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江南京以下 12.5 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落成洲整治建筑物工程监理测量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广州华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科兴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南京以下 12.5 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 落成洲整治建筑物工程项目监理部 编制人: 徐成军 编制日期: 2015 年 7 月 18 日 目录一、工程概述 11.1 工程概况 .11.2 计划工期和监理服务期 .1二、编制依据 1三、工程测量准备工作 2四、测量监理控制 2(一)、测量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2(二)、测量监理的控制措施 .3(三)、测量监理的控制方法 .4五、变形观测 10六、测量资料的整理、归档 11七、质量标准 121一、工程
2、概述1.1 工程概况长江南京以下 12.5m 深水航道二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所在河段下起长江下游南通天生港,上至南京新生圩港区,全长 227km。我部本次中标的口岸直水道整治工程标段位于扬中河段。根据设计平面位置显示,口岸直水道整治工程标段施工区域距离上游江苏省南京市约 120km、距离下游上海市约 235km、距离左岸江苏省扬州市约 90km、造价人才网距离右岸江苏镇江扬中市约8km。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口岸直水道整治工程标段施工范围包括落成洲潜堤、丁坝、护底带总长 5995 米,其中头部潜堤长度 1700 米,5 条丁坝总长度 3600 米,2 条护底带总长度 1915 米;口岸直水道护岸加
3、固 18005 米。图 1-1 落成洲总平面布置图1.2 计划工期和监理服务期口岸直水道整治工程 II 标段:落成洲潜堤、丁坝、护底带总长 5995 米;口岸直水道护岸加固 18005 米。计划工期 24 个月(2015 年 6 月底开工,2017 年 6 月完工)。2二、编制依据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2、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3、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09 );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5、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2012);6、水运工程水工建
4、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J218-2005 ;7、建筑物测量变形规范(JGJ 8-2007)8、根据 12.5m 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口岸直水道整治工程 标段有关的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环保人才网进行编制。三、工程测量准备工作1、在开工前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四方共同进行控制点的移交,并做好控制点移交记录;2、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上报基准站建设维护方案、控制点复测方案、测量工作方案 ;3、督促施工单位上报测量仪器设备检定证书,上报材料为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待监理组审核无误后,上报指挥部核查,核查无误后退还检定证书原件;4、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监理审批后的控制网点复测方案对移交的
5、控制点进行复核,以确保控制网复测精度;5、要求施工单位在基准站建设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基准站建设情况进行验收,以确保基准站建设满足施工要求。基准站参数的输入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基准站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测量监理工程师负责全程跟踪,仔细核对输入的参数,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3四、测量监理控制(一)、测量监理主要工作内容1、河床地形监测:掌握工程区段河床冲淤情况,分析演变规律,提出设计方案优化建议,指导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组织施工。2、水文条件监测:加强水(潮)位、流速、流向等的监测,分析水文变化特点,指导施工。3、测量设备和人员:对进场测量设备和人员进行审查,确保满足投标承诺、施工精度要求,测
6、量仪器、设备应在有效标定期内。4、审查施工单位的基准站建设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复的基准站建设方案进行建站,基准站建设完成后对基准站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对基站的后期运行进行监督管理。5、测量控制点复测、移交:对测量控制点进行独立复测,并办理移交手续。6、测量放线:审查测量放线方案,复核施工测量控制网和放线数据成果。7、施工过程的测量控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测量控制内容,对水上沉排、水上抛筑坝体、抛填砂枕、混凝土构件安装和抛石护岸等施工过程的测量控制进行督促和检查,监理工程师论坛确保达到质量要求。8、实体工程质量验收:参入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测量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护底范围
7、,预制构件外观尺寸,坝体平面位置、断面尺寸和高程,抛石护脚和抛石压载的厚度、范围,构件安装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建筑物整体尺度测量等。9、工程监测:包括固定断面水文监测、河床变形监测、堤身沉降和位移监测,以及护岸变形观测等。10、测量资料整理: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测量资料的归档整编工作,及时记录、整理、汇总各项工程测量成果资料。(二)、测量监理的控制措施针对本工程测量任务重、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等特点,我们将采取以下测量监理措施:1、组织措施:监理机构设置测量监理组,监理部配备专业测量监理人员 2 人,持有4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拥有一定的工程测量监理经验,在总监的指导下,由测量监理
