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山东自去年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以来,加大试点工作推进力度,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平稳健康发展。据了解,全省共有 29 个县(市、区)不同程度提高了基础养老金;63 个县(市、区)规定连续缴费超过 15 年后,缴费每增加一年提高1-2.75 元基础养老金;38 个试点县(市、区)提高了缴费补贴标准并设立了激励性缴费补贴;对重度残疾人,各地均由当地政府全部或部分代缴养老保险费,对计生户、特困户等群体,各地在政策安排上也给予了相应的照顾,做到只做加法,不做减法。为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省人社部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组成督导组,通过对阶段性任务实行督
2、查、督办,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县、乡两级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以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为依托,组建起 8 万余人的村居、社区协办员队伍;落实资金,部分县(市、区)按辖区参保人数每人每年 2 元、1.5 元不等拨付试点工作奖励经费,并为乡镇、街道经办机构配备了设备;举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及信息化设备操作培训班,提高经办人员素质;完善基层经办管理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控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使政策内容家喻户晓;加强与金融机构联网合作,在农村、社区安装了设备终端和开设电话银行,使居民足不出村(社区)就能够领取待遇和参保缴费。截止今年 2 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 4145 万人,参保率 ,共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