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许可法 总结行政许可法 总结*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组织*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1、行政许可:行政主体基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对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判断,做出是否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形成权力)*2、行政确认: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授权,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的申请,对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权力、资格或法律地位进行确认、甄别、证明、行政行为。 (不赋予权力与义务)*3、区别:1)所谓的意思不同,前者是主体在申请人进行审查和判断的前提下对申请的决定行为;后者是主体对其给予法律上的确定或否定 2)针对的事项不同,前者是针对未获得权力的请求进行限制解除;后者对已有的
2、权力资格进行确定或否定 3)申请人的目的不同,前者是从事某种职业、享有权力、进行某种行为;后者目的是确定法律地位,获得法定效果 4)法律效果不同,前者在未经许可而从事的行为发生违法后果,受法律制裁;后者只是是否有效的问题 5)行为性质不同,前者是形成性行政行为,以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为目的;后者属于确认性或宣传性行政行为 6)内容不同,前者是授益性行政行为,申请人授益;后者中立性,不直接为当事人设定权力或义务 7)方式不同,前者只能依申请发生行为;后者既依申请确认,也有职权主动而为的确认 8)表现形态不同,前者有书面、口头、默示的方式;后者以书面形式*4、联系:1)二者呈现前期与后续的关系
3、,行政确认是行政许可的条件,在程序上,确认在先,许可在后 2)二者有时存在重合,行政确认有时除了具有确认的法律效果外还符合许可的含义,具有双重意义3)二者有时并存或相互转化,同一事项由于地域、时期和考虑的不同,采取不同方式*行政许可的原则: 1 法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级和较大的市级权力机关、省级政府) 、许可的设定形式、许可实施机关及其职权、许可的范围 2)许可公开原则:公民知情权的保障 3)许可的公正、公平原则:依法行政的伦理诉求 4)*许可诚信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是行政相对人权益保障的最大化。包括: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规范应具有稳定性与不可溯及性(法与其他法律条款一样不得变化
4、无常、溯及既往) ;活动具有真实性与确定性(过程与行政事实行为必须具有真实性,一经做出行为后具有确定性) ;机关应信守承诺(使行政许可行为得以实现、言而有信) ;信赖保护(因信赖值得保护,不得吊销、废止许可证或做不利变更;具有撤销补偿制度) 5)许可无偿原则:防腐和减负的良方 6)效率与便民原则:服务行政的内涵 7)公众参与原则:顺应民生的潮流*行政许可的类型:1 )按照 的内容:行政与资格 2)按照范围:一般 与特殊 3)按照 的享有程度:排他性和非排他性 4)按照的主体和参照程度:单独 、共同、附和 5)按照是否附加义务:权力性 、附义务 6)按照可满足申请的程度:全部、部分 、修正 7)
5、按照 是否存在附加规定:附款、无附款 8)按照从事活动需要批准次数:一次 、多次、集中 9)按照目的:保障公共安全的 、维护人们健康的、维护社会良好风俗的 、保证交通安全的 、保护重要资源的生态活动的、调控进出口贸易的 、加强城市管理的 、加强特殊行业或特殊物品管理的、发展国民经济的 10)按照适用的行政管理领域:治安、工商 、环保、卫生 、资源、交通运输、文化 、城建*环境法中的“三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行政许可的标准:1 )受理在先的标准:受理机关依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决定给予哪个申请人许可,与我国其他法律不同 2)条件优越标准:在众多的申
6、请人同时申请一项许可时,许可机关可以审查哪个申请人的条件好,决定将许可给予条件最优越的申请人 3)考试的结果标准:采取对申请人进行考试的办法,决定分给哪个申请人许可,是条件优越的特殊形式*行政许可的效力:行政许可行为一旦做出,行政许可主体、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所产生的一种法律上的效果。 包括:1.公定力:是要求整个社会表示尊重的效力。行政许可行为一经做出就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的法律行为,行政机关与行政人员以及其他人必须服从 2、确定力:是不可变更力,行政许可行为成立生效以后,其内容不可否认或随意变更的效力 3、拘束力:行政许可成立生效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和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 4、
7、证明力:行政行为对某种事的实状态或者法律关系能够加以证明的效力 5、实现力:即执行力,是行政许可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法律效力,表现在权利主体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实现义务的法律要求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学习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近日,县委党校组织的培训,让我受益匪浅。下面我谈谈学习行政许可法后的一些体会。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事关政府工作的全局。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好,利国利民;运用不好,轻则影响公民权利,重则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度成
8、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改革行政许可制度。1998 年开始,顺应民意,适应时势,各地方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项目减少了,手续简便了,时限缩短了。一时间,各种便民措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办证大厅、办事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新的许可方式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2001 年国务院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通行做法,行政许可法这部中国特色的法律,历时 7 年起草、审议,蓄势而发,应运而生。它反映了我们对行政许可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依法行政
9、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我国政府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作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合法与合理、便民与效能、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 1行政许可总结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崇府办发2010 101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积极认真组织开展了扎实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广泛宣传教育、转变思想观念,提高了干职工对贯彻落实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意义的认识,促进了行业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取
10、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1、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搞好此次行政审批事项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8 月 20、23 日,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党政领导班子会、局行政工作会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局专项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对落实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各项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另外,局党政领导班子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确保自
11、查自纠活动取得成效。同时,为有效做好专项自查自纠工作,我局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明确贯彻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组织行业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等法规文件,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牢固树立“权力即是责任,权力即是服务”的意识,着力提高对贯彻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的理解能力和实践能力,切实规范行政许可权的正常运行。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会议、办专刊、黑板报等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干职工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重要性。2、落到实处,开展自查自纠。8 月 24 日26 日,我局在自查自纠工作中,严格按照崇府办发2010101 号文件内容和要求,逐项对照,自查自纠,并落到实处。经认真查摆,我局能正确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崇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决定 (崇府发201011 号)文件精神,坚决兑现缩减审批项目事项的承诺,坚决兑现改进审批方式的承诺,坚决兑现缩短审批时限的承诺。如: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含房屋拆迁延长暂停期限审批)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的转让审批、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县政府交由我局承办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