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小额担保贷款须知一、下列人员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必须是有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户籍并具备以下条件:1、城镇复转退役军人(2006 年 1 月 1 日后退出现役的);2、高校毕业生(毕业后 2 年内提出申请) ;3、失业人员(含农转居人员) ;4、本市农村劳动力;5、无不良信用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记录。二、贷款额度: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 5 万元;合伙经营项目,每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5 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 25万元。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两年。借款人提出展期,市融资担保中心同意继续提供担保,银行同意展期的,可展期一年。四、贷款利率与贴息(
2、一)贷款利率:允许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 3 个百分点,贷款人从成功贷款后按季交付贷款利息。2(二)贷款贴息:本市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微利项目以及从事种养殖业项目,由市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五、免除反担保对象(一)本市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大龄农转居失业人员、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和残疾失业人员)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并取得创业培训结业证书;(二)享受城市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 ;(三)夫妻双方均失业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四)单亲家庭的失业人员。六、贷款程序:自愿申请
3、、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市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核准、商业银行核贷。 (一)自愿申请1、借款人在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视为就业,在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就业备案;2、借款人到户口所属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贷款申请(高校毕业生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 ,领取和填写广州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下称3申请书 )一式 6 份;3、借款人除需提供身份证 、 户口簿 、 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是 2006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发的) 、 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已领取了手册的)外,还须根据自身不同情况提供如下资料:(1)属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的,提供再就业优惠证 ;
4、(2)属城镇转业军人,提供转业军人证明书和市、区军队转业干部主管部门出具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身份证明 ;属城镇复员退役士兵的,提供复员退伍军人证明书和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 ;(3)属低保人员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 ;(4)上述资料要提供原件进行查验,并提供影印件一式 6 份;(二)以合伙经营申请需注意以下事项:1、营业执照中组织形式为“家庭经营”或“合伙经营”的,提供合伙经营验资证明或出资权属证明 ,证明其他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其他合伙经营人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复印件一式 6 份;2、合伙经营申请须以房产抵押作为反担保,房产需为4合伙人名下的本市户籍房产(除夫妻双方失业
5、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外) 。(三)借款人(免反担保对象除外)可选择如下反担保措施;1、借款人不具备免除反担保条件,需由本市户籍的自然人作为反担保人。借款人要提供反担保人工作单位出具的月工资收入 2000 元以上的证明 (包括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反担保人工资是否为财政拨款,属非财政拨款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还应当提交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凭证)及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 6 份。反担保人必须与借款人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亲自作保证人签名;2、借款人选择用房产抵押反担保,须在指定的评估机构办理评估,然后到市房地产登记所抵押登记科办理抵押登记(上述费用自行负担) ,并提供房产评估报告 、
6、抵押登记表回执、房产证原件及其影印件一式 6 份;(四)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按如下程序受理1、核对借款人的贷款条件;2、确认担保人身份;3、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书相关栏目签注经办人意见,并加盖公章;54、对借款人送来的申请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留下复印件,在复印件图文上加注“与原件相符”字样章和公章。(申请人属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自谋职业的复员退役士兵的,要将自主择业转业干部身份证明 、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原件一并留下,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同报送) 。5、将申请材料(可由借款人)送所属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6、每份申请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1) 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7、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3)申请人(含合伙经营人) 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再就业优惠证 、 低保证 ,复退、转业军人证明,创业培训结业证书的复印件;(4) 营业执照及所从事行业需要的其他证件影印件;(5)反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月固定收入2000 元以上证明以及参加社保证明, 房地产证复印件;(6)其他材料。(五)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61、为申请人办理就业备案;2、对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对属于微利项目的要加注“属微利项目(项目名称: ) ”的意见;3、审查合格,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上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4、将申报材料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六)市就业中心审核1、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
8、、经审核符合条件,在申请书相关栏目加注意意见并盖公章;3、将申报材料送市融资担保中心(有上报材料的,每个工作日下午送一次) 。(七)贷款担保机构1、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 61 号 1407 室) ,对申报材料进行担保审批;2、市融资担保中心同意担保贷款的,将申报材料转送贷款经办银行。(八)贷款经办银行核贷1、贷款经办银行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同意贷款的,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加注“同意贷款、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意见并加盖公章;2、通知申请人办理借贷手续;73、留存一份申请资料存档,将余下的 5 份申请材料按贷款程序途径返回,市融资担保中心、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借款人各留存一份。 (自主择业转业干部身份证明 、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原件退回民政局。 )4、可自行选择经办银行(在填写申请书时选定):广州市商业银行 联系电话:37590872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195 号新达城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