8、组长具体负责本工程测量监理工作。2、技术措施:熟悉设计文件,掌握本工程测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测量监理实施细则,落实监理测量技术交底。在业主的指导下,规范施工单位使用记录表格及相应的测量表格,审查承包人的测量申报表。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内的测量放线方案,预先制订和完善监理测控方案,确保方案合理、经济可行、安全可靠。复核测量放线数据,对测量放线进行独立复测,数据准确、放样结果满足设计和规范精度要求。动态测量,加强施工过程的独立测量、旁站测量和测量成果的独立分析,准确掌握工程实施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实现主动控制。监理依据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从测量着手,提高独立复测、抽测比例,以加
9、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做好工序检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3、合同措施:使测量监理贯穿整个监理过程,作为质量预制、过程控制和检验验收、中间计量的重要环节,对未经测量监理工程认可的工程质量不予验收、不予计量支付。(三)、测量监理的控制方法1、对承包人的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设备、测量方案进行审核。主要测量人员应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辅助人员应有一定工作经验。所有测量测仪器必须经过检验标定,并出具检定证书,监理工程师核查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期内如有仪器修理、更新、天线改装、软件修改和更新等事项发生时,必须重新标定。测量仪器如 GPS、测深仪等的测量精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验收批准承包商 G
10、PS 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管理方案,对 GPS 基准站的建设、启用及运行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控制,确保测量精度。督促承包商对 GPS 基准站设备选型进行充分论证,应满足工程测量精度和连续运行的要求,还应满足接入业主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的要求。对基准站的参数输入进行全程5监督,确保参数输入的准确性。2、测量控制点的移交和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建立本工程的平面坐标采用北京 54 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国家 85 高程。施工测量执行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2012)、全球定位系统( 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 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等标准
11、。按照业主提供的材料,为了满足本工程测量和定位精度要求,业主已完成了 GPS控制网的测控和 GPS 基准站的选址,本工程承包商的施工测量原则上应使用专为本工程布设的 GPS 控制网,采用实施动态载波相位差分技术(简称 GPS-RTK 技术);水深测量采用无验潮水深测量技术。开工前,组织施工单位参加业主就测量基准站有关数据和 GPS 控制网转换参数的书面交底;施工单位对测量控制点进行独立复测,监理机构参与指挥部组织控制网独立复核,复测结果满足测量规范要求后,办理正式移交手续。督促承包商按照规范要求负责本标段施工所需的 GPS 基准站建设和维护,GPS 基准站应达到设备先进、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12、实现无人值守、实时监测的总体要求。本标段 GPS 控制网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GPS 控制应先从整体考虑,遵循先整体、后局部,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原则;首先根据设计总平面图和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布设 GPS 控制网;选点应选在视景条件良好、安全、易保护的地方;控制网模型采用三角网,所构三角形内角需满足在 30 120之间。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方应提交放线方案和放样成果,提交测量放线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对照设计文件对放样数据进行复核,并现场对放样成果进行复测。施工过程,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测量控制点和放样点的保护,并定期复测。施工承包单位在合同期内必须无偿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测绘单位提供差
13、分信号。导线控制网等级为级网,复测应参照表 4.1 相应控制标准。表 4.1 6水准导线复测不超过表 4.2 三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中所示的限差:表 4.2水准路线布设联测周围的高等级水准点(经过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抄得水准点成果),路线如图所示:图 4-1 三等水准路线图三等水准测量应满足以下要求:7视线长度小于 75m,前后视距差小于 2m,视距累计差小于 5m,重复测量次数大于 3 次。每测站观测标尺顺序为后前前后观测间歇最好在水准点上结束,或者应在最后一站选择两个坚稳可靠、光滑突出、便于放置标尺的固定点作为间歇点。间歇后应对间歇点进行检查,比较间歇前后两点高差,差值小于 3mm,可以继续
