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鞍山发电厂 2003 年迎峰渡夏保障措施为全面落实省电力公司 2003 年迎峰度夏工作,本着“安全经济、稳发超发”的原则,结合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稳发多供”2003 年百日劳动竞赛考核办法 ,特制订本措施与考核办法。各生产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安全保障防范措施,做到早计划、早安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确保 2003 年 6 月 20 日至 9 月 30 日迎峰度夏工作顺利。1.1 组织措施成立迎峰度夏安全保障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管理工作。组 长:焦马保(13305550602)副组长:周振兴(13305558530) 成 员:吴正峰(13305553902) 杨建平(13305552
2、559) 刘 明(13305555060)张宝风(13305550701) 李 斌(13013116640) 郭恒全(13605553940)张建明(13013116671) 黄 庆(13905556962) 李 腾(13515558701)张 海(13300532389) 龚光言(13305552824) 陈玉武(13905555388)姚文学(13305559855) 夏建强(13013116692) 谢道理(13515558778)1.2 保障措施1.2.1 各生产单位必须遵守生产调度纪律,各级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全厂发电设备运行方式严格按运行调度规程中方式卡执行,遇
3、重大操作而改变运行方式的由生技部值长组编制临时方式卡;1.2.2 遇有重大操作,分场(部)分管运行领导必须深入现场督促检查,确保操作安全、工作顺畅。1.2.3 加强化学技术监督,严格控制运行机组汽、水品质。严格执行机组启、停化学监督规定。燃运分场认真做好动态配煤,使入炉煤的质量符合要求,确保机组运行安全;1.2.4 运行人员应认真按设备检查卡进行检查,增加巡检次数,严格执行定期试验、测量、轮换制度,对设备缺陷应准确记录,并及时督促、跟踪、反馈消缺情况。遇安全生产重大情况发生,须严格按规程处理,同时汇报有关领导;1.2.5 各分场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缺陷管理,对本单位管辖设备的一、二、三类缺陷,严
4、格按照消缺管理规定执行,减少缺陷复现率及设备泄漏缺陷。在接消缺电话后,消缺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重大消缺工作,分场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1.2.6 全厂各保护装置、自动装置应在迎峰度夏前全部检查核对完毕,确保在迎峰度夏期间正确投入率达 100%;1.2.7 信息中心应确保生产、调度通讯畅通,调度录音正常并保存可靠。保证 MIS 系统、远动设备运行正常;1.2.8 检修人员应按设备检查卡认真执行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和设备定期维护管理制度,做到工作到位,记录完整。在做好迎峰度夏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本单位文明生产工作。单位领导对本单位人员的迎峰度夏工作,应有动态抽查记录;1.2.9 燃料供应
5、部组织采购充足质优的燃料,物质供应部采购的物资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并不得延误时间,人力资源部应在迎峰度夏期间每月组织一次全厂性反事故演习。其他部室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原因延误消缺工作影响生产;1.2.10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2003145 号文件,做好峰谷分时避峰工作,有关分场(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辅机避峰运行措施和考核办法报生产技术部,并详细记录在避峰运行专用记录簿。1.3 工作要求1.3.1 生产指挥、调度纪律1.3.1.1. 严禁阻挠调令,确保指挥畅通;1.3.1.2. 严禁无故拒绝调令;1.3.1.3. 严禁软抗调度指令,杜绝执行调令不及时行为;1.3.1.4. 严禁工作
