迁村并点,规划实行小村、弱村逐步合并到其临近的大村、中心村及强村中,原则上500 人的村应逐步集中到周边大村进行建设。村庄合并发展规划一览表规划居民点 行政等级 合并发展村 人口(人) 现状人口(人) 规划人口香城村 2308张马庄 1143程北庄 493崔唐 551南小刘庄 298大黄庄 566何庄 590小河圈 710马山头 725黄邱 408占邱 1310唐邱 1005香杨庄 543前王沟 370香城镇区 镇区后王沟 26111281 30000王村 1261孙王村 1640古路湾 1160王村 中心村田石滩
12、 9054966 3500茶沟 2346后相庄 590茶沟 中心村前相庄 3453281 2000大北王 3091黄山怀 492大北王 中心村辛沟 2063789 2000大山阴 1216大山阴 中心村邢庄 646 1862 1500前刘村 2080前刘村 中心村西刘村 920 3000 2000杨桃园 720东徐桃园 400西徐桃园 320老龙湾 360杨桃园 中心村房桃园 12903090 2000大莫亭 1206焦庄 512瓦石沟 705韩岭 502赵岗 676大莫亭 中心村石古墩 3513952 2000大河滩 旅游特色村 大河滩 1820 1820 1500西羊皮 1180北羊皮 8
13、00南羊皮 920西羊皮旅游特色村尖山前 3453245 2000连青山 346马石片 245连青山 旅游特色村骆庄 5091100 800付邱 1265付邱 基层村王邱 810 2075 1000东苗庄 562马营 420南齐庄 307东侯庄 569东苗庄 基层村西张沟 3302188 1000前韩桃园 1243郭韩桃园 790前韩桃园 基层村西韩桃园 3452378 1000褚家庄 866褚家庄 基层村福路庄 240 1106 800邓通庄 基层村 邓通庄 648 648 500小山阴 基层村 小山阴 936 936 500万庄 869木庄 298万庄 基层村苗岭 6031770 1000
14、邹城市香城镇总体规划- 7 - - 8 - 后郭庄 776前郭庄 351时沟 502后郭庄 基层村戴家村 4052034 1000龙水 基层村 龙水 1038 1038 800顾岭 基层村 顾岭 630 630 500西洪洋 853西洪洋 基层村东洪洋 836 1689 1000不乱沟 基层村 不乱沟 930 930 600东张沟 基层村 东张沟 510 510 500陈岭 基层村 陈岭 596 596 500小洪洋 628徐西岭 502小洪洋 基层村银河寺 4121542 800后相河 590前相河 345后相河 基层村孙家岭 5001435 800谷山后 555谷山后 基层村谷山前 416
15、 971 500周口 645周口 基层村崔家口 366 1011 500北齐家 基层村 北齐家 1335 1335 800小莫亭 基层村 小莫亭 676 676 500官庄 基层村 官庄 2892 2892 1500北小刘 基层村 北小刘 675 675 500白石铺 基层村 白石铺 1540 1540 800李桃园 1280刘桃园 340康桃园 450朱桃园 410李桃园 基层村于桃园 2702750 1000张桃园 基层村 张桃园 1547 1547 800泉山沟 基层村 泉山沟 806 806 500洪山庄 基层村 洪山庄 1349 1349 800王庙村 基层村 王庙村 691 691
16、 500第二节 镇域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第 21 条 镇域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按“城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标准配置,具体见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表 。第 22 条 城镇级公共服务设施布置为全镇服务的行政管理、文教卫生、商贸金融等设施。按照现代化小城镇的标准和要求,建设功能完善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中心。 第 23 条 中心村配置以基础教育为主的基本生活服务设施,其主要项目有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处机构、商店、小学、幼儿园、社区保健医疗站、公交车站(点) 、邮政所、储蓄所等。 第 24 条 基层村配置以幼儿园和小商店为主的最基本的生活服务设施。 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表类别 项目 城镇 中心村 基层村1.人民
