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doc

上传人:nacm35 文档编号:7892436 上传时间:2019-05-2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教案)秦山中学 夏云峰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识记违法行为的类别,了解什么是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过程与方法:在学习违法行为的含义、类别及一般违法行为如何制裁的过程中,提高辨别能力。3、能力目标:能结合违法与犯罪的有关案例,正确判断什么是违法行为。4.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学习违法与犯罪的问题的有关知识,知道违法与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重点分析:本框主要讲述有关违法行为的基本知识。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违法行为的含义,教师讲清两层意思, 1做出法律禁止做的事情,是一

2、种违法行为,这个问题学生比较好理解;2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此问题学生较难理解。我们应知道法律不但规定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什么是禁止做的,违反了要受到什么处罚,而且还要求人们应该怎样做。二是违法行为的类别,本框的重点。违法行为根据其所违反的法律的类别,一般划分为违宪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几类。教材分别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涵义作了解释,还列举了该类违法行为的一些表现。三是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讲清什么违法行为称为一般违法行为?为什么要受到制裁?行政处罚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指谁?教学过程: 导入 组织学生观看投影片:(投影一):初中学生孙某,不懂法,

3、看到本村常丢东西,居民意见很大,孙某认为是租房的外地菜贩子所为,于是萌发了报复“老外地”的想法,曾多次结伙拦劫、打伤过往的外地菜贩子,共抢人民币几千元。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 263 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孙某有期徒刑 8 年。(投影二):1998 年 1 月 20 日,临时工刘某下夜班后,到某歌厅玩,吃了水果,喝了一瓶洋酒,服务小姐催他结账,刘某却说“我没钱!”被保安人员拖出歌厅。刘某对此不满,早 7 时,他拨打 110 称:“有 4 名男青年持刀抢走我人民币 7000 元、手机一部。”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以拨打 110 取乐,滋扰公安机

4、关工作秩序,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其拘留。(投影三):苏某在工厂浴室洗完澡后,忘记把自己的进口名牌手表带走。当他想起来再去找时,手表已经不见了。经向当时一起洗澡的林某了解,证实手表被本厂朱某拾获。苏某要求朱某归还拾到的手表,朱某却说:“拾到的东西就是我的。”经本单位领导调解夫效,苏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经过调查,认为朱某拾获手表据为己有的情况属实,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 79 条规定,判决朱某限期归还手表,否则赔偿苏某损失 350 元。提问:(1)上述三个案例中的当事人孙某、刘某、朱某的行为有什么共同之处? (2)朱某认为:“拾到的东西就是我的。”这种看法有什么不对? 孙某、刘某、朱某的行为都是违法

5、行为。因为他们的行为都未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做出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其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朱某认为:“拾到东西就是我的。”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只有靠诚实劳动获得的财产,才是合法财产。朱某的行为不仅是要受到舆论谴责的道德问题,同时也是违法行为。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第 79 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朱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拒不将拾得的物品交还原主,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他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朱某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孙某、刘某、朱某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什么不同?这是我们要搞清楚的问题。一.什么是违法行为(板书) 指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

6、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板书)(教师提示)应该注意的是,违法行为指的是行为而不是思想,思想落后不是违法表现。违法的概念应从广义上理解,即凡是违反了宪法、刑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提问:上述三个案例中的当事人孙某、刘某、朱某、都是违反同一类别法律的违法行为吗?为什么? 孙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 263 条规定,所以是刑事违法行为,也就是犯罪行为。刘某的行为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则的行为。 哪些是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呢?例如:市声管理法规、森林法规、环保法规、交通管理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朱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民法通则第 79 条,是违反民事法律

7、法规的行为。二.违法行为的类别(板书) 违宪法行为就是违反宪法的行为。(板书)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板书)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板书)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板书)提问:投影一中的孙某的违法行为与投影二中的刘某和投影三中朱某的违法行为相比有哪些不同点?孙某抢劫伤人,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较大,已经触犯刑法,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我们把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叫做犯罪。投影二、三中的刘某和朱某,拨打 110 取乐、拾物不还、虽然也是违法行为,但违法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因而把这种违法行为叫做一般违法

8、行为。三.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板书)1、提问:投影二、三中的刘某和朱某的行为没有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为什么也要给予制裁?刘某和朱某的违法行为虽然不像孙某的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但也干扰了公安机关正常执行公务,影响了苏某的正常生活,浪费了国家的人力财力,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害。一般违法行为如不及时给予处罚、惩戒、就有可能进一步发展到犯罪。2、提问:刘某、朱某由于违反的法律不同受到的处罚有什么区别?朱某不返还苏某手表是他违反民法通则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板书) 刘某打 110 取乐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行政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

9、是行政处罚。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处罚。(板书)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行政法规,对犯有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指的是工商管理部 门、林管部 门、环保机关、公安机关等。(根据学生情况,教师 可补充行玫处罚的种类,以解决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 问题。)行政处罚有:警告、没收、罚款、责令赔偿损失、行政拘留等。3、提问:中学生王某因与同学打架,被学校给予记大过处分,这是行政处罚吗?为什么?学校给予王某的记大过处分不是行政处罚,是行政处分。因为学校不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不能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力。小结今天复习了:(1)违法行为的概念: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的类别: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三类。(3)一般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4)明确了一个认识问题:违法行为并不都是犯罪行为,但犯罪行为却一定是违法行为。巩固1、填写下列表格:类 别 定 义 处罚违反宪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2、辨别改错题: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但犯罪行为却不一定是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