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商行几个关键监管指标数据。具体为,资本充足率上调到 10.5%,较 2010 年提高0.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7.5%,杠杆率不低于 4%。贷款拨备率不低于 2.5%,拨备覆盖率不低于 150%,流动性覆盖率不低于 100%,净稳定融资比率不低于 100% 杠杆率杠 杆 率 即 一 个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的 风 险 与 资 产 之 比 率 。 杠 杆 率 是 一 个 衡 量公 司 负 债 风 险 的 指 标 , 从 侧 面 反 应 出 公 司 的 还 款 能 力 。 一 般 来 说 , 投 行 的 杠杆 率 比 较 高 , 美 林 银 行 的 杠 杆 率 在 2007
2、 年 是 28 倍 , 摩 根 士 丹 利 的 杠 杆 率在 2007 年 为 33 倍 。 财 务 杠 杆 概 念 : 无 论 企 业 营 业 利 润 多 少 , 债 务 利 息 和 优 先 股 的 股 利 都 是固 定 不 变 的 。 当 息 税 前 利 润 增 大 时 , 每 一 元 盈 余 所 负 担 的 固 定 财 务 费 用 就 会 相 对 减 少 ,这 能 给 普 通 股 股 东 带 来 更 多 的 盈 余 。 这 种 债 务 对 投 资 者 收 益 的 影 响 , 称 为 财 务 杠 杆 。 财 务 杠 杆 影 响 的 是 企 业 的 税 后 利 润 而 不 是 息 前 税 前
3、 利 润 。 财 务 杠 杆 率 等 于 营 业 利 润 与 税 前 利 润 之 比 , 反 映 由 于 固 定 的 债 务 存 在 ,财 务 费 用 ( 利 息 ) 对 保 险 企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程 度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反 映 企 业 负 债 的 程 度 和 企 业 偿 债 能 力 , 财 务 杠 杆 率 越 高 反映 利 息 费 用 越 高 , 导 致 ROE 指 标 越 低 。 简 单 的 讲 就 是 把 你 的 资 金 放 大 , 这 样 的 话 你 的 资 金 成 本 就 很 小 , 同 时你 的 风 险 和 收 益 就 放 大 了 , 因 为 盈 亏 的 百
4、分 比 不 是 依 据 原 来 的 资 金 , 而 是 根据 放 大 后 的 资 金 来 衡 量 的 巴 塞 尔 银 行 管 理 委 员 会 在 汲 取 2008 年 金 融 危 机 的 经 验 教 训 , 完 善 新 资本 协 议 时 , 提 出 杠 杆 率 作 为 监 管 指 标 , 设 置 下 限 为 3 。 杠 杆 率 核 心 资 本 /表 内 表 外 总 资 产 风 险 暴 露 2008 年 金 融 危 机 的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是 银 行 体 系 的 表 内 外 杠 杆 率 的 过 度 累 积 。杠 杆 率 累 积 也 是 以 前 金 融 危 机 ( 例 如 1998 年 金
5、 融 危 机 ) 的 特 征 。 危 机 最 为严 重 时 期 , 银 行 业 被 迫 降 低 杠 杆 率 , 放 大 了 资 产 价 值 下 滑 的 压 力 , 进 一 步 恶化 了 损 失 、 银 行 资 本 基 础 减 少 与 信 贷 收 缩 之 间 的 正 反 馈 循 环 。 因 此 , 巴 塞 尔委 员 会 将 引 入 杠 杆 率 要 求 , 旨 在 实 现 以 下 目 标 : ( 1) 为 银 行 体 系 杠 杆 率 累 积 确 定 底 线 , 有 助 于 缓 释 不 稳 定 的 去 杠 杆 化带 来 的 风 险 以 及 对 金 融 体 系 和 实 体 经 济 带 来 负 面 影
6、响 。 ( 2) 采 用 简 单 、 透 明 、 基 于 风 险 总 额 的 指 标 , 作 为 风 险 资 本 比 例 的 补充 指 标 , 为 防 止 模 型 风 险 和 计 量 错 误 提 供 了 额 外 的 保 护 。 杠 杆 率 计 算 在 不 同 经 济 体 之 间 应 具 有 可 比 性 , 并 调 整 会 计 准 则 方 面 的 差异 。 某 些 表 外 项 目 将 适 用 100%的 信 用 风 险 转 换 系 数 。 并 且 将 测 试 杠 杆 率 与风 险 资 本 比 例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 巴 塞 尔 委 员 会 将 杠 杆 率 设 定 为 风 险 资 本
7、要 求的 可 靠 的 补 充 措 施 , 基 于 适 当 的 评 估 和 校 准 , 将 杠 杆 率 纳 入 第 一 支 柱 框 架 。财 务 杠 杆 概 念 : 无 论 企 业 营 业 利 润 多 少 , 债 务 利 息 和 优 先 股 的 股 利 都 是 固 定不 变 的 。 当 息 税 前 利 润 增 大 时 , 每 一 元 盈 余 所 负 担 的 固 定 财 务 费 用 就 会 相 对减 少 , 这 能 给 普 通 股 股 东 带 来 更 多 的 盈 余 。 这 种 债 务 对 投 资 者 收 益 的 影 响 ,称 为 财 务 杠 杆 。 财 务 杠 杆 影 响 的 是 企 业 的 税