17、政府、派出所 2.法庭 3.建设、土地、环保管理机构 4.农、林、水、电管理机构 5.工商所、税务所(分局) 6.粮管所 7.交通监理站 一、行政机构8.居委会、村委会 9.高级中学 10.职业技术学校 11.初级中学 12.小学 二、教育机构13.幼儿园、托儿所 14.文化活动中心 15.文化站、青少年之家 16.体育场 三、文体科技17.科技站 邹城市香城镇总体规划- 9 - - 10 - 18.中心卫生院 19.卫生室 20.敬老院 21.计划生育服务站 四、医疗保健22.防疫站、保健站 23.百货店 24.生产资料、建材、日杂店 25.粮店 26.药店 27.书店 28.银行、信用社、
18、保险机构 29.饭店、饮食店、小吃店 30.旅馆、招待所 31.理发、浴室、洗染店、照相馆 32.综合修理、加工、收购店 五、商业金融33.综合批发市场 六、集贸设施 34.集市 注:应设的项目;可设的项目 第 25 条 医疗卫生香城镇有一级甲等医院二处。规划形成中心医院中心村卫生站基层村卫生室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逐步实现居民参保率 100%的目标,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第 26 条 教育机构香城镇中小学均已进行过合并。全镇现有初级中学 2 所,其中中心中学位于香城镇驻地,共 18 班,教师 76 人,学生 800 人,建筑面积 9000,占地 20 亩;王
19、村中学位于田王村,共 15 班,教师 66 人,学生 700 人,建筑面积 8000,占地 25 亩;小学 15 所,共 130 班,教师 225 人,学生3549 人,建筑面积 28100,校舍占地面积 190 亩。第三节 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 27 条 对外交通规划以邹王路、香石路、香看路和娄木路为主要的对外交通道路。完善香城镇对外客运交通,尤其是加强与邹城市的客运联系,规划在镇驻地医院以西 150 米处设置一处中心客运站,并相应安排相关的对外交通服务设施。规划京沪高铁两侧各设 150 米防护林带。第 28 条 镇域道路拓宽改造镇域范围的乡村公路,理顺镇域主要道路及旅游环线。镇域道路分五级
20、,即高速公路、省级路、县级路、镇级路和村级路。第 29 条 电力规划由 35KV 香城变电站为全镇供电。远期对全镇电力设施进行增容改造。在高压走廊范围内不允许修建任何建筑物, 500kv 架空线路高压走廊宽度为 70 米,35kv 架空线路高压走廊宽度为 20 米。第 30 条 电信全镇现有联通公司二所,分别位于镇驻地和王村。现状已实现全镇电缆入村,局部为光缆入村。远期达到全镇光缆入村,形成以联通公司为主,移动、电信等为辅的通讯格局。第 31 条 邮政现状邮政局有一所,位于香城镇驻地。根据我国邮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城镇邮政服务网点设置的参考标准,规划保留现状邮政所,并在基层村设立邮政代办点,并逐步
21、完善服务功能。第 32 条 给水目前全镇 100 个村庄已全部通自来水。全镇各村供水水源以机井为主,以村为单位,各自独立供水,供水方式采用水塔、变频器两种方式。各村井深各异,以潜水井为主,从 7m-60m 不等,供水时间由各村自行确定。第 33 条 排水全镇各村现状无统一排水设施。驻地内现状排水系统较落后,虽有简易的排水设施,但疏于管理,效果不显著,且雨污混流,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规划驻地建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后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二级排入标准。镇域内各中心村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小型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后集中排放或灌溉回归。其他村庄污水应有组织排放,结合沼气池建设,防止污水对环
22、境的污染。第 34 条 广播电视邹城市香城镇总体规划- 11 - - 12 - 近期贯彻广播电视并重,无线有线协调发展的原则,在有线网络建设上,实现广播共站接收、共缆结播、共同入户、共同繁荣。远期利用卫星、无线电视和有线电视组成混合覆盖网,进一步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率,规划广播电视入户率达 100%。第 35 条 清洁能源香城镇应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沼气、秸秆气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第四节 镇域旅游规划 第 36 条 规划香城镇旅游分为“一心、一环、三园、四区、五村” 。一心,即香城镇驻地,为全镇的旅游管理服务中心;一环,指将各个景区串联起来的旅游环路,为加强各景区联系的重要的纽带;三园,分