14、进行下一步测量,如超限,则从上一个水准点开始起测。测量控制网定期进行巡视和复测,巡视和复测频率按以下要求执行:巡视频率:施工单位每周 1 次,监理单位每月 1 次;复测频率:施工单位每半年 1 次,监理单位半年 1 次;3、开工前地形测量督促施工承包商对承担施工的建筑物附近水下地形变化进行测量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水下地形测量选用的测量船只和测深仪应符合本工程水深及其他自然条件和技术要求。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显示,业主将另行委托具有测绘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工前测量,工前水深测量成果将作为设计变更及因此发生工程量增(减)变化时相应调增(减)合同价款的依据。工前测量将分阶段进行,每次测量
15、的堤段长度根据施工总体部署及满足施工进度计划需求来确定,项目部施测范围确定以后,采用工程业务联系单的形式向监理单位上报需要复测的范围,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报指挥部审批。承包商需对工前测量进行必要的配合,每次测量前应在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下共同对测量仪器和参数进行校核确认。监理工程师确认第三方单位的工前测量成果,承包商如对测量成果有疑义,必须书面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程师在 2 日内将审查结果上报业主,业主可重新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复测;复测结果与承包商的测量结果有较大出入时,应以复测结果为准;复测时承包商应予以配合和提供方便;经复测如发现承包商故意造成测量成果错误,则复测费用由承包商
16、承担。业主将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工前测量成果复核结构设计,并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最终施工图设计。如出现较深(0.5m 以上)或较大范围的冲刷情况应及时反映,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处理。设计单位将及时将复核结果通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84、施工过程测量控制水上沉排的测量控制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护底范围、不同护底结构形式区域,提交排位布置图和排位坐标,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对沉排船上的测量仪器和设备进行检查、校验,确保测量数据和精度满足质量控制要求。检查沉排船定位情况。沉排过程,检查铺排轨迹是否符合沉排计划线,并每十米记录轨迹坐标,对排体结构变化部位应另行记录。测量监理师实时抽查沉排轨迹(每 50m
17、),并对比计划轨迹坐标,发现偏离计划线情况,要现场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对因水流导致的缩排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测量、调整,确保相邻排体搭接宽度满足设计要求。排尾应采取牵引下水,保证排尾坐标满足设计要求。对于沉排过程的轨迹异常情况,应做好记录,必要时,应采取水下探摸或其他方式检测。每幅排施工完成,测量监理应对轨迹坐标进行复核,发现轨迹偏移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和监理单位均应做好施工记录和检验记录,沉排轨迹图是验收的依据文件之一。水上抛石的测量控制(堤心石、护脚、护面、护岸、压载石和防冲石)水上抛石,应根据设计文件,分层划分网格(网格大小设置不宜超过 200m2,厚度不超过 1m),计算
18、网格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对抛石控制方案和网格工程量进行复核。抛石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定位船的测量仪器和设备进行校验,对船位进行复测。抛石施工前,应根据流速,计算漂移距,并组织试抛,对比实测漂移距,改进抛投工艺,提高到位率。施工过程,应勤测流速和漂移距,并加强抛投效果测量,严格控制抛投量,对不足区域应及时补抛。坝体抛投,应根据地质条件,预留沉降量,抛投完成,应设置变形观测点。坝体结构分为堤心、镇脚和护面,对不同结构应分别组织施工和检查验收。9断面验收时,应采取水上测量和人工实地测量相结合,以及加密测量(测量间距不超过 2m)等方式,保证测量数据真实反映断面形状。对护岸抛石和抛投压排石,应根据施工
19、时期划分区段,开工前和完工后及时组织测量,测量比例不得超过 1:500,断面间距 20m,以分析抛投效果,检查抛投质量,防止因地形变化,影响质量判定。(3)预制构件安装的测量控制施工前,应对构件安装进行放样,每个构件放样数据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构件安装前,应对预制构件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其强度、构件尺寸和外观质量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安装前,应对基床进行整平验收,尺寸和平整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基床应预留沉降量。因堤身构件均为水下构件,对不外露构件,应利用定位标志或采取倒垂法引线测量。安装前,应检查定位标志,做到稳固、刻度准确清晰。倒垂装置安全可靠、精度满足要求。先安装第一个构件,应安排在平潮时下
20、沉,在粗定位后,安装第二个构件,第二个构件应保证安装位置准确无误,后再对第一个构件进行精确定位。后续逐个安放,至全部完成。构件安装过程,监理工程师旁站,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测量记录,包括平面位置和高程。构件安装过程和安装完成,应加强沉降观测,根据观测结果,改进安装工艺和基床预留沉降量。构件安装完成,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防止堤身破坏。5、工程建筑物整体尺度测量整治建筑物施工完成后,应根据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进行建筑物整体尺度测量、验收。6、工程监测潜堤和丁坝施工过程中主要监测内容为:工程施工期对工程区域地形进行监测;工程施工期对潜堤和丁坝进行堤顶沉降位移观测;10工程施
21、工期选取典型断面进行、全断面沉降及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工程施工期进行水文条件、建筑物及周边地形固定断面监测。监测点设置及监测频率工程区域地形监测观测范围:地形测量应遵循动态测量原则。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区域进行地形测量,工程地形测量由指挥部牵头,测量监理对过程进行全程旁站。对坝头、坝根、坝下游侧、窜沟、排体边缘、流态复杂和地质条件差的区域,应加大观测频率。观测频率:全范围测量比例宜为 1:1000,局部测量比例宜为 1:500 或者 1:200。水文监测施工期每天定点定时测量施工区水位,做好观测记录,结合潮位表,分析水位情况,指导施工。固定断面监测对建筑物进行固定断面监测即水文条件监测,监测断面
