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招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中 介 机 构: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招标文件公司1目 录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1一、前附表 2二、投标须知 4(一)总则 41、工程说明 .42、招标范围及工期 .43、资金来源 .44、合格的投标人 .45、投标费用 .56、踏勘现场 .57、工程管理原则 .58、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 .5(二)招标文件 69、招标文件的组成 .610、招标文件的澄清 711、招标文件的修改 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12、投标文件的语言
2、及度量衡单位 813、投标文件的组成 814、投标文件格式 .1015、投标报价 .1016、投标货币 .1217、投标有效期 .1218、投标担保 .1219、投标预备会(不组织集中答疑) .1320、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本次不允许提交) .132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23、投标截止日期 .1524、迟交的投标文件 .152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26、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本次不采用) .15(五)开 标 1627、开标 .1628、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16工程招标文件公司2(六)评 标 1729、评标会议
3、 .1730、评标过程的保密 .1831、资格后审(本次不采用) .1832、投标文件的澄清 .18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834、错误的修正 .1835、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9(七)合同的授予 .1936、合同授予标准 .1937、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1938、中标通知书 .193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940、履约担保 .2041、廉政承诺。 .204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 .2043、联系电话 .20三、合同条款 .21(一)通用条款(略) 22四、合 同 格 式 36(一)协议书 .37(二)廉政责任书格式 .39(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41第二卷 工程技
4、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43五、工 程 规 范 44工程技术规范 .45六、工程量清单编制 .46附:1、工程量清单编制封面(格式) 492、工量清单编制总说明(格式) 493、工程量清单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中的有关栏目。 49第三卷 图纸及其他资料 52七、图纸 .52第四卷 投标文件格式 55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附后) .106工程招标文件公司1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工程招标文件公司2一、 前附表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1 工程名称2 1.1 建设地点3 1.1建设规模及工程类别4 1.1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总承包5 1
5、.1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的质量要求6 2.1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7 2.2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8 3.1 资金来源 100财政拨款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应资质的项目经理10 4.2 资格审查方法 11 15.1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工程招标文件公司3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2 17.1 投标有效期为: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一般不少于 60天,但可适当延长)13 18.1 投标担保金额14 6.1 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自行安排,相关费用自
6、理15 19.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16 20.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17 22.1 投标文件份数1 份正本, 4 份副本,电子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电子标书标准光盘正副盘各一张,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18 23.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收件单位:地 址:时 间:2010 年 月 日 时 分19 27.1 开标会 地 址: 时 间:2010 年 月 日 时 分20 35.3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21 40.3 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人提供中标价的 15%。 (方式采用无条件支付银行保函)22 备 注本工程招标除暂定价项目外其余各项均列入本次招标范
7、围,其中暂定价项目 无 ,暂定价 万元,已申报备案,暂定价项目将按相关规定另行招标。工程招标文件公司4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 1项第 5项所述;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3 本工程施工便道设置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今后不作调整。1.4 投标人必须充分有效地考虑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相关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今后不作调整。1.5 总承包服务费 3%,水电费单独计取,相关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今后不作调整。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
8、附表 6项所述;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 7项所述。3、资金来源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 9项所述;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 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4.4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资格后审的资料;4.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 4.1、4.2 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工程招标文件公司5(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10、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踏勘现场6.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 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
11、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7、工程管理原则7.1本工程承包范围中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7.2如确需分包,在投标书中写明分包人并提供有关资料(资质、业绩),中标人应严格按已确定的
12、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并接受招标人委托的监理人对施工质量等的管理。7.3中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且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调换和撤离,如未按投标书的人员到岗,则为中标人违约,将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中项目班子到岗费用(具体处罚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相关内容)。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撤换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违法乱纪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者,直至工程项目经理。中标人不得姑息迁就、拖延撤换而妨碍工程进展。8、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8.1中标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在开工前 5日内,将文明施工程招标文件公司6工实施
13、方案报市安全监督部门备案。8.2中标人应在市政公用建设工地的主要出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施工标牌,标明工地总平面图、工程概况等。在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8.3中标人应根据经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在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 21 米的彩钢板围护,围护要牢固、顺直、整洁、美观,防止粉尘及泥浆等对周遍环境的污染。8.4中标人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区与非施工区严格分隔,施工现场的道路、排水畅通,设施布置有序,材料、机具设备堆放整齐,水、电设施管理规范,职工生活设施及居住条件应符合有关卫生、环境要求。8.5中标人对施工场地周边一定范围环境负有责任,如:施工中不得随意排放泥浆和其他浑浊废弃物
14、,不得随意抛掷各类垃圾、建筑材料等杂物;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等。同时中标人应及时与当地环卫部门签订杭州市在建道路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并在施工中进行维护。8.6由于管理混乱,造成的罚款与损失除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外,招标人将提出警告要求整改并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并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中的文明施工保证费用(具体处罚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相关内容),以确保本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得到贯彻执行。8.7具体执行办法详见杭州市建委颁发的杭州市市政公用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 。(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9.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
15、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一、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三、合同条款四、合同格式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五、工程规范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公司7第三卷 图纸及其它资料七、图纸及其它资料第四卷 投标文件格式八、投标函格式九、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十、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五卷 电子标书光盘两张(本条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9.2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 5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
16、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3招标人的电子招标文件,将保存在“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标书光盘”中,随纸质招标书分发放给投标人。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具有同等的效力,发生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不一致时,投标人应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书面解释。 (本条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10、招标文件的澄清10.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
17、前附表第 15项规定的时间前按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3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0.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11、招标文件的修改11.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1.2