23、别为北部大樱桃采摘园、杏采摘园和东部万亩枣园;四区,分别为依托五宝庵山、莫亭水库自然资源发展的五宝庵-莫亭水库风景区,依托狼舞山自然资源发展的狼舞山风景区,依托莲青山自然资源发展的莲青山风景区和依托龙山自然资源发展的龙山风景区;五村,即前刘村、大河滩、西羊皮、连青山和大山阴五个旅游特色村,为各大旅游景区提供旅游服务。第 37 条 香城镇旅游规划的总目标确定为:以现代旅游业的发展为目标,适应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以独特的自然景观、水文化、农业生态文化、历史文化为主要开发依据,把香城旅游区建设成为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在邹城市具有重要地位、济宁市具有突出地位、在鲁南具有特殊特色的旅游景区,并建成富有内涵
24、的“景点+设施”型的绿色生态型民俗文化旅游度假地。第五节 镇域空间管制 第 38 条 规划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监管,实现土地集约式发展,保证城镇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的统一。第 39 条 为了实现对镇域内不同地区发展分类指导和实行分级管制的目标,将镇域划分为三类管理分区,并提出相应的引导和控制要求。禁止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建设行为。限制建设区包括中、低产田、零星农田菜地等一般农田用地区和沿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省道两侧区域形成的绿化通廊地区,建设用地应尽可能避让。适宜建设区主要指城镇及村庄规划区范围用地,是城镇
25、及村庄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也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第六节 镇域村庄整治规划第 40 条 按照改造城中村、建设中心村、治理空心村、培植特色村、合并弱小村、保护历史文化村的要求,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与行动计划,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建设与整治,立足村庄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优先建设与整治村内道路、供水、排水、公共活动场所等,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增加农民负担,切实改变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第 41 条 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镇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 120 平方米
26、以内,镇域内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 100 平方米以内。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应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每户宅基地面积:城镇规划区内村庄每户不超过 160 平方米,其余村庄村民每户不超过 200 平方米。第 42 条 建立村庄建设规划实施管理的长效机制。依法审批与调整村庄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实施建设,严禁未经规划许可的村庄建设活动。第四章 香城镇区总体规划布局第一节 城镇性质与规模第 43 条 城镇性质邹城市东南部以绿色工业为主导,旅游为特色的生态小城镇。邹城市香城镇总体规划- 13 - - 14 - 第 44 条 城镇人口规模 现状(2009 年)镇区人口为 1. 5 万人。 规划近期(2
27、015 年)镇区人口为 2.0 万人。 规划远期(2030 年)镇区人口为 3.0 万人。 第 45 条 城镇用地规模 现状(2009 年)镇区用地为 195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为 130。 规划近期(2015 年)镇区用地为 240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为 120。 规划远期(2030 年)镇区用地为 330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为 110。 第 46 条 城镇规划区北至占邱村南,南到小河圈村北,西至京福高速公路,东到京沪高铁。南北长约 2 公里,东西宽约 5.5 公里。第二节 城镇用地发展方向 第 47 条 城镇用地适建性分类1、严禁建设用地:包括高压走廊、河流水面。河流:河流水面两侧应留有足