8、 后 利 润 而 不 是 息 前 税 前 利 润 。 财 务 杠 杆 率 等 于 营 业 利 润 与 税 前 利 润 之 比 , 反 映 由 于 固 定 的 债 务 存 在 ,财 务 费 用 ( 利 息 ) 对 保 险 企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程 度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反 映 企 业 负 债的 程 度 和 企 业 偿 债 能 力 , 财 务 杠 杆 率 越 高 反 映 利 息 费 用 越 高 , 导 致 ROE 指标 越 低 。证券日报 22 日报道,中国银监会日前已就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向商业银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议杠杆率要求为不得低于 4%,而巴塞尔协议规
9、定的杠杆率的国际监管标准为 3%。该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商业银行从 2012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在 2013 年底前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在 2016 年底前达标。杠杆率的计算方法为核心资本净额除以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有银行业人士分析指出,核心资本/表内外的总资产被称为杠杆率,而杠杆率则是监管机构引入的对资本充足率一个重要补充的指标,并且能够约束商业银行业务规模过度扩张。监管层给定的杠杆率是 4%,其目的就是作为风险资本比例的补充,以防止模型错误导致的风险,并且为银行体系确定了杠杆率的底线。财务杠杆 (1)财务杠杆的含义。 企业负债经营,不论利润多少,债务利息是不变的。
10、于是利润增大时,每一元利润所负担的利息就会相对地减少,从而给投资者收益带来更大幅度的提高。这种债务对投资者收益的影响称作财务杠杆。 (2)财务杠杆系数的计算及其说明的问题。 财务杠杆作用的大小通常用财务杠杆系数表示。财务杠杆系数越大,表示财务杠杆作用越大,财务风险也就越大;财务杠杆系数越小,表明财务杠杆作用越小,财务风险也就越小。财务杠杆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dfl=ebit/ebit-i-b/(1-t) 财务杠杆系数可说明的问题如下: 财务杠杆系数表明息前税前盈余增长引起的每股盈余的增长幅度。 在资本总额、息前税前盈余相同的情况下,负债比率越高,财务杠杆系数越高,财务风险越大,但预期每股盈余(
11、投资者收益 )也越大。 (3)控制财务杠杆的途径。 负债比率是可以控制的。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资本结构,适度负债,使财务杠杆利益抵消风险增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企业的财务杠杆,一般可以表现为三种关系: 即负债与资产的对比关系(即资产负债率)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对比关系、或长期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对比关系。 在企业过高的杠杆比率的条件下,企业在财务上将面临着以下压力: 一是不能正常偿还到期债务的本金和利息。 二是在企业发生亏损的时候,可能会由于所有者权益的比重相对较小而使企业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 三是受此影响,企业从潜在的债权人那里获得新的资金的难度会大大提高。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12 日宣
12、布,各方代表就巴塞尔协议 III的内容达成一致。根据这项协议,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将由目前的 4%上调到6%,同时计提 2.5%的防护缓冲资本和不高于 2.5%的反周期准备资本,这样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可达到 8.5%-11%。总资本充足率要求仍维持 8%不变。此外,还将引入杠杆比率、流动杠杆比率和净稳定资金来源比率的要求,以降低银行系统的流动性风险,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新协议将普通股权益/风险资产比率的要求由原来的 2%提高到 4.5%,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也由 4%提高到 6%,加上 2.5%的防护缓冲资本,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达到 8.5%。同时也提出各国可根据情况要求银行提取