22、沿整治建筑物堤线布置,断面间距取 250m,堤头测量断面适当加宽,测量范围为轴线两侧各 300m(余排宽度大于150m 区段增加至 500m)。设置时间和要求:工程开工前即设置固定断面,固定断面一经设置应保持不变,以便以后对观察资料进行的整理和分析。观测时间:观测点设置完成后每一个月观测一次直至观测使用期。观测时间统一为每月农历 15 日19 日。观测比例为 1:1000,断面水深采样间距为 2 米。断面测量航迹线偏离固定断面不大于 5m。统一使用 RTK 无验潮测量方法。五、变形观测1、堤顶沉降位移观测点布设对建筑物堤顶进行沉降位移观测,每 600m 轴线上布设一观测点进行观测。埋设时间和要
23、求:斜坡堤结构在断面完成时即设置观测点,观测点要求用明显的标志,并统一编号,以便以后观测在同一点上。112、观测频率:观测点设置完成后即观测记录一次,至断面完工后第一个月每周一次,之后半年内每一个月观测一次,再后每 3 个月观测一次,直至竣工验收为止。3、观测要求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对潜堤和丁坝的水平位移、沉降情况和固定断面水深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向设计和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完工后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观测。工程施工所需的测量控制基线及各施工控制点应按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258-2008)的要求测设,各测量标志均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工程施工期间,
24、应加强对监测设施的保护,确保监测设施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从而保证监测成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监测单位应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及时提供监测资料,分析中间成果,以便对施工加荷速率等做适当调整,保证建筑物施工质量。施工和使用期间,应保持一定的监测频率,当堤身沉降、堤身冲刷和排体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以保证堤身安全并实现其功能。在大潮、风浪和水文、地质灾害性变化后应及时进行检测。如有破坏超过设计要求,应及时进行修补。观测宜采用同一仪器,安排同一测量人员,以减少测量误差。观测过程,测量监理工程师应旁站。观测数据,应真实,并记录完整。观测结果,应及时分析,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六、测量资料的整理
25、、归档1、测量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和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测量资料的归档整编工作。承包单位提交的各项成果资料应项目齐全、数据正确、图表清晰、签章齐全。竣工地形图应注明图幅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成图方法、比例尺、制图日期、制图和审图人员等基本要素。竣工纵、横断面图必须注明桩号、中桩坐标、断面方向、比例尺,并附有断面布置示意图,对每份归档资料均附有相应的责任人。2、测量资料主要包括:测量仪器进场设备报验单、测量人员进场报验单、测量控制点移交单、测量控制网放线报验单、开工前和完工后以及各阶段地形测图、扫床记录、12分项工程测量放线报验单、沉排轨迹图、施工过程测量检验记录、施工过程水文观测记录、建筑物整体尺度测
26、量记录、建筑物变形观测记录等。3、阶段性测量成果资料报送按照表 6.1 执行表 6.14、测量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规范作业并对作业成果负责;必须建立单位内部质量审核制度,保证提交的测量成果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本细则的要求。 5、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 在测量工作的各个程序中实行双检制,以保证测量工作质量,防止错误,提高测量工作效率。 6、测量后,测量成果必须采用两组独立平行计算进行相互校核,技术负责人要对测量人员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7、测量记录与资料必须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归档。具体包括: 项目交接桩资料。 项目
27、及各工点、各工序检测原始记录。 测量内业计算书,测量成果数据图表。 计量器具定期检定文件。 8、控制测量、每项施工过程测量必须分别使用单项测量记录本,一切原始观测值和测量项目 成果上报时限测量方案 方案实施前 7 天内控制测量成果 测量完成后 7 天内报送局部地形测量成果 测量完成后 7 天内报送放样测量成果 放样后报成果混凝土校模成果 混凝土浇筑前 24 小时报送竣工测量 项目竣工验收前 14 天报送13记录项目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涂改,不得凭记记、补绘。记录中不准连环更改,不合格时应重测。手簿必须填列页次,注明观测者、观测日期、起止时间、气象条件、使用的仪器和觇标类型及编号,并详细记载观测
28、时的特殊情况。凡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予以保存,不得撕毁。 9、计算前应复核外业资料,核对起算数据,计算书要书面整洁,计算清楚,格式统一,计算者、复核者要签认,采用计算机应用程序计算时,应使用正版软件。 10、设专人管理原始记录和资料,建立台帐,及时收集,按控制测量、单位工程分项整理立卷。因人事变动所涉及的测量记录和资料,应由测量工程师主持办理交接手续。七、质量标准1、施工测量质量控制标准的主要精度指标,应满足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等相关规范要求。如在施测期间,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新的专业技术标准(规范) ,则新的标准(规范)生效之后所进行施工测量质量控制标准的主要精度指标,可参照新的指标执行。2、实施测量工作 7 天前,要求施工单位申报施测起算数据等关键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