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洮南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为了进一步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岗位工资的管理考核,充分调动车间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按照规定的基本岗位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每月公司考核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浮动工资考核机制。当月浮动工资发放比例是依据车间员工上月月度劳动纪律、设备有效运转率、修旧利废、任务完成情况、安全文明生产、车间卫生等方面的考核情况,按月发放。第二章 考核办法一、 劳动纪律1、加强劳动纪律检查,严格考勤制度。首先,车间要安排专人做好出勤记录,严格考勤制度,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当事人 20 元,第二次40 元,以此类推;不得睡岗、脱
2、岗、串岗,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 元,第二次 100 元,以此类推。此项由车间自查,每月不少于 3次,少一次扣车间主任 100 元。其次,由部门进行抽查,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30-50 元,车间领导连带员工罚款金额的 30%。2、车间员工请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违者按旷工给予处罚。3、若发现车间所报考勤与本车间实际情况不符,出现漏报、瞒报、虚报等情况者,扣填报者当月工资 10 元/次。2二、 安全、文明生产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治理“跑、冒、滴、漏、渗”现象,切实遵守各项安全文明生产制度。首先,企业管理部是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每被查处一次,除企管部进
3、行处罚外,部门也将扣罚当事人同等数额的罚款;其次,由车间自查,每发现一次安全、文明生产违章现象扣当事人 20-50元,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每月自查及整改不得少于三次,每少一次扣罚车间主任 50 元;2、由部门进行抽查,发现一次安全文明生产违章现象扣当事人 50元,系统主管扣 30 元,车间主任扣 20 元。三、 任务完成情况1、按时完成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逾期不完成且无充分理由的扣罚车间 100-300 元/项,负责人连带扣罚 50 元/项。2、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同志,相互协作。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分配,不接受领导交办的任务,发生此类情况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一次扣 50-300 元;工作中
4、出现不团结现象,工作不协作或相互推诿每次扣 50 元。部门及车间各级领导可按该条款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3、车间必须每月提交下月工作计划,24 日前上交部门。逾期不上交扣负责人 50 元。四、 工作综合表现评价31、为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培养员工独当一面的能力,车间必须每月对员工实行工作综合表现等级评价。2、工作综合表现是对员工进行技术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性评价,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对优秀员工车间应给予加薪,差的员工应给予降薪。连续三个月被车间评为优等员工的,部门将奖励 100-500 元;连续三个月被评为差等员工的,车间必须将该员工退还到企管部。3、部门将会
5、对员工的工作综合表现进行抽查鉴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扣罚车间主任 100-300 元。五、 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浮动工资考核之中。六、 设备有效运转率(以下设备故障停机需分析原因,非责任性的不作扣罚)2、水泥磨有效运转率:水泥磨因机械故障停机,每停一次扣罚主任 20 元。因电气故障停机,每停一次扣罚调度 20 元。绩效考核内容 指标 绩效考核办法 备注奖:(指标-实际)60 元机械故障停磨时间 4 小时罚:(实际-指标)60 元系数小于 400 元不奖不扣电气故障停磨时间 3 小时 奖:(指标-实际)50 元 系数小于 400 元不奖不扣4罚:(实际-指标)50 元7、为鼓励全体员工踊跃
6、参与到设备管理之中,设立建议采纳奖项,凡员工的建议被采纳且见成效者,给予奖励 50-1000 元不等,另设鼓励奖 10-50 元。8、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机物料浪费现象,扣罚当事人 20-100 元。9、修旧利废考核:每月需修理超过 1 万元的备品配件,少于 1 万元扣罚车间 500 元。超过 2 万元,奖励车间 500 元。10、车间卫生考核:公司每周五检查一次,对不合格项按相关标准进行扣罚,由所属责任区域承担。部门将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项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每项扣罚车间 50 元。十一、按照公司或部门的安排,参加会议、学习或其他活动等,无故迟到一次扣 20 元,两次 40 元;无
7、故缺勤一次扣 50 元,两次 100元,依次类推。十二、车间领导浮动工资由部门进行考核,部门将工资分配至车间,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各班组长、主管需积极参与到工资分配中去,让每位员工能公平、公正、合理的得到应得到的报酬。十三、考核期为上月 26 日至当月 25 日,每月考核工资分配至各车间后 2 日内,由车间主任填写浮动工资考核表,并与个人月度总结一起上交部门。考核表与总结未按时上交部门,扣罚责任人 50 元。5第三章 出现下列情况者,停发浮动工资一、受到刑事处分、劳教人员;二、因违反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受到违纪处理超过 3 次(含 3 次)的人员;三、下岗和待岗人员;四、旷工时间超过半天以上者;五、上班期间用言语等攻击领导者;六、经绩效考核需要停发浮动工资的其他人员。第四章 附 则一、浮动工资绩效考核范围是生产部所有在岗职工。二、本办法在征求听取了部门职工代表会议讨论的基础上,经部门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于 2011 年 03 月 18 日起实施。2011 年 03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