13、0%-2.5%的反周期缓冲资本,以便银行可以对抗过度放贷所带来的风险。此外,还提出了 3%的最低杠杆比率以及 100%的流动杠杆比率和净稳定资金来源比率要求。为最大程度上降低新协议对银行贷款供给能力以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协议给出了从 2013-2019 年一个较长的过渡期。中国监管层目前尚未公布相关计划。巴塞尔协议 III 将降低银行的杠杆率,这无疑将降低股东的回报水平以及长远可持续的资产增速。根据我们测算,在核心资本充足率 8.5%的要求下,中国银行业在资产收益率为 0.9%的情况下可获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 16.8%,可持续的资产增速为 10%。得益于今年的大规模融资,中国银行业的核心资本充足
14、率到 2010 年底将达到 9.94%,只要 09-12 年资产增速不超过 16%,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不发生大的改变,预计到 12 年底,核心资本充足率仍有望保持在 8.9%的水平。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 (CAR), 也被称为资本风险(加权)资产率,Capital to Risk (Weighted) Assets Ratio (CRAR)。资本充足率是一个银行的资产对其风险的比率。国家调控者跟踪一个银行的 CAR 来保证银行可以化解吸收一定量的风险。目录资本充足率的意义 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计算公式 举例 写出计算公式并给予说明 计算并表后资本
15、充足率 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指什么资 本 充 足 率 的 意 义资 本 充 足 率 是 指 资 本 总 额 与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 资 本 充 足 率 反 映 商 业 银行 在 存 款 人 和 债 权 人 的 资 产 遭 到 损 失 之 前 , 该 银 行 能 以 自 有 资 本 承 担 损 失 的 程 度 。 规定 该 项 指 标 的 目 的 在 于 抑 制 风 险 资 产 的 过 度 膨 胀 , 保 护 存 款 人 和 其 他 债 权 人 的 利 益 、保 证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正 常 运 营 和 发 展 。 各 国 金 融 管 理 当 局 一 般 都 有
16、 对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充足 率 的 管 制 , 目 的 是 监 测 银 行 抵 御 风 险 的 能 力 。 资 本 充 足 率 有 不 同 的 口 径 , 主 要 比 率 有 资 本 对 存 款 的 比 率 、 资 本 对 负 债 的 比 率 、 资本 对 总 资 产 的 比 率 、 资 本 对 风 险 资 产 的 比 率 等 。 作 为 国 际 银 行 监 督 管 理 基 础 的 巴塞 尔 协 议 规 定 , 资 本 充 足 率 以 资 本 对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的 比 率 来 衡 量 , 其 目 标 标 准 比 率为 8 。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本 充 足 率商 业 银
17、行 的 资 本 , 包 括 核 心 资 本 和 附 属 资 本 。 核 心 资 本 包 括 实 收 资 本 、 资 本 公 积 金 、 盈 余 公 积 金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 附 属 资 本 是 指贷 款 准 备 金 。 在 计 算 资 本 充 足 率资 本 总 额 时 , 应 以 商 业 银 行 的 核 心 资 本 加 附 属 资 本 再 扣 除 以 下 部 分 : ( 1) 购 买 外 汇 资 本 金 支 出 ; ( 2) 不 合 并 列 帐 的 银 行 和 财 务 附 属 公 司 资 本 中 的 投 资 ; ( 3) 在 其 他 银 行 和 金 融 机 构 资 本 中 的 投 资
18、 ; ( 4) 呆 帐 损 失 尚 未 冲 销 的 部 分 。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是 根 据 风 险 权 数 ( 权 重 ) 计 算 出 来 的 资 产 。 1994 年 2 月 人 民 银 行发 布 的 关 于 商 业 银 行 实 行 资 产 负 债 比 例 管 理 的 通 知 的 附 件 二 关 于 资 本 成 分 和 资产 风 险 权 数 的 暂 行 规 定 , 把 金 融 资 产 划 分 为 现 金 、 对 中 央 政 府 和 人 民 银 行 的 授 信 、 对公 共 企 业 的 债 权 、 对 一 般 企 业 和 个 人 的 贷 款 、 同 业 拆 放 和 居 住 楼 抵 押