6、中推诿、扯皮;1.3.1.5. 遇重大生产问题,妥善处理、逐级汇报。1.3.2 运行人员运行管理人员须加强对运行人员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与督促,确保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提高运行值班质量。迎峰度夏期间,运行管理人员应加强动态抽查工作,每月动态查夜岗不少于两次,抽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不少于一次,确保运行人员按时巡检设备和提高检查质量。抽查时应至值长岗位登记(不在厂部干部值班时间) 。1.3.2.1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a)班前检查必须认真到位;b)班前会必须认真;c)本班生产任务必须清楚;d)针对运行方式布置事故预想;e) 必须了解设备缺陷情况。1.3.2.2 认真执行操作票制度a)严禁无票操作;b)
7、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制,严禁糊涂操作;c)严格执行三核对操作步骤,严禁操作走错位置;d)严禁操作中不执行监护、复诵、预演或监护不到位;e)严禁使用不合格操作票。1.3.2.3 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a)严禁无票或未经口头联系工作;b)严禁审票不认真、不合格票不作废、不退票;c)严禁安措未到位开工,或未到现场履行开工及终结手续;d)严禁试转工作不履行正常联系手续。1.3.2.4 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定期试验轮换制度a) 加强对汽、水、风、油、电回路的检查,严防运行设备缺油、烧瓦。对引、送、排粉机、磨煤机、给水泵、循环水泵、冷水泵、凝结水泵、空预器等主要辅机应作重点检查。注意对各喷燃器的检查,观察各喷燃器的
8、着火情况,发现结焦时应及时除焦,避免发生堵烧煤粉管情况发生;b)严格按设备检查卡项目进行检查,记录清楚;c)提高防火意识,对燃油系统、汽机油系统、控制室、电缆层(隧道) 、制粉系统、给粉间等部位应重点检查,发现渗、漏的地方须及时汇报、消除;d)对备用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试验、轮换。无论何因漏做或缺项,均必须于次日补做;e)所有设备缺陷必须及时录入 MIS。1.3.2.5 特殊操作、调整监控a)值班期间,严禁做于生产无关的事,必须认真监盘、抄表到位; b)密切注视煤种变化,及时调整燃烧,燃运配煤须及时、主动,严防熄火、堵磨、堵烧煤粉管;c)汽、水、煤、油化验报告数据必须准确,机组启动严格执行化学
9、监督规定,调停机组必须加药保养;d)加强对冷水箱换水、轴承加油、主调门试验操作监护;e)加强热网的检查、监视、维护;f)启停循环水泵操作中,必须严格监控真空、风、油、水温度;g)启停给水泵操作中,必须严格监控给水流量及汽鼓水位,确保汽鼓水位正常;h)提高机组自动控制投入率,保证 AGC、一次调频正常投用,在加减负荷及重大操作时,应加强对锅炉燃烧的监视与调整,防止超、低温情况发生。1.3.3 检修人员迎峰度夏期间,各级检修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运行设备检查、维护、消缺工作的管理,确保生产运行安全,各分场管理人员每月动态对班组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班不少于两次,抽查时应在专门记录簿登记(分场准备)
