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渡时期党的土地政策调整论析暴秋菊(沈阳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辽宁 沈阳 100168)摘要:土地政策深刻地影响着社会主义建设,是个必须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分析了过渡时期党的土地政策,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借鉴意义。关键词:过渡时期;土地政策过渡时期土地政策的基本特点是从私有土地入股互助合作到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改革完成以后,中国共产党积极引导农民经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逐步走上合作化道路,至年底,农村入社农户达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基本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土地改革后形成的农民土地私有制逐渐为集体土地所有制取代。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及党的土地政策调整这一时期,党的土地政策大致可以分为前
2、后两个不同的阶段,年前,坚持入社农户私有土地;年始,不断提高土地公有化程度,最终实现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土地农户私有、合作经营的土地政策阶段年月中央召开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会后,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并于年春发布全国。决议要求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发展互助合作组织。年春起,各地开始普遍试办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并有较多公共财产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年底,初级社由年的千个增加到万个,参加互助合作的农户由年的万户增加到年底万户,在全国农户中的比重由增加到。 1 这个时期的土地政策,强调土地农民所有,允许获得土地报酬,只是在经营方式上采取互助合作。土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土
3、地政策阶段即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阶段的土地政策。土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土地制度形成。年月,毛泽东主持选编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出版。他为这本书写了序言和条按语,赞扬贫下中农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并阐明一些具体的方针政策来指导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同时,更加尖锐地批评所谓的“右倾机会主义” ,致使合作化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以致偏离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在这样的政治氛围下,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进程形成了超高速发展的猛烈浪潮,迅速席卷整个中国大地。几个月的功夫,合作化就骤然完成了。到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 就是说,原来预计年完成的农业合作化,仅
4、用年时间就完成了。合作化的高速发展过程就是农村土地迅速转为集体所有的过程。高级社的普遍建立,标志着农民个体所有制经济过渡到了集体所有制经济,土地集体所有制形成。二、关于过渡时期土地政策的思考年前土地政策基本正确,符合广大农民的愿望要求,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工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 ” 私人所有、统一经营的土地制度,符合广大农民的愿望要求,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支援了国家工业化建设()土地私人所有、统一经营与土地改革后广大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农民的觉悟程度相适应。土地改革完
5、成后,农民获得了梦寐以求的土地,生产和生活条件有所改善,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农民要增收、改善生活,必须走合作经营的道路。这也是大多数农民的迫切愿望。与此同时,由于农户间存在劳力强弱差别和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的依赖,单个农户经常面对难以防范的天灾病祸,因而许多国家的经验证明,在土地私有基础上加速工业化,往往会导致个体农民迅速破产,被迫流入城市,加剧社会的动荡与贫富分化。这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初衷相违背,必须解决。但是土地改革完成后的农民,终于拥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实现了他们几辈人的愿望。因此,无论哪种形式、哪种原因、哪种目的,对他们的土地所有权进行剥夺,都是他们所无法接受的