19、贷 款 等 六 大 类表 内 资 产 , 按 风 险 程 度 设 定 风 险 权 数 。 风 险 权 数 划 分 为 0 、 10 、 20 、 50 和100 五 类 , 以 此 来 计 算 商 业 银 行 的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 除 了 商 业 银 行 法 对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本 充 足 率 有 规 定 外 , 人 民 银 行 在 其 发 布 的 商 业 银 行 资 产 负 债 比 例 管 理 暂 行 监 控 指 标 中 更 明 确 规 定 了 商 业 银 行 的 资 本 充 足 率指 标 : 资 本 总 额 与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20、8 , 其 中 核 心 资 本 不 得 低 于4 。 附 属 资 本 不 得 超 过 核 心 资 本 的 100 。 即 资 本 总 额 月 末 平 均 余 额 与 加 权 风 险 资 产月 末 平 均 余 额 之 间 的 比 例 应 大 于 或 等 于 8 ; 核 心 资 本 月 末 平 均 余 额 与 加 权 风 险 资 产月 末 平 均 余 额 的 比 例 应 大 于 或 等 于 4 。 计 算 公 式这 一 段 有 大 量 行 话 需 要 进 一 步 的 详 细 解 释 。 资 本 充 足 率 (“CAR“)是 衡 量 一 个 银 行 的 资 本 对 其 加 权 风 险 比 例 的 以
21、 百 分 比 表 示 的 量 。资 本 充 足 率CAR 定 义 为 : CAR=资 产 /风 险 风 险 可 以 是 加 权 资 产 风 险 (a), 也 可 以 是 各 自 国 家 调 控 者 规 定 的 最 小 总 资 产 要 求 。 如 果 使 用 加 权 资 产 风 险 , 那 么 CAR = T1 + T2/a 8%.1 后 面 那 个 不 等 号 是 国 家 调 控 者 的 标 准 要 求 。 T1 T2 分 别 是 两 种 类 型 的 可 以 计 入 总 量 的 资 产 : 第 一 类 资 产 ( 实 际 贡 献 的 所 有 者权 益 ) , 即 银 行 不 用 停 止 交 易
22、 即 可 以 化 解 风 险 的 资 产 ; 和 第 二 类 资 产 ( 优 先 股 加 百 分 之50 的 附 属 债 务 ) , 停 业 清 理 可 以 化 解 风 险 的 资 产 , 对 储 户 提 供 相 对 较 少 额 度 的 保 护 。 举 例本 地 规 定 现 金 和 政 府 债 券 没 有 风 险 , 居 民 抵 押 贷 款 50%风 险 , 其 他 所 有 类 型 资 产100%风 险 。 银 行 A 有 100 单 位 资 产 , 组 成 如 下 : 资 本 充 足 率* 现 金 : 10 * 政 府 债 券 : 15 * 抵 押 贷 款 : 20 * 其 他 贷 款 :
23、50 * 其 他 资 产 : 5 又 假 设 , 银 行 A 有 95 单 位 的 存 款 。 根 据 定 义 , 所 有 者 权 益 =资 产 -负 债 , 即 5 单位 。 银 行 A 的 加 权 资 产 风 险 计 算 如 下 : 现 金 10 * 0% = 0 政 府 债 券 15 * 0% = 0 抵 押 贷 款 20 * 50% = 10 其 他 贷 款 50 * 100% = 50 其 他 资 产 5 * 100% = 5 总 加 权 资 产 风 险 65 所 有 者 权 益 5 核 心 资 产 充 足 率 (T1/加 权 资 产 风 险 ) =7.69% 尽 管 银 行 A 看
24、 似 有 着 高 达 95: 5 的 负 债 -所 有 者 权 益 比 率 , 或 者 说 , 95%的 资 产负 债 率 , 但 它 的 核 心 资 产 充 足 率 则 充 分 的 高 。 此 银 行 风 险 较 低 , 因 为 它 的 部 分 资 产 比其 他 资 产 风 险 低 。 写 出 计 算 公 式 并 给 予 说 明什 么 是 资 本 充 足 率 ? 写 出 计 算 公 式 并 给 予 说 明 。 资 本 充 足 率 是 银 行 资 本 总 额 与加 权 平 均 风 险 资 产 的 比 值 , 资 本 充 足 率 反 映 商 业 银 行 在 存 款 人 和 债 权 人 的 资 产
25、 遭 到 损 失之 前 , 该 银 行 能 以 自 有 资 本 承 担 损 失 的 程 度 。 资 本 充 足 率 =( 资 本 -资 本 扣 除 项 ) /(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市 场 风 险 资 本 *12.5%) 其 中 , 资 本 包 括 核 心 资 本 和 附 属 资 本 。 即 资 本 =核 心 资 本 +附 属 资 本 核 心 资 本 包 括 实 收 资 本 或 普 通 股 股 本 、 资 本 公 积 、 盈 余 公 积 、 未 分 配 利 润 和 少 数 股权 。 附 属 资 本 包 括 重 估 储 备 、 一 般 准 备 、 优 先 股 、 可 转 换 债 券 和 长