18、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工程招标文件公司811.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11.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
19、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2.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部分格式和技术部分格式三部分文件组成,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应含电子标书光盘,采用资格后审的还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13.2投标函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0、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6)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其 它 投 标 资 料 (本 项 无 格 式 , 需 要 时 由 招 标 人 用 文 字 提 出 )13.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工程量清单编制与报价统一格式。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不得随意修改)(1) 工程量清单编制封面(2)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3) 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4) 工程量清单报价总说明(5) 投标总价封面工程招标文件公司9(6) 表 1-1-1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7) 表 1-1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8) 表 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9) 表 1-
2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10)表 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11)表 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2)表 1-3-1 安全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3)表 1-3-2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4)表 1-3-3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5)表 1-3-4 临时设施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6)表 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7)表 1-4-1 零星工作项目及计价表(18)表 1-5 主要工日价格表(19)表 1-6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20)表 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1) 表 2-1
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需提供)(2) 表 2-2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需提供)(3) 表 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需提供)(4) 表 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需提供)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报价要求,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投标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投标报价需要的其它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提出、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提出)3、EXCEL 格式的商务报价电子版光盘电子版光盘中的内容应为 13.3条款中规定的全部内容。13.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a.主要施工方法;b.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23、c.劳动力安排计划;d.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e.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工程招标文件公司10f.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g.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h.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b.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c.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3)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4)替代方案和报价(如允许提交)。13.5资格预审更新资料或资格审查申请书(本次不采用)资格审查申请书包括:(1)投标人一般情况;(2)年营业额数据表;(3)近三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4)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5)近三年财务状况表;(6)联合体状况表;(7)
24、类似工程经验;(8)现场条件类似的合同的施工经验;(9)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13.6投标人使用电子标书系统制作好响应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的电子投标书,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及数据格式表填报完整 后保存在招标人发出的“电子标书专用光盘”中,并使用光盘中内置的检查工具进行格式检查,确认无误后刻录投标光盘,封存于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人。 (本条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14、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3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5、投标报价15.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本须如前附表第 11
25、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15.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工程招标文件公司1115.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1条、第 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5.4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5.5技术规范要求和设计施工图中所列的施工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上述要求凡招标人
26、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入的,由投标人在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单独列项支付;15.6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5.7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 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15.8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5.9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15.1
27、0 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等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其中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四项费用的投标报价总额不得低于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 规定的相应弹性费率中值计算的所需费用总额的 90%,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作为废标处理。 (最低费率为 5.94%) 。15.11按照杭建市发2007295 号文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它项目清单费+规费)0.114%。该项费用不得优惠。15.12在施工过程中因以下情况可根据监理及业主签证的联系单作具
28、体调整:(1)业主明确指令增加的结构实物工程量;(2)业主根据工程情况提出的设计变更;(3)事先无法考虑(如业主及交警要求需另增设交通便道、地下不明障碍物等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增加的费用:(4)地质情况明显不符(经原勘测单位复核并经业主批准)而引起的技术措施费用:(5)安全、质检部门提出的重大技术规范调整。以上情况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其费用结算参照本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相应条款处工程招标文件公司12理。15.13投标人报价时可参照的定额为: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人工、材料、机械按计量依据,2007 年第 9期“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以及 2007年 3季度“浙江省造价
29、信息” 。缺项部分参照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03版及浙江省其他适用定额。15.14中标人负责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排水设施,并确保排水畅通,由于本工程施工而影响其它单位正常排水,应由本工程中标人负责。本工程投标人应将这一因素考虑到本次报价中,闭口包干今后不作调整。15.15施工场地内的施工便道由中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筑,中标人应保证工程范围内单位、人员的正常出入,由于本工程施工而造成便道的破损,其修复费用及对工程影响的损失费用,应由本工程中标人负责,本工程投标人应将这一因素考虑到本次报价中,闭口包干今后不作调整。15.16文明施工护栏底座 20cm高,砖墙粉刷,上设彩色钢板围护,并设置
30、10cm的压条(具体高度要求及形式须满足杭州市有关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围护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所示范围内(该施工范围内围护费用包干)。投标人自行报价,并在本招标文件表 1-3-A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表 1-3-B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表1-3-C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相应栏目中予以单列。15.17临时设施场地、预制场地及施工场地内便道等用地原则上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红线范围布置,如需另外用地,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费用列入报价,否则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16、投标货币16.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3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7.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8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8、投标担保18.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3项工程招标文件公司13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并作为
32、其投标的一部分 (银行汇票和支票以实际到帐为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 18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8.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第二种形式:(1)投标保函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28天内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a银行汇票;b支票;c. 现金(本次不采用)18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8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确定中标人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8.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