6、。农民需要在拥有土地基础上的某种形式的劳动合作,来克服生产上的困难,避免贫富分化。土地私人所有、统一经营,一方面保留了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照顾了农民的情感,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民生产中的实际困难,也适合当时农业完全依靠手工劳动、手工工具耕作这种低生产力水平的条件。同时,又避免了两极分化的进一步发展。农业合作化期间,全国主要农作物产量基本持续增长。年,我国粮食产量为亿斤,比年增加;年粮食产量增长到亿,年农业遭灾,粮食仍增产亿斤。 ()有力地支持了国家工业化建设,保证了“一五”计划的顺利完成建国后,进行工业化建设是新中国的必然选择。要顺利地完成工业化目标,依靠尚未发展起来的工业本身来积累是不可能的,
7、更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样依靠掠夺别国财富来实现工业化所需的原始资本的积累,只有依靠工农联盟为工业提供资金和原料。而“个体所有制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 ” 必须“把太多小辫子梳成较少大辫子” 。农业合作化的完成,第一,为新中国开展工业化建设提供了现实可能。如前所述,合作化的完成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这就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条件约束下,为满足工业化对原材料的需要,保障原材料供应,提供了现实可能性。第二,通过税收和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为工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年年,农民通过缴纳农业税,累计向国家提供资金达亿元,超过同期国家财政支援农业资金总额的。年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额达到亿美元,比年增长,平均每年递增
8、。五年内净出口粮食万吨,为国家换回了大量的工业建设设备。 第三,降低了政府与上亿农民打交道的成本,提高了统购统销的工作效率。土地集体所有,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国家只要对集体下达指标,就可以实现统购统销了。第四,土地统一经营,有条件也有可能进行大型农田水利建设,对农业机械的需求也大大增加,为工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市场。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土地制度,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存在许多弊端从年下半年农业合作化高潮开始到年底,仅仅一年半的时间,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就占全国农户总数的,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迅速的政策调整、制度变迁,存在许多弊端。()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客观规律,阻碍了农村生产
9、力的发展土地改革后,虽经初级社时期的恢复与发展,我国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依然很低,生产主要靠人力、畜力和手工劳动,生产社会化程度很低,生产规模狭小,劳动者的生产技术水平大都不高,劳动生产率很低。本来,这种生产力状况适合家庭、个体经营和以个人所有为基础的合作经营。高级社却无视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为了国家工业化建设和改造小农的政治目标,盲目学习苏联模式,加速合作化的发展。同时,我国地域广阔,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必须适应各地不同的自然条件、人文状况,允许不同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存在,绝不能搞“一刀切” 。农业合作化高潮期间,连以牧业生产为主的少数民族地区也普遍建立了高级社。生
10、产关系人为地超前建立,阻碍和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超越农民的觉悟程度,违背了农民的意愿,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并不必然标志农民群体觉悟的提高。但在年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党过高估计了农民的觉悟,过分夸大了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否定发挥农民个体经济积极性的必要性,不适当地夸大了两极分化的危险性,主观号召农民为工业化作贡献,甚至把个体经济、家庭经营当作资本主义的自发倾向批判。初级社曾坚持的按照入股土地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动力的比例分配收入的原则完全被抛弃。把农民的土地、牲畜等全部生产资料几乎无偿的公有化。这实质上是对刚刚获得土地的农民的又一次剥夺,而且是无偿的剥夺。土地集体所