26、 期 次 级 债 务 。 资 本 扣 除 项 包 括 ( 一 ) 商 誉 ; ( 二 ) 商 业 银 行 对 未 并 表 金 融 机 构 的 资 本 投 资 ; ( 三 )商 业 银 行 对 非 自 用 不 动 产 和 企 业 的 资 本 投 资 。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为 对 应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的 资 产 乘 以 相 应 风 险 系 数 求 和 所 得 到 的 带 有 风险 的 资 产 额 。 商 业 银 行 计 算 各 项 贷 款 的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时 , 应 首 先 从 贷 款 账 面 价 值 中 扣 除专 项 准 备 ; 其 他 各 类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27、备 , 也 应 从 相 应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中 扣 除 。 巴 塞 尔 委 员 会 认 为 , “银 行 的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由 于 市 场 变 量 的 波 动 而 导 致 银 行 的 表 内或 表 外 头 寸 在 被 清 算 成 冲 抵 之 前 遭 受 价 值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 包 括 市 场 风 险 和 操 作 风 险的 资 本 , 与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 利 率 等 因 素 有 关 。 计 算 并 表 后 资 本 充 足 率2、 计 算 并 表 后 资 本 充 足 率 时 , 纳 入 并 表 范 围 的 机 构 范 围 有 哪 些 ( 一 ) 商
28、业 银 行 拥 有 其 过 半 数 以 上 ( 不 包 括 半 数 ) 权 益 性 资 本 的 被 投 资 金 融 机 构 ,包 括 : 1.商 业 银 行 直 接 拥 有 其 过 半 数 以 上 权 益 性 资 本 的 被 投 资 金 融 机 构 ; 2.商 业 银 行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拥 有 其 过 半 数 以 上 权 益 性 资 本 的 被 投 资 金 融 机 构 ; 3.商 业 银 行 与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共 同 拥 有 其 过 半 数 以 上 权 益 性 资 本 的 被 投 资 金 融 机 构 。 ( 二 ) 商 业 银 行 不 拥 有 其 过 半 数 以 上 的 权
29、 益 性 资 本 , 但 与 被 投 资 金 融 机 构 之 间 有 下列 情 况 之 一 的 , 应 将 其 纳 入 并 表 范 围 : 1.通 过 与 其 他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协 议 , 持 有 该 机 构 半 数 以 上 的 表 决 权 ; 2.根 据 章 程 或 协 议 , 有 权 控 制 该 机 构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 3.有 权 任 免 该 机 构 董 事 会 或 类 似 权 力 机 构 的 多 数 成 员 ; 4.在 该 机 构 董 事 会 或 类 似 权 力 机 构 有 半 数 以 上 投 票 权 。 可 以 不 列 入 并 表 范 围 的 机 构 包
30、括 : 已 关 闭 或 已 宣 告 破 产 的 金 融 机 构 ; 因 终 止 而 进 入清 算 程 序 的 金 融 机 构 ; 决 定 在 一 年 之 内 售 出 而 短 期 持 有 其 过 半 数 以 上 权 益 性 资 本 的 金 融机 构 ; 受 所 在 国 外 汇 管 制 及 其 他 突 发 事 件 影 响 、 资 金 调 度 受 到 限 制 的 境 外 附 属 金 融 机构 。 商 业 银 行 的 附 属 资 本 不 得 超 过 核 心 资 本 的 100% ; 计 入 附 属 资 本 的 长 期 次 级 债务 不 得 超 过 核 心 资 本 的 50% 。 商 业 银 行 计 算
31、 各 项 贷 款 的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时 , 应 首 先 从 贷 款 账 面 价 值 中 扣 除 专 项准 备 ; 其 他 各 类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也 应 从 相 应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中 扣 除 。 银 行 的 资 本 充 足 率 指 什 么按 照 银 监 会 的 定 义 , 资 本 充 足 率 是 指 商 业 银 行 持 有 的 、 符 合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资 本 与 商业 银 行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之 间 的 比 率 。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计 算 应 建 立 在 充 分 计 提 贷款 损 失 准 备 等 各 项 损 失 准