10、 。1.3.3.1 坚持每天按设备检查卡项目进行设备检查、记录制度,热工分场应对 DCS 电子间电子元件、电子柜内元件的通风降温的检查,并布置专人定时进行(应有专用记录本) ;1.3.3.2 坚持定期测量、维护及文明生产工作,安排专人每天进行一至二次测量有关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1.3.3.3 加强各冷却器及滤网的清洗工作,积极利用低谷低负荷时机对冷却器和滤网进行掏脏洗涤,保证冷却效果。电气专业应对开关液压机构、电机温度、热电偶等加强监视工作,及时进行消缺;汽机专业应加强油系统的检查工作,特别是车头下油管及轴承座油槽防火。杜绝不消缺或拖延消缺;1.3.3.4 消
11、缺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联系、工作票制度;1.3.3.5 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设备缺陷,有关领导须到场,了解缺陷情况,分析原因,协调消缺行为,禁止推诿扯皮;1.3.3.6 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做到修必修好,以减少设备缺陷复现率;积极利用设备调停机会消除设备缺陷,确保机组健康水平。同时,应加强夜间检修值班工作,确保设备能及时消缺。值班人员不得无故不接听电话;1.3.3.7 接消缺通知后,消缺人员夜间或双休日 30 分钟,其它时间 15 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当班班长应及时将情况汇报值长并记录;1.3.3.8 三类缺陷必须在 24 小时内消除,有特殊原因,消除确有困难时,必须经生技部许可;1.3.3.9
12、 夜间及双休日缺陷处理时,必须使相应设备完全投入正常运行或备用,未经生技部许可,禁止擅自将缺陷留至第 2 天;1.3.3.10 针对往年发生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应提高思想认识,尽早落实防范措施。1.3.3.11 信息中心要确保生产调度通讯不中断、MIS 生产管理系统、远动设备无故障,生产电话通话记录不得丢失;1.3.3.12 机组主保护失去不得超过 4 小时。马鞍山发电厂2003 年迎峰度夏考核办法1.1 运行部分:1.1.1. 班前检查未到位,扣 50 元/人次;1.1.2. 当班未布置事故预想,扣 50 元/次;1.1.3. 未执行发令、复诵制,或未讲明操作目的,糊涂操作,扣 50 元/次;
13、1.1.4. 未进行三核对操作,扣 50 元/人次;1.1.5. 无票操作,扣 50 元/人次;1.1.6. 不合格操作票,扣 50 元/张;1.1.7. 审票不认真,不合格票不作废、不退票,扣 50 元/张;1.1.8. 安措未到位开工,或未到现场履行开工及终结手续,扣 50 元/次;1.1.9. 未按设备检查卡项目进行检查、记录不清,每一项扣 50 元;1.1.10.定期试验、轮换漏做或缺项,每漏(缺)一项,扣 50 元;1.1.11.设备缺陷未及时录入 MIS,每少录一项扣 50 元;1.1.12.AGC 及一次调频装置自动退出不汇报者,扣 50 元/次;1.1.13.班前会未开或不认真
14、,扣 100 元/次;1.1.14.设备缺陷不清扣 100 元;1.1.15.运行方式不清扣 100 元;1.1.16.操作走错位置,扣 100 元/人次;1.1.17.发生冒粉事件,扣 100 元/次;1.1.18.未征得值长同意或无故将 AGC 及一次调频装置退出运行者,扣 100 元/次;1.1.19.试转工作未履行手续,未联系妥当,操作人未对整个回路作全面检查,扣 100 元/次;1.1.20.值班期间,做于生产无关的事,扣 100 元/人次;1.1.21.巡检不到位,扣 200 元/次;1.1.22.输煤堵塞,扣 200 元/次;1.1.23. 由于动态配煤不及时、不主动、不认真,造
15、成锅炉异常运行除按 1.2.22 条考核外另扣 200 元/次;1.1.24.化验报告不及时、不准确,扣 200 元/次;1.1.25.监护不到位,或造成设备异常运行,扣 200 元/次;1.1.26.造成锅炉水位异常波动,扣 200 元/次;1.1.27.阻挠调令,指挥不畅,扣 500 元/次;1.1.28.遇重大生产问题,未处理、汇报,扣 500 元/次;1.1.29.运行管理人员抽查工作未到位,扣 500 元/次;1.1.30.运行部未制定避峰运行措施扣 500 元;1.1.31.软抗调度指令,执行工作不及时,扣 1000 元/次;1.1.32.生产任务未完成,扣 1000 元/次;1.