11、有、统一经营的制度,个人完全依附于合作社,农民不再作为独立的生产经营者存在,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经营决策权被剥夺,变成了被动的劳动者。就农民个人(或家庭)追求自身利益来说,合作社内部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 ,使个人行为和行为后果的相关程度很低,他们不能通过其自身努力的最大化来谋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抑制了农民积极性的发挥。()政策调整过急、过快年夏季以后,在合作化取得的巨大成绩面前,党坚信“先要改变生产关系,然后才有可能大大地发展社会生产力” 。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土地就由个人所有完全变为集体所有,实现了生产关系的迅速改变。土地改革之后形成的生产关系所能容纳的生产力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农民还
12、在享受初级社所带来的成果,高级社是否具有优越性还未经实践检验,就人为地调整生产关系,必然要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可以说,年夏季以后,合作化中存在很多问题,但政策的调整过急过快是主要问题。对于广大农民来说,短短的四五年时间,个人拥有的土地就无偿的转为集体公有了。可以想象,对于视土地为生命的农民,这种变化是过于急促、难以适应的。对于党的干部来说,这样快的制度变化,他们在思想准备、理论准备、方法准备上都还跟不上政策的变化,合作化后期出现工作过粗等问题是必然的。邓小平在谈到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历史教训时曾说过:“有人说,过去搞社会主义改造,速度太快了。我看这个意见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比如农业合作化,一两年一
13、个高潮,一种组织形式还没来得及巩固,很快又变了。从初级合作社到普遍办高级社就是如此。如果稳步前进,巩固一段时间再发展,就可能搞得好一点。 ” 参考文献: 胡绳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 人民出版社,:国家统计局伟大的十年) 人民出版社,:转引自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陈廷煊年年农村经济体的变革制和农业生产的发展中经网邓小平文选(第卷) 人民出版社,:作者简介暴秋菊() ,女,辽宁朝阳人,沈阳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责任编辑:阿 满天津近代同乡慈善组织的投资理财任云兰(天津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天津
14、 300191)摘要:近代天津是中国北方的一个重要的中心城市,聚集了许多会馆、同乡会、慈善机构等民间社会组织。在这个经济快速崛起,政治、社会生活发生重大变化的近代化城市中,通过投资房地产、购买股票公债或依靠传统金融业,这些民间组织获得了不菲的收入,为自身的公益活动和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关键词:天津;同乡慈善组织;投资理财天津是一个在近代兴起的大城市,在城市蓬勃发展的时期,投资房地产不仅是富商大户的选择,而且还是许多会馆、慈善机构等有一定资本并需要求得长远发展的团体的首选。许多会馆在成立初期,不仅购置了办公用房,有的还以余资购置了专供出租的房产以供会馆和同乡会的日常开销,购买义地供同乡死后葬身或
15、临时停厝使用,或出租经营供会馆开支。1956 年会馆结束时,存在了几十年乃至 200 多年的会馆通过几代人的经营,积累了为数不少的房产地皮,为会馆的顺利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这些会馆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利用个人会员捐款或会员会费,积累了一定的积蓄,并将这些积蓄投资到一定的经营活动中,如房地产、股票、公债等,尤其是房地产投资,成为这些会馆投资的重点,为会馆集聚了不菲的财富。各会馆由于经济实力不同,在发展过程中积累的财富有厚薄之分,建造购买的房屋数量不等,如实力雄厚的南籍浙江会馆、江苏会馆和闽粤会馆到 1956 年结束时出租的房屋分别达到了 826 间、509 间和 444 间,山西会馆、江西会馆也达
16、到了 441 间、220 间,成立较晚的安徽会馆和云贵会馆也达到了 312 间和 317 间,成立最晚的山东旅津同乡会 1931 年改组成立后,通过募捐和向银行贷款的方式在大沽路购房建起了山东会馆,会馆占地 4.96 亩,有房 30 余间。另外,这些会馆有的还有地皮和墓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广东会馆,该会馆虽然成立较晚,但由于在津广东人经济实力雄厚,所以该会馆成立后表现不凡。为求得长远发展,会馆落成后,在周围八亩空地上建起了 300 间铺房、住房供出租,以租金供会馆开支。为了有效经营这些房地产,还专门成立了“广业公司” 。死后回归故里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所以对在异乡去世的人来说,如果家庭资力尚能