32、 备 的 基 础 之 上 。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计 算 公 式 : 资 本 充足 率 =( 资 本 扣 除 项 ) /(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12.5 倍 的 市 场 风 险 资 本 )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核 心 资 本 核 心 资 本 扣 除 项 ) /(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12.5 倍 的 市 场 风 险 资 本 ) 核 心资 本 包 括 实 收 资 本 或 普 通 股 、 资 本 公 积 、 盈 余 公 积 、 未 分 配 利 润 和 少 数 股 权 。 附 属资 本 包 括 重 估 储 备 、 一 般 准 备 、 优 先 股 、 可 转
33、 换 债 券 和 长 期 次 级 债 务 。 商 业 银 行 的附 属 资 本 不 得 超 过 核 心 资 本 的 100%; 计 入 附 属 资 本 的 长 期 次 级 债 务 不 得 超 过 核 心 资本 的 50%。 商 业 银 行 计 算 资 本 充 足 率 时 , 应 从 资 本 中 扣 除 以 下 项 目 : ( 一 ) 商 誉 ;( 二 ) 商 业 银 行 对 未 并 表 金 融 机 构 的 资 本 投 资 ; ( 三 ) 商 业 银 行 对 非 自 用 不 动 产 和企 业 的 资 本 投 资 。 商 业 银 行 计 算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时 , 应 从 核 心 资
34、本 中 扣 除 以 下 项 目 : ( 一 ) 商 誉 ; ( 二 ) 商 业 银 行 对 未 并 表 金 融 机 构 资 本 投 资 的 50%; ( 三 ) 商 业 银行 对 非 自 用 不 动 产 和 企 业 资 本 投 资 的 50%。核心资本充足率目录定义 计算 公式 规定 分析 作用 影响定 义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 core capital adequacy ratio) 是 指 核 心 资 本 与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总额 的 比 率 ( 参 考 值 4%) 。 核 心 资 本 又 叫 一 级 资 本 和 产 权 资 本 , 包 括 普 通 股 , 盈 余 , 优
35、先 股 , 未 分 配 利 润 , 储务 账 户 。 巴 塞 尔 委 员 会 规 定 的 银 行 资 本 充 足 率 , 要 求 资 本 充 足 率 达 到 8%, 核 心 资 本充 足 率 达 到 4%。 其 中 : 核 心 资 本 包 括 权 益 性 资 本 和 公 开 储 备 , 其 中 权 益 性 资 本 包 括 已 发 行 并 已 缴 足 的 普 通股 和 非 累 计 优 先 股 , 对 银 行 的 盈 利 水 平 和 竞 争 力 影 响 极 大 。 附 属 资 本 包 括 非 公 开 储 备 、 重 估 储 备 、 一 般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 混 合 债 务 资 本 工 具
36、 、中 长 期 次 级 债 务 。 计 算计 算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和 资 本 充 足 率 时 , 不 能 简 单 地 套 用 巴 塞 尔 协 议 指 出 的 公 式 ,即 不 能 简 单 地 把 虚 有 的 帐 面 资 本 仍 作 为 资 本 进 行 计 算 , 必 须 考 虑 已 形 成 的 大 量 未 核 销 的不 良 贷 款 损 失 因 素 和 非 信 贷 资 产 损 失 因 素 。 商 业 银 行 计 算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时 , 应 从 核 心 资 本 中 扣 除 以 下 项 目 : ( 一 ) 商 誉 ; ( 二 ) 商 业 银 行 对 未 并 表 金 融 机
37、 构 资 本 投 资 的 50%; ( 三 ) 商 业 银 行 对 非 自 用 不 动 产 和 企 业 资 本 投 资 的 50%。 公 式资 本 充 足 率 =(资 本 扣 除 项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12.5 倍 的 市 场 风 险 资 本 )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核 心 资 本 核 心 资 本 扣 除 项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12.5 倍 的 市 场 风险 资 本 )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 核 心 资 本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总 额 ) 100% 规 定2004 年 2 月 发 布 并 于 2007 年 7 月 重 新 修 订 的 商
