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五九农场(分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防控统一行动汇报材料分局安监局领导:根据总局安委会关于印发垦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防控统一行动实施方案(黑垦局安发20108 号)和建垦局安发20108 号文件,八五九农场(分公司)由农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组织开展八五九农场(分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整治、大防控”统一行动(以下简称“ 三大” 行动),时间 从 2010 年 11 月 25日开始到 2011 年 2 月 1 日结束,具体落实如下:一、道路交通安全1交警队、交通科近期集中人力、警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从严从重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运超
2、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改今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 1 人以上事故存在隐患路段和创建示范路挂牌整治路段;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开展大型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夜间为重点时段,以大型货车为重点车型,以农场外环、主要施工路段和建筑工地附近道路为重点区域,设置各种警示标牌和禁止大型货车进入场区的大门等方式,加强路面管控,联合开展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大型货车超速行驶、超限超载、酒后驾驶、闯灯越线、违法停车、涉牌涉证和驾驶报废、改装车辆以及抛洒建筑垃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3开展道路客运安全整顿冬季行动。检查全部取得客运从业资格证驾驶人培训档
3、案,凡发现 3 次载客超过核定人数、超过规定时速、违法记满 6 分的驾驶人要组织专项教育;对载客超过核定人数 20%以上、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在交通违法积分周期内记满 12 分,多次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客运驾驶人要调离岗位;检查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和等级评定记录,更新客运车辆 4台;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提取安全生产专项基金、缴纳“ 交强险” 和“承运人责任险”等工作情况。4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冬季会战。严厉整治大型货车超载超限、农用车违法载人、客运车辆超员、违法停车、机动车超速行驶以及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此
4、项工作由交警、交通、客运联合负责治理。5开展打击跨区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员交通违法行为联合行动。严把客运车辆安全关,严把客运驾驶员审核关,严把营运客车出站关,严厉查处公路客车超员、非法拣客、倒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客车司机签订冬季接送学生车辆责任状和客运车辆乘员安全责任状。此项检查由交警、交通、客运部门负责。(二)消防安全1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农场(分公司)将至少组织开展 3 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有关部门、行业系统要每月开展 2 次检查,各社会单位要开展全面自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每天巡查。认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重大火灾隐
5、患、交通运输行业五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部署重大节假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火灾隐患拖延不改的单位,要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对拒不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组织私企业认真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12 月 23 日,由哈市消防宣教中心的教员在我场开展消防知识安全讲座,共有各单位主要领导、安全员、私企业主等 110 多人参加,讲座中列举了各种案例和知识,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农场(分公司)公安消防中队要切实加强冬季火灾扑救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充分做好灾害处置准备工作。2全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领导包保责
6、任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各社会 单位也要 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力提升“四个能力 ”;农场、公安分局、管理区、作业站、社区要大力推广“栋户联 防” 、“风险共担”等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管理区、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落实火灾形势研判制度,履行“四个到位” ,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3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 。严格贯彻落实省公安消防总队全省构筑“防火 墙” 工程、打造消防铁军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灭火救援工作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建筑火灾隐
7、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四)非煤矿山安全:由农场安全办、沙石管理站负责。切实做好非煤矿山隐患排查“回头看” 工作和安全 标准化达标工作。农场(分公司)安全监管部门把这两项工作作为年底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部署,指定专人负责,经检查,对 8 个非煤矿山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指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原则,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安全标准化统一制定内业、统一考核,确保达标验收必须到五级。(五)烟花爆竹安全1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和批发企业安全监管。经重新安全生产评价后,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方可经营。2 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超储行为。同时,建筑、旅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