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县委办发201160 号县委办发201160 号关于印发焉支山景区公务接待门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驻丹单位:县委办发 201160 号2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焉支山景区公务接待门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驻丹单位:现将焉支山景区公务接待门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焉支山景区公务接待门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焉支山景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根据物价部门关于焉支山景区门票收费标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内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
2、团体接待。第三条 县人民政府委托焉支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公务3接待门票实行统一管理。第四条 县直各部门、单位到焉支山景区的公务接待,由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统一开具通行单,凭通行单进入,年底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结算。各乡镇到焉支山景区的公务接待,由各乡镇出具介绍信进入,年底由各乡镇统一结算。第五条 景区内配置旅游专车,焉支山景区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车辆进入核心景区,引导客人乘景区专线车辆或者徒步登山游览。第六条 凡来我县考察、检查工作的国家、省、市领导和陪同人员以及客商需要进入景区的,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开具通行单,县上陪同人员在景区验票口做好登记后进入景区。第七条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
3、到景区视察、检查工作和因公务接待需进入景区的,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开具通行单,工作人员在景区验票口做好登记后进入景区。第八条 执法单位因工作需要进入景区进行相关执法,必须事先同焉支山景区接洽,经协调后准予通行。第九条 到景区考察旅游线路的旅行社负责人凭有效证件和县旅游局开具的证明,由县政府办公室开具通行单,在景区验票口做好登记后进入景区。第十条 各有关部门,尤其是焉支山景区工作人员要本着“热情、周到、顺畅”的原 则,加强公务接待 门票审核,既满足公务接待需要,又要从源头堵塞因管理不到位而形成的漏洞。4第十一条 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无权免收门票,无权随意折扣售票。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11 年 4 月 1 日施行。5主题词:旅游景区 管理办法 通知 抄送:县人大办,政协办。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 年 3 月 31 日印 共印 120 份主题词: 旅游景区 管理办法 通知抄报: 请在此处点击新增或双击选择抄送: 县人大办,政协办。请在此处点击新增或双击选择 印发共印 120 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