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详解2010 年 5 月 12 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增强业务能力,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资金。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分为支持方式及额度、申请条件及要件、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三部分,详细内容如下:、 支持方式及额度、 支持方式1、 业务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担保额的 2%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再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再担保额的 0.5%给予补助。2、 保费补助:在不提高其
2、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50%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3、 资本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新增出资额的 30%给予注资支持。、 额度2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可以同时享受以上不限于一项支持方式的资助,但单个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当年获得担保资金的资助额,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 3000万元。 、 申请条件(一)申请担保资金的担保机构需要具备条件:1、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 经营担保业务 1 年以上(含 1 年
3、),无不良信用记录。3、 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 70%以上;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 1500 万元以下(含 1500 万元)担保业务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 70%以上,或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 1500 万元以下担保业务额在 3 亿元以上。 4、 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 10%。 5、 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净资产的 3 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 3%。 6、 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二)申请担保资金的再担保机构需要具备条件:1、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3法人资格。2、 以担保机构为主要服务对象,经
4、营中小企业再担保业务 1 年以上(含 1 年)。 3、 当年新增中小企业再担保业务额占新增再担保业务总额的 70%以上;新增单笔再担保金额 1500 万元以下的再担保业务额占新增再担保业务总额的 70%以上,或新增单笔再担保金额 1500 万元以下的再担保业务额在 20 亿元以上。 4、 当年新增再担保业务额达净资产的 5 倍以上。 5、 平均年再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 、 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每年按照本办法规定,联合下发申报通知,明确当年担保资金支持重点、资助比例、具体条件、申报组织等内容。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同级中
5、小企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核工作。 、 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开组织担保资金的申请工作。 4、 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建立专家评审制度,依据本办法规定和当年申报通知的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申报的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担保资金申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底稿和其他相关资料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对各地上报的申请报告及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项目计划。 、 财政部根据审核后的项目计划,确定项目资金支持
6、方式,审定资金使用计划,将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并根据预算管理规定及时拨付担保资金。 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收到担保资金后,应按照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进行财务处理。 四、结合公司业务运作情况对于政策的理解与应用(一)按此政策规定,如果申请条件均可满足,如获最高上限3000 万元的补助,担保公司年业务额需达到 15 亿元。(二)此政策是国家通过补助于投资担保公司,从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式之一,相当于投资担保公司在业务的过程中,针对中小企业降低了担保业务费率,通过国家补助的形式获得企业收益。针对我公司投资担保公司来讲,如取得此政策,一方面必须经营担保业务一年以上,另一方面公司在银5行担保业务资质方面需要加强,此外,担保公司业务开展尚需做出一定的努力。(三)从业务起步阶段开始,如担保公司实现年业务额 3000万元,同时满足以上申请条件,担保公司可享受 60 万元的补助;如担保公司年业务额可实现 5000 万元,同时满足以上申请条件,担保公司可享受 100 万元的补助。担保公司大连公司2010 年 6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