17、承受,一般会选择义园停柩,在适当的时候再运柩回籍。如果家庭资力不足以运柩回籍,那么义地就是他们身后永远的去处。几乎所有的会馆或同乡会都设置了义园义地,作为同乡身后安息的地方,有的义园还同时办理施材、埋葬、发丧、起运等公益事项。在天津的会馆大都置有几十亩的义地,有的实力比较强的会馆义地达到了上百亩。如江苏会馆义园、公墓在 1956 年结束时有房 300 余间,土地 150 余亩。浙江会馆有义园一处和义地两块,义园占地 76 亩,地势宽阔,设备较好,并附设疗养院,有病房 15 间。义地一处占地 50 余亩,为埋葬贫寒同乡的处所;一处占地 61 亩,有池塘一个,砖房 20 间,为埋葬富裕同乡的处所。
18、广东会馆 1916 年建造的占地 20 亩的广东山庄义地仿照西式公墓,花费达四五万元,“规模宏敞,遍栽花木果树” , 1 十分气派。安徽会馆 1916 年由同乡捐款在城西南运河北岸购地 50 亩左右,以一部分兴建义园,建厅厢 20 间,殡舍 80 间。义园“四周界以深沟,绕以杨柳,新宫既奠,不侈不陋。 ” 另一部分作为义地,旨在为安徽“通省客死无依者”安置一块身后葬身之地。 各会馆设立的义园义地主要是为本籍同乡提供免费服务的,后来有的义园义地也为外籍提供有偿服务,以此补充会馆的一部分开销。各会馆的义园义地的兴盛与否与本籍人经济实力的强大与否密切相关,譬如闽粤、广东、浙江、江苏等会馆附设的义园义
19、地不仅占地面积大,而且建房有一定规模,其他如园林、道路等设施也比较完善,经营也比较好。投资房地产也是近代慈善机构的最佳选择。为了保证资金的升值,民国以前成立的慈善机构采取了经营化模式,除了将存款发当商生息的以外,还购买土地出租赚取租金,和购买房产地皮出租房屋,以这些利息、租金作为慈善机构的常年经费,如备济社、济生社、引善社、体仁广生社、公善施材总社和广仁堂等。这些慈善机构大都有几十间房屋供出租,有的还在四乡置有几十亩到几十顷不等的淀地或义地,每年的房租或地租收入在几百元到1000 多元。近代天津最有实力的慈善机构非广仁堂和育婴堂莫属,育婴堂的经办人盐商财力雄厚,每年有定额拨款。育婴堂经费虽然比
20、较充足,但一直未大量购置地产田产,尤其是田产,只是在清末民初购置两块义地,共约 7 顷 68 亩余,此外,在天津城厢附近有南斜街新堂的一部分供出租,这三部分到 20 世纪 20 年代末时每年可得租金 1450 元。至于该堂原有的两处善产,即北洋女医院所占的该堂在东门外的旧址和商业学校租借的东马路房产因故一直无法收回。 育婴堂的这种经营情况与广仁堂不可同日而语。广仁堂的经营主要以购买地产和房产为主,最初该堂筑有房屋 269 间,分为中东西三院。20 世纪初,因添建工厂,改扩建中东院,1909 年在东院之南的空基上添盖慈幼所房屋 50间,并在西院之南空基添设幼稚园。除了本堂房屋外,广仁堂的房产分布
21、在城厢内外各地。据统计,该堂民国初年在天津市的房产除了本堂房屋外,在城厢内外尚有房产 700 间,地基 20 余亩。地产在附近东乡、南乡有地亩 248 顷,砖瓦盆窑 6 座,房基 240 余间,园地2009 畦,另有义地 10 块。 到后来房产增至 1174 间,分布在城厢内外,年租费共收洋 30000 余元。到 1930 年时,房产增至 1800 余间,地亩达 280 余顷。年收地租洋 40000元,房租洋 30000 元。 随着城市的发展,地价越来越高,广仁堂的不动产不仅养活了堂内的节妇恤女,而且还成为广仁堂的一笔不菲的财产,使该慈善机构能正常运转,并维持较长时间。这种传统的投资形式在城市
22、快速发展时期,有时比新式投资形式更加稳妥,如向企业的投资,有较大的风险,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则投资者很可能落空。早期的广仁堂利用官署的岁捐和月捐,以及粮商的斗行捐等,在天津市城厢内外购置了大量房产地产,经营管理得游刃有余。到民国以后,各种官署的捐款和商捐日臻减少,广仁堂基本上依靠房租和地租的收入来维持。据广仁堂 1927 年的收支报告,该年广仁堂共收入银元 112269元,在经常收入 73900 余元中,房租为 36087 余元,地租为 30813 余元,地皮租为 2915 元,约占经常收入的 95%,而股息和利息仅为 1000 余元,在经常收入中所占份额相当少,售品所得也只有 400 余元。
23、而 1937 年的收支报告也印证了该堂的主要收入来自房地产。该年经常收入共收国币 44300 余元,其中房租收入国币 15900 余元,地租收入国币 26300余元,两项相加占经常收入的 95%,而股息利息仅收入 1200 余元,所占比例也很小。 不过,广仁堂地产大多地处低洼地带,若遇水旱灾害,租金收回受到影响。再加上地方不靖和租户拖欠等情事,使该堂每年的收入大打折扣。民国以后成立的慈善机构,基本上没有购买房地产的,其经营模式以存款取息为主。只有个别慈善机构还保持了清代慈善机构购置房地产的运作模式,如崇善东社购有房产 97 间半,月收租金 250 元。另外,有的慈善机构还像熊希龄在北京经营的香
24、山慈幼院那样购买公债和各实业股票。天津广仁堂的主要收入来自房地产,但在民国初年也持有汉冶萍公司的股票 50000 元和公债 16000 元。在近代工业蓬勃发展的天津,购买公债及各实业股票应该说是比较普遍的投资方式,拥有一定资金的慈善机构应该会选择这种较近代的投资方式,但事实并非如此。参考文献:宋蕴璞天津志略 “第十三编” , “第十九章” 北平:蕴兴商行,天津安徽义园义地章程 丁公祠附近庐阳公所录 “经理丁公祠并庐阳公所条规” 天津市育婴堂概况暨改善计划大纲 社会月刊,(第卷第、号合刊) 天河广仁堂征信录 津市生活本报社会调查之十九广仁堂鸟瞰 益世报,;宋蕴璞天津志略 “第十三编“, ”第五章“北平:蕴兴商行,津河广仁堂征信录 广仁堂征信录 作者简介任云兰() ,女,山西太原人,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责任编辑:阿 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