38、业 银 行 资 本 充 足 率 管 理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办 法 ) 是 规 范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主 要 规 章 制 度 , 相 关 规 定 如 下 : 商 业 银 行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百 分 之 四 。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 核 心 资 本 核 心 资 本 扣 除 项 ) /(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12.5 倍 的 市场 风 险 资 本 ) 。 核 心 资 本 包 括 实 收 资 本 或 普 通 股 、 资 本 公 积 、 盈 余 公 积 、 未 分 配 利 润 和 少 数 股 权 。 商 业 银 行 计 算 核 心 资 本 充
39、 足 率 时 , 应 从 核 心 资 本 中 扣 除 商 誉 、 对 未 并 表 金 融 机 构 资本 投 资 的 50%、 对 非 自 用 不 动 产 和 企 业 资 本 投 资 的 50%。 在 具 体 的 执 行 过 程 中 , 监 管 部 门 已 明 确 : 交 易 性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未 实 现 部 分 累 计 额 为 净 利 得 的 , 该 净 利 得 在 考 虑 税收 影 响 后 从 核 心 资 本 中 扣 除 , 并 计 入 到 附 属 资 本 中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未 实 现 部 分 累 计 额 为净 损 失 的 , 该 净 损 失 的 符
40、合 审 慎 性 原 则 , 不 作 调 整 。 对 于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中 的 股 权 类 、 债 券 类 , 其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未 实 现 部 分 累 计 额为 净 利 得 的 , 该 净 利 得 从 核 心 资 本 中 扣 除 , 同 时 不 超 过 该 净 利 得 50%( 含 50%) 部分 可 计 入 到 附 属 资 本 中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实 现 部 分 累 计 额 为 净 损 失 的 , 该 净 损 失 的 确 认 符合 审 慎 性 原 则 , 不 作 调 整 。 对 于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中 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41、 , 其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未 实 现 部 分 累 计额 为 净 利 得 的 , 该 净 利 得 从 核 心 资 本 中 扣 除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未 实 现 现 部 分 累 计 额 为 净 损失 的 , 该 净 损 失 加 回 到 核 心 资 本 中 。 分 析分 析 一 :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提 高 对 银 行 业 绩 及 估 值 的 影 响 过 去 几 年 的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情 况 以 上 市 时 间 较 长 的 几 家 银 行 为 例 , 其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只 在 少 数 年 份 保 持 在 7%之上 , 即 按 照 可 能 的 新
42、 的 管 理 办 法 , 这 些 银 行 在 发 行 资 本 性 债 务 工 具 时 将 面 临 核 心 资 本不 足 的 制 约 。 即 使 将 派 息 考 虑 进 来 也 是 如 此 。 2002-2008 年 度 , 招 商 银 行 、 浦 发 银 行 、 民 生 银行 累 计 派 息 分 别 为 101、 44 和 35 亿 元 , 即 使 将 这 些 派 息 全 部 加 回 来 , 即 股 息 支 付率 为 0, 对 于 满 足 适 当 的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也 没 有 实 质 作 用 。 因 此 , 通 过 股 票 融 资 仍 是必 然 的 选 择 。 作 用核 心 资
43、本 充 足 率 提 高 影 响 业 绩 的 渠 道 之 一 , 是 ROE 降 低 股 东 权 益 是 核 心 资 本 最主 要 的 组 成 部 分 , 但 由 于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的 影 响 , 核 心 资 本 一 般 很 难 高 于 股 东 权 益 。2007 年 以 来 , 三 大 上 市 银 行 核 心 资 本 约 占 股 东 权 益 的 90%多 。 报 告 近 似 假 设 股 东 权 益 等 于 核 心 资 本 大 银 行 股 东 权 益 及 核 心 资 本 单 位 : 百 万 元 2007 2008 2009.6 权 益 核 心 资 本 权 益 核 心 资 本 权 益 核