28、够的生态廊道,做为外部环境向城市内部渗透的载体,河流两侧为严禁建设用地。高压走廊:35KV 架空线路高压走廊宽度为 20 米,500KV 架空线路高压走廊宽度为 70 米,在此范围内为禁止建设区。2、不宜建设用地:指在城镇建设中需要特别控制,有详细的控制要求的用地,主要是滑将河两侧防护绿化用地以及普阳山公园。3、适宜建设用地:包括两种类型,优先建设用地和可建设用地。该类用地地势平坦,自然条件有利于开发。优先建设用地为城镇交通、区位等综合因素比可建设用地更利于城镇建设,应优先考虑的用地。4、现状建成区: 包括城镇建成区用地,面积 195 公顷。 第 48 条 城镇用地发展方向选择确定城镇主要在香
29、石路两侧、以滑将河为界进行发展,滑将河以东发展小城镇建设区,包括香城社区、张马社区、崔唐社区、大黄社区、行政办公区、文教区、商业区及一类工业区;滑将河以西发展小城镇工业区为主,并规划马山头社区为工业区提供配套服务。第三节 空间发展策略第 49 条 城镇发展模式香城镇城市发展模式为:一河两片、轴向填充。1、一河两片以滑将河为界,拉开东西两片相向发展的构架,形成以香石路为主线,河西、河东两个片区组团式的发展模式。2、轴向填充以现状香石路为支撑,新修建现中学以东南北路,展开城镇发展框架,依托驻地现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镇区各项功能用地,强化镇区道路布局结构。第 50 条 总体布局结构驻地规划
30、结构为组团式布局,以现状滑将河为界,分为河东、河西两个片区。其中河东片区包括香城社区、崔唐社区、大黄社区、张马社区、行政办公区、文教区、商业区和一类工业区;河西片区包括马山头社区、工业园区和仓储物流区。第四节 对外交通用地规划第 51 条 形成完善的公路运输体系,使省级、市际和镇区内三个层次的交通相互衔接、协调发展,使出入城镇的交通安全便捷。邹城市香城镇总体规划- 15 - - 16 - 第 52 条 规划香石路西段、邹王路和外环路为主要的对外交通道路,严格控制沿公路两侧进行城镇建设,以减少相互干扰。 第 53 条 规划在文化路与香石路交叉口西南角新建客运站及各项服务体系,方便镇区居民的出行。
31、第五节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第 54 条 道路网布局 1、积极调整城镇客货运输结构,优先发展社会化公共交通运输,完善道路系统,有效控制主要道路交叉口的建设用地,重视城镇静态交通设施的建设,形成功能明确、网络完善、设施齐全、便捷通畅的城镇道路系统。2、规划应逐步完善城镇道路及其管理系统,建立一个以公共运输网络为主体、以主干路为骨干,处理好城镇道路交通与城镇对外交通的衔接,形成功能完善、应变能力强的综合交通体系。3、镇区路网形式为方格网式,规划形成“八横十一纵”的道路网格局。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组成。主干路红线宽度 30 米,次干道红线宽度25 米,支路 20 米。道路红线宽度与断面形式见下表。4
32、、城镇道路交叉口主要采用平交形式。 第 55 条 道路交通设施镇区公共停车场主要结合镇中心广场、公园、公共建筑集中区、商业区、仓储区及主要交通枢纽处设置。香城镇城镇道路规划一览表走向 序号 道路名称红线宽(m)车行道(m)人行道(m)横断面型式建筑后退(m)1 北环路 30 18 6.02 10.02 育才路 20 11 4.52 5.03 腾飞路 25 15 5.02 8.04 振兴路 25 15 5.02 8.05 府前路 20 11 4.52 5.06 香石路 30 20 5.02 15.0东西7 兴业路 25 15 5.02 8.08 南环路 30 18 6.02 10.01 西环路
33、30 18 6.02 10.02 黄邱路 25 15 5.02 8.03 滨河路 20 11 4.52 5.04 邹王路 30 18 6.02 10.05 防汛街 25 15 5.02 8.06 香莫路-香看路路25 15 5.02 8.07 文化路 30 18 6.02 10.08 崔唐路 20 11 4.52 5.09 河西路 20 11 4.52 5.010 河东路 25 15 5.02 8.0南北11 东环路 30 18 6.02 10.0第六节 公共建筑用地规划 第 56 条 布局结构公共服务设施按居住区、小区二级设置。城镇中心公共服务设施规模按居住区级标准设置,主要分布在香石路两侧
34、。第 57 条 行政管理现状政府位置在府前路北侧,规划远期镇政府在原有基础上向北、向西完善发展,行政管理用地在政府西侧至邹王路之间集中建设,形成突出香城镇特色,反映城镇面貌的主要标志性区域。 第 58 条 商业金融改造老供销社,规划在香石路以南、香莫路以东形成一处商业中心区,包含综合性商场、沿街商业与集贸市场。河西片区结合马山头社区与仓储物流区设置一处商业集中点,为整个河西片区服务。 第 59 条 文化娱乐完善镇区现有的文化娱乐设施,同时在政府以南结合府前广场新建一处文化中心。大型综合性文化娱乐设施用地包括图书馆、展览、会议、文化中心和多功能电影厅等公建设施,可结合文化中心集中布置。第 60