33、知第 39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 40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 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8.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34条规定修正标价;(3)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9、投标预备会(不组织集中答疑)19.1投 标 预 备 会 (答 疑 会 ), 如 招 标 人 认 为 有 必 要 召 开 投 标 预 备 会 ,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前 附 表 第15项 规 定 的 或 招 标 人 另 行 书 面 通 知 的 时 间 和 地
34、 点 , 派 出 代 表 出 席 招 标 人 主 持 的 投 标 预 备 会 ;19.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9.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 3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19.4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 9.3、9.4 款规定执行;19.5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工程招标文件公司1420、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本次不允许提交)21、
3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1.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 17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2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1.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21.4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杭建市发2006411 号,造价人员标书编制确认盖
36、章相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一、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书商务部分编制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应在标书上由本人签字、加盖专用章,同时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二、凡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签字、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投标文件无效,应作废标处理;三、遇经下情形,投标文件仍然有效:1、只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签字及盖章的;2、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章,有部分专业工程造价员签字、盖章的;3、投标企业目前暂无注册造价工程师,但投标书上有相应专业造价员的签字及盖章的。四、投标文件有注册造价师签字及盖章,但没有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审过程中要求投标人补正,投标人拒绝补正的
37、,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五、根据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浙造人管(2006)2 号文件,自 2006年 7月 1日起,原浙江省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审资格章停止使用,一律使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六、如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清单的,须附委托合同。21.5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工程招标文件公司1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文件的所有副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
38、文件的内外两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2.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招标编号;b工程名称;c _年_月_日_时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2.3除了按本须知第 22.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 24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22.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22.1款、第 22.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
39、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2.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如采用暗标,将另行明确要求)22.6投 标 人 的 电 子 标 书 随 投 标 文 件 商 务 标 正 本 一 起 密 封 提 交 。( 本 条 适 用 于 电 子 招 标 项 目 )23、投标截止日期23.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8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23.2招标人按本须知第 11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
40、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23.3投 标 截 止 期 满 后 , 招 标 人 收 到 的 投 标 文 件 少 于 法 定 数 的 ,招 标 人 将 依 法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24、迟交的投标文件24.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23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工程招标文件公司16回给投标人。2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22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
41、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5.3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1)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2)具有本须知第 22.2款所要求的标注;(3)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4)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25.4根据本须知第 23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5.5根据本须知第 18.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6、资格预审材料的更
42、新(本次不采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财务状况材料重新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 标27、开标27.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27.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 ,以证明其身份。27.3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
43、经理须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按迟到处理,投标文件拆封后予以退回。27.4本工程开标时,已通过招标人资格审查的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作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文件拆封后予以退还。27.5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28工程招标文件公司17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27.6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1)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 27.2款规定;(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
44、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4)招标人当众将投标人投标书中拆封的电子光盘文档导入辅助评标系统,并设置密码,待评标时间到且输入密码后方可在评标室打开数据进行评审。原始电子标书作为招投标资料存档(本条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27.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7.8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28、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2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8.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
45、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 本须知第 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 21.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 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签字、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投标文件无效。(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经理)与资
46、格审查时不一致的;(6)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7)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8.3(本条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公司18(1)招标人使用的电子标书光盘,有统一的“杭州市电子招标投标电子标书”标识,由通过认证的招投标系统软件开发单位提供。投标人不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或自行复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为保证电子标书能够顺利导入“评标系统” ,投标人应当使用通过符合性测试的清单计价软件,学习并掌握电子标书操作规程。因电子投标书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该标书为无效标书。(3)投标人
47、提供的投标电子文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处理;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文档标书,必须是从“电子标书专用光盘”内置功能打印出来的带序列号或水印码的文本标书,否则视为废标。 (4)未尽事项根据杭建市发(2006)589关于在杭州市本级招标项目中推行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杭州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推行的文件精神执行。(六)评 标29、评标会议29.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9.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由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五名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杭州市高新开
48、发区(滨江)建设工程招标办负责监督。30、评标过程的保密30.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30.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0.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1、资格后审(本次不采用)31.1如果未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可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审查其
49、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32、投标文件的澄清32.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工程招标文件公司19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 34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33.1开标后,投标文件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 28.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3.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