44、 心 资 本 工 商 银 行 538947 487955 603183 543642 616416 581870 建 设 银 行 422281 386403 465966 431353 504776 461873 中 国 银 行 454993 410588 493901 443980 502981 490524 资 料 来 源 : 各 银 行 定 期 报 告 , 东 海 证 券 研 究 所 由 于 股 东 权 益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非 常 低 , 可 以 合 理 推 定 股 东 权 益 的 适 度 增 加 基本 不 影 响 ROA, 但 却 显 著 降 低 了 权 益 乘 数 ( 总
45、 资 产 /股 东 权 益 ) 。 工 商 银 行 2008 年 度股 东 权 益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6.18%, 即 权 益 乘 数 为 16.18 倍 。 当 股 东 权 益 占 比 提 高到 8%时 , 权 益 乘 数 下 降 到 12.5 倍 。 在 ROA 基 本 不 变 假 设 下 , ROE 将 显 著 降 低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提 高 影 响 业 绩 的 渠 道 之 二 , 是 净 息 差 ( NIM) 降 低 随 着 核 心 资 本 充 足率 要 求 的 提 高 , 银 行 将 趋 于 降 低 资 产 的 风 险 权 重 , 如 提 高 国 债 、
46、政 策 性 金 融 债 券 等 的 投资 比 重 , 从 而 降 低 净 息 差 或 净 利 息 收 益 率 , 使 得 等 量 生 息 资 产 只 能 带 来 较 少 的 净 利 息收 入 。 影 响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提 高 降 低 PB 水 平 。 根 据 稳 定 增 长 模 型 , P/B=( ROE*b) /(r-g)( 其 中 , b 是 股 息 支 付 率 , r 是 股 东 要 求 回 报 率 , g 是 股 息 增 长 率 ) , 其 他 因 素 基 本不 变 时 , ROE 的 下 降 必 将 降 低 PB 水 平 。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提 高 对 PE
47、的 也 许 存 在 着 不 确 定 性 。 根 据 稳 定 增 长 模 型 ,P/E=b/(r-g), 如 不 改 变 股 息 支 付 率 假 设 , 则 P/E 与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变 化 无 关 。 现 实 一 些 的 假 设 是 , 在 更 高 的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约 束 下 , 上 市 银 行 对 派 息 可 能 会 谨 慎一 些 , 但 我 们 估 计 幅 度 可 能 非 常 有 限 。 针 对 不 同 类 型 银 行 规 定 差 异 化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影 响 。 对 主 要 银 行 ( 国 有 银行 和 股 份 制 银 行 ) 和 非 主
48、要 银 行 如 规 定 不 同 的 核 心 资 本 要 求 , 将 形 成 或 强 化 估 值 的 分 化 。贷款拨备率目录概念解说 类型 作用影响拨 备 率 实 际 上 就 是 呆 、 坏 帐 准 备 金 的 提 取 比 率 。 指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计 提 余 额 与 贷 款 余 额的 比 率 , 是 反 映 商 业 银 行 拨 备 计 提 水 平 的 重 要 监 管 指 标 之 一 。 概 念 解 说如 我 国 现 行 上 市 公 司 的 应 收 帐 款 坏 帐 准 备 金 的 提 取 比 率 为 9%, 即 : 按 应 收 帐 款余 额 的 9%计 提 坏 帐 准 备 , 提 取
49、 的 准 备 金 进 入 当 期 损 益 。 银 行 贷 款 可 能 发 生 的 呆 、 坏 帐 准 备 金 , 银 行 为 了 谨 慎 性 考 滤 防 风 险 , 要 设 立 坏 帐 准备 金 ; 拨 备 率 是 反 应 业 绩 真 实 性 的 一 个 量 化 指 标 。 此 项 比 率 应 越 低 越 好 , 反 应 损 失 较 小 利 润 越 高 ;比 率 越 高 说 明 风 险 越 大 , 损 失 越 大利 润 越 小 。 拨 备 率 的 高 低 应 适 合 贷 款 风 险 程 度 , 不 能 过 低 导 致 跋 备 金 不 足 , 利 润 虚 增 ; 也 不 能过 高 导 致 跋 备 金 多 余 , 利 润 虚 降 。 类 型一 般 拨 备 (亦 称 一 般 准 备 )用 于 弥 补 尚 未 识 别 的 可 能 性 损 失 的 拨 备 。 主 要 用 于 信 用卡 透 支 、 贴 现 、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垫 款 、 信 用 证 垫 款 、 担 保 垫 款 、 进 出 押 汇 、 拆 出 资 金 、 应收 帐 款 、 投 资 (包 括 股 权 、 债 权 )等 。 计 提 标 准 银 行 原 则 上 应 不 低 于 风 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