35、条 体育设施结合镇驻地中学建设体育场,内设标准足球场及篮排球场。邹城市香城镇总体规划- 17 - - 18 - 小区级体育设施,按国家相应规范设置足够的体育场地和设施。第 61 条 教育机构规划中学在现状位置向北、向南完善发展;规划小学搬迁至中学以东的位置;结合小学设置幼儿园。第 62 条 医疗保健镇中心医院在原址扩建改造,提高医疗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新建居住小区应配套设置必要的医疗卫生设施。第七节 居住建筑用地规划 第 63 条 规划布局规划以一类与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利用道路与滑将河分隔形成五个大小不等的居住组团。 河西片区规划马山头社区组团,含原马山头、黄邱居住用地,规划该社区为工业园区配
36、套服务性质;河东片区规划香城社区、崔唐社区、大黄社区、张马社区等四个居住社区组团,含原香城、程北庄、崔唐、南小刘、张马、大黄庄等村庄居住用地。其中香城社区的振兴路以北部分、崔唐社区的育才路以北部分、大黄社区的振兴路与香石路之间部分为居住新区。规划新建以低层住宅与多层住宅为主。靠近中心区旧村改造以多层为主,其余以低层新农村住宅为主,改造后的村镇居民点应不低于二类居住用地标准。加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级各类配套项目的建设。城镇房地产开发应做到住宅建设与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同步进行。第 64 条 旧村改造镇区的用地范围内有大量的以村庄建设模式存在的居住用地,在城镇建设发展的过程中
37、,应对镇区用地范围内的村庄改造,现有村庄内的房屋基本上可分两类:第一类:以砖木结构为主体,建设年代较早,建筑质量差,生活设施、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应彻底予以改造。 (其中有地方特色的、有历史意义的民居应予以保留)第二类:以砖混结构为主体,建设年代较晚,建筑质量不错,但缺乏生活设施、基础设施,绿化系统欠缺,该住宅以整治为主,完善生活设施、基础设施、绿化系统,逐步发展成档次较高的独立式住宅区。城镇周边村庄,近期维持现状,控制建设,远期结合旧村改造逐步向镇区迁建。第八节 生产建筑和仓储用地规划 第 65 条 工业用地规划香城镇现状工厂企业主要是沿香石路分散建设,整体上位于中心城区内部。主要以农副产品加
38、工为主,建设档次整体较低,布局散乱。规划在滑将河以西建设镇工业园区。镇区内现有企业,应控制发展,逐渐向中心城区工业园迁移。严禁污染工业进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与生活区之间设置不少于 50 米的防护林分隔。 第 66 条 仓储用地规划规划新设置一处仓储区,即在驻地西部结合工业园区建设仓储物流区。仓储区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对于城镇内部现有生活性仓储区可保留或完善,规划危险品仓库应远离驻地设置。第九节 绿地系统规划第 67 条 城镇绿化框架城镇的大环境绿化、镇区内的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应相互衔接,形成完善的绿地系统。加强城镇生产防护绿地建设,在交通性主干道、河流、高压走廊等边缘或两侧,设置满足防护
39、安全需要的防护绿地。规划区范围内生态绿地的建设应与城镇外围的环境绿化有机结合,并邹城市香城镇总体规划- 19 - - 20 - 适时的将生态绿地系统引入城镇。第 68 条 城镇公共绿地镇区公园绿地包括城镇级公园、广场绿地、街头绿地等。公园绿地以滑将河沿河公园绿化和普阳山公园为主。第 69 条 生产绿地只要是为城镇绿化服务,能为城镇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各类圃地,均应作为生产绿地,而不应计入其他类用地。第 70 条 防护绿地是为了满足城镇对卫生、隔离、安全的要求而设置的绿地,其功能是对自然灾害和城镇公害起到一定的防护或减弱作用。规划滑将河两侧各设置 50-100 米的防护绿化带。第 71
40、条 附属绿地城镇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生产建筑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规划镇区各类用地对其绿地率指标进行控制,对道路绿线也作相应的控制指标。附属绿地控制指标详见镇区各类专用地绿地率控制指标 。镇区各类专用地绿地率控制指标序号 用地类型 绿地率(%)1 一类居住用地 402 二类居住用地 30-403 旧城改造 20-254 行政管理用地 30-405 商业金融用地 25-456 文化体育用地 40-557 医疗保健用地 45-608 教育科研用地 40-609 一类工业用地 10-1