16、1.33.无故拒绝调令,扣 1500 元/次;1.1.34.工作中推诿、扯皮,扣 2000 元/次。1.2 检修部分1.2.1 检修检查记录不清,每一项扣 50 元;1.2.2 每天设备巡检、记录制度,每缺一次,扣 50 元;1.2.3 定期测量、维护及文明生产工作未做,扣 50 元/次;1.2.4 检修值班人员无故不接听电话,扣 50 元/次;1.2.5 接消缺通知后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扣 50 元/次;1.2.6 三类缺陷未在 24 小时内消除,也未经生技部同意,扣 50 元/项;1.2.7 夜间及双休日缺陷处理,禁止擅自将缺陷留至第 2 天,扣 50 元/次;1.2.8 迎峰度夏期间生产
17、电话记录丢失,扣 50 元/个;1.2.9 检修未按设备检查卡项目进行检查,扣 100 元/次;1.2.10 设备缺陷复检超过两次后,扣 100 元;1.2.11 生产调度通讯中断 1 小时,扣 200 元/次,依次类推;1.2.12 MIS 生产管理系统故障 2 小时,扣 200 元,依次类推;1.2.13 无票工作,扣 200 元/人次;1.2.14 拒绝消缺,扣 500 元/次;1.2.15 消缺工作未执行有关联系、工作票制度,扣 500 元/次;1.2.16 重要电话通话记录(或录音)丢失,扣 500 元/个;1.2.17 机组主保护失去超过 4 小时,扣 500 元;1.2.18 各
18、分场(部)未制定迎峰度夏保障措施扣 500 元;1.2.19 迎峰度夏期间各分场管理人员对班组动态工作未到位,扣 500 元/次;1.2.20 生产任务未完成,扣 1000 元/次;1.2.21 设备缺陷互相推诿扯皮,扣确认缺陷责任单位 2000 元/次;1.2.22 设备影响机组出力每降低 10MWh 扣 100 元,最大扣至机组额定负荷的 75%;1.2.23 机组主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拒动者取消单位全奖。1.3 其它1.3.1 生产技术部人员违章指挥每人次扣奖 200 元;1.3.2 人力资源部少一次组织全厂反事故演习,扣 200 元;1.3.3 生产技术部未做迎峰度夏事故预案扣 5
19、00 元;生技部缺陷专职对设备泄露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否则扣 200 元/次;1.3.4 迎峰度夏期间运行操作次数按“千次操作无差错”统计次数3 统计考核;1.3.5 厂部在指标竞赛中对避峰运行进行嘉奖,低谷每避峰运行一小时加一分,高峰每避峰停运一小时加一分,无辜不执行避峰运行扣 100 元/次。利用低谷时段对重要辅机消缺的奖 50 元/次,错过低谷消缺在高峰消缺影响负荷的除按 1.2.22 条考核外另扣100 元/次;1.3.6 迎峰度夏期间厂部拿出 2280 万度电量放入基准电量,开展“三无”竞赛活动,即:“检修消缺无复现、检修无返修、设备无拒(误)动” 。机、电、炉分场无“三无”各奖
20、600 万度基准电量,热工分场无“三无”奖 480 万度基准电量,年底在设备可靠性考核中兑现;1.3.7 各分场(部)在 79 月份的月底未将本部门的安全保障情况及考核情况报生技部,扣 200 元/次;1.3.8 因物资供应部人员采购延误消缺时间,扣 200 元/次,由各分场考核报生技部;1.3.9 因煤质量原因影响负荷每 10MWh 扣 200 元;1.3.10 其他部室不积极办理材料、外委、人员调动、申请手续延误消缺,扣 200 元次;1.3.11 发生各类异常、事故责任者,除按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外,还由安全监察部另行考核;1.3.12 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厂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者除按本考核办
21、法进行考核外,还由人力资源部另行考核;1.3.13 各单位设备影响机组出力的,除按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外,还按设备可靠性考核办法另行考核。分场可直接考核到设备责任人。1.3.14 异常以上事故按下表扣奖:事 件 主要责任单位 次要责任单位 备 注事 故 全 扣一类障碍 扣 50% 扣 25%人身轻伤 扣 30% 扣 15%二类障碍 扣 20% 扣 10%严重未遂 扣 10% 扣 5%并按有关规定考核、记分1.4 考核说明1.4.1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设备的具体情况,结合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和考核办法,并切实加以落实;1.4.2 本考核办法不替代“马鞍山发电厂已有的生产、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办法)” ;1.4.3 本考核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考核,解释权属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