41、510 二类工业用地 15-2011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30-4512 特殊用地 4013 园林景观路 4014 红线宽度 40 米道路 2515 红线宽度小于 40 米道路 2016 新规划道路 25经过城镇的过往交通线,每侧绿带最窄不低于 10m。规划城镇道路绿化采用不同的树种或布置形式,形成各具特色的道路绿化。主干路绿化面积占道路总面积的比例不少于 30%,次干路不小于20%。第 72 条 大环境绿化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形成大环境生态保护圈:通过对规划区范围内主要道路普遍绿化,形成带状经济防护林区。并对建成区之间宜林地普遍绿化,形成整体绿心,进而改善镇区的环境质量。第 73 条 绿化配置原
42、则按照“春花、秋色、夏荫、冬青”的原则,做好城市绿化配置,以乔木为主,草地为底,乔、灌、藤、花、草适当搭配,处理好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的衔接。第十节 景观风貌规划第 74 条 城镇特色定位城镇景观风貌特色确定为以自然景观为特征,以镇区滑将河水面和沿岸公园绿化以及普阳山公园为依托,以风景旅游为特色,塑造富有个性的城镇形象。第 75 条 城镇风貌特色规划1、强调可识性:加强驻地主要出入口的建设,对香石路、文化路、振兴路等几条城镇主要道路和组团联系线作为城镇主要景观通廊进行梳理和建设,形成各有特色的观光轴线,并将主要绿地、广场通过观光轴线有机的联系到一起。2、强化田园特色:邹城市香城镇总体规划-
43、21 - - 22 - 加强镇区周边的现代观光农业建设,作为镇区生态绿化圈的一部分,通过生态农业示范园、经济林、香石路和城镇主干路沿路绿化带形成富有田园风光特色的城镇生态绿化体系。3、重视可驻留性:通过对城镇开放性空间如广场、公园、标志性街道、水面、制高点的梳理和再组织,增强公共开放空间的吸引力和趣味性,提高城镇公共活动的活力,使香城镇成为适于居住、生活、工作、休憩、旅游、交往的小城镇。4、体现有续性:梳理城镇交通,对城镇主要街道提出动态景观分析和规划。引导不同高度的建筑合理布局和建设,对建筑色彩分区提出相应的引导,形成生动有续的城镇动态空间形象。第 76 条 自然地理环境整合在镇域范围内形成
44、大环境生态保护圈,对镇域内各村庄居民点的绿化形成多个深层次的绿化点。通过对高铁、高速公路、省道、河流、500kv、35kv 高压走廊两侧的绿化廊道建设,以及规划区外围的生态绿化的建设,通过以地方特色为主的花木和苗圃、农田建设,形成镇驻地外围的生态净化区。从而在整个驻地周围构成大环境生态保护圈,进而改善镇区的城镇环境质量。第 77 条 人工物质环境的整合确定沿香石路形成联系各特色景观分区的城镇绿化通廊,将河西社区、河东社区和沿河公园有机的联系到一起,通过大面积的沿路绿化和内部生态绿化将不同特色人工物质界面进行整合、过度和再塑造。同时该通廊又与其他景观轴线相联系使得整个城镇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第
45、78 条 特色景观区加强城镇中部滑将河两岸生态绿化和东部城镇办公新区的景观建设,展现城镇整体风貌。中部沿河绿化景观区:该区域主要以滑将河沿河公园为主,规划修建滑将河两岸的沿河道路,着重建设滑将河两岸的生态绿化,并且与西南方的普阳山公园对接,形成视觉对景,通过以地方特色为主的花木和苗圃等展现富有香城特色的自然风光。在规划中要强调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的结合,使优美的田园风光成为展示城镇历史文化的背景和依托,在自然景观建设的同时应注意提高本身的文化品位,在感受自然的同时能够体味到乡土文化内涵。东部城镇公建区:该区域以行政办公单位为核心,富于时代气息与文化特征的建筑群体,结合司法局、法院等行政中心形成丰
46、富的空间轮廓线,重点展现优美的城镇空间环境。作为突出城镇活力的标志性区域,该区域内应布置较大型的广场绿地、行政办公、文化设施、高标准的居住小区等公共建筑和开敞性的公共活动空间。其建筑群体和外部活动空间均应突出时代气息,反映 21 世纪现代城镇形象。第 79 条 城镇开放空间体系1、交通和使用功能:设计时应满足开放空间的功能,如建筑的视觉退让距离、过渡区、休闲区、人行道、展示和展览,表演场地等功能分区等,要考虑到其对城镇建设和交通的影响。应设置相应设施、景点和多变的空间,人们在使用时应方便的到达附近的商店、街区、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应利用铺地、花池、围栏等小品形成富于变化的空间分割以满足引导人流的需求。2、绿化和环境:利用多样化的种植提高并丰富使用者对颜色、光线、地形坡度、气味、声音和质地变化的感受,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