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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概论-01.ppt

上传人:hyngb9260 文档编号:7882641 上传时间:2019-05-28 格式:PPT 页数:62 大小:792.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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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est Wish For You,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规制度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一、建设工程监理制产生的背景1改革开放,“ 三资”项目的强烈冲击,引发了启动“ 监理制”的思考,2传统建设管理体制的弊端,呼唤着新的管理模式3市场经济的实行,为全面运行监理制提供了土壤 4开放的中国,应与国际接轨、符合国际惯例二、建设监理的概念(一)基本概念1业主(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是投资的主体,是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2监理单位(监理方):是指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监理资质证书的依法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活动的经济组织。 3承建单位(承建商、承包商、承建方):是指按承

2、包合同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一方。4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业主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二)监理概念要点1监理的行为主体是监理单位建筑法规定,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注意:建设工程监理不同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后者的行为主体是政府部门,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是行政性的监督管理,不是监理。同样,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也不能视为建设工程监理。,2监理实施的前提是需要业主的委托与授权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与监理应当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明确监理的范围、内容

3、、权利、义务、责任等。 3监理的依据(l)工程建设文件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许可证等。,(2)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包括: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也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4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l)工程范围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

4、在5万m2以上);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2)阶段范围可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三、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1服务性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应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以及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服务。,2科学性表现在:监理单位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总监;应当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的监理工程师;应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应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要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

5、创造性地开展工作。,3独立性表现在: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程序、流程、方法和手段,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地开展工作。4公正性表现在:监理工程师应当排除各种干扰,公正地处理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合法权益。,四、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1有利于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3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安全可靠性4有利于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第二节 建设工程监理理论和发展趋势 一、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 是建设项目管理学(工程项目管理学),它是以组织论、控制论和管理学作为理论基础,结合建设工程项目和建筑市场的特点而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二、我国现阶段工程监理的特点1监理

6、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我国有关法规规定:监理单位只能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即只为建设单位服务。2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3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4采取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三、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1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3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4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5与国际惯例接轨,走向世界,第三节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 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制定和公布施行的有关建设工程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总称。我国采用梯形结构。,1建设工程

7、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法律规范,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2建设工程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各项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3建设工程部门规章是指建设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独立或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各项规章,由建设部部长签署建设部令予以公布。,二、与监理有关的建设工程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8、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三、与监理有关的建设工程行政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与监理有关的建设工程部门规章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3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9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10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

9、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3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4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5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第四节 建设程序一、建设程序的概念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二、建设活动阶段的划分1项目建议书阶段2可行性研究阶段3设计阶段4施工准备阶段5施工安装阶段6生产准备阶段7竣工验收阶段,三、建设工程各阶段内容(一)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是向国家提出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性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初步设想。其作用是通过论述拟建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获利、

10、获益的可能性,向国家推荐建设项目,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1项目建议书基本内容(1)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2)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初步设想;(3)建设条件初步分析;(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项目进度初步安排;(6)效益估计。,2审批项目建议书根据拟建项目规模报送有关部门审批。(1)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先报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评估后审批。(2)重大项目由国家计委报国务院审批。(3)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项目隶属关系由部门或地方计划委员会审批。,(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决策之前,通过调查

11、、研究、分析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况,对可能的多种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同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投资决策科学分析活动。,1可行性研究的作用(1)为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依据。(2)为建设项目设计、银行贷款、申请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实施、项目评估、科学实验、设备制造等提供依据。,2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1)项目建设是否必要。 (2)技术方案是否可行。 (3)生产建设条件是否具备。 (4)项目建设是否经济合理等。最终要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拟建项目正式立项。,(三)设计阶段1设计单位的选择经批准立项的建设工程,一般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12、,2设计阶段划分一般工程进行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有些工程进行三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l)初步设计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基础资料,对工程进行系统研究,概略计算,作出总体安排,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并编制工程总概算。注意:初步设计不得随意改变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程标准、建设地址和总投资等基本条件。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者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2)技术设计为了进一步解决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如工艺流程、建筑结构、设备选型等,根据初步设计和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资

13、料进行技术设计。,(3)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使设计达到施工安装的要求。注意: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四)施工准备阶段(1) 组建项目法人;(2) 征地、拆迁;(3) 五通一平;(4) 设备、材料订货(一般采用招投标方式);(5) 建设工程报监;(6) 委托工程监理(一般采用招投标方式);(7) 施工招投标,决定施工单位;(8) 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注意:按规定做好施工准备,具备开工条件以后,建设单位申请开工。经批准,项目进入施工安装阶段。,(五)施工安装阶段本阶段的主

14、要任务是按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安装,建成工程实体,其主要内容如下:(1) 图纸会审;(2)参加设计交底,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3) 选择材料供应商;(4) 做好人员培训;(5) 合理组织施工;(6) 建立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质量保证体系;(7) 严格把好中间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环节等。,(六)生产准备阶段(1) 组建管理机构;(2) 制定有关制度和规定;(3) 招聘并培训生产管理人员;(4) 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5) 签订供货及运输协议;(6) 进行工具、器具、备品、备件等的制造或订货;(7) 其他工作。,(七)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工程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

15、容和标准全部完成,并按规定将工程内外全部清理完毕后,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即可组织竣工验收。(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应参加竣工验收;(2)查验是否达到设计和施工合同的要求;(3)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方可交付使用;(4)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并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四、目前建设程序与计划经济时期的主要区别 1在投资决策阶段实行了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 2实行了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3实行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4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度。,第五节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一、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

16、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一)项目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二)项目法人的设立1设立程序与时间(1)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负责筹建工作;(2)项目法人筹备组主要由项目投资方派代表组成;(3)在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初步方案;(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2备案(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公司章程须报国家计委备案。(2)其他项目的公司章程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别向有关部门、地方计委备案。,(三)组织形式和职责1组织形式(1)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

17、投资方负责组建。(2)国有控股或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各投资方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组建。,2董事会职权(1)负责筹措建设资金;(2)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3)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4)提出项目开工申请报告;(5)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6)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审定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并负责按时 偿还债务;(8)聘任或解聘项目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总经理职权(1)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2)组织工程的招投标;(3)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年度

18、投资计划、用款计划和建设进度计划;(4)编制项目财务预算、决算;(5)编制并组织实施归还贷款和其他债务计划;(6)组织工程建设实施;,(7)处理设计变更; (8)处理重大紧急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9)负责生产准备工作和培训人员;(10)负责组织项目试生产和单项工程预验收;(11)拟订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劳动定员方案及工资福利方案;(12)组织项目后评估,提出项目后评估报告;(13)按时报送项目建设、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14)提请董事会聘请或解聘项目高级管理人员。,二、工程招标投标制如何择优选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是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一)招

19、标方式1公开招标(无限竞争性招标)2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性招标,选择性招标),(二)招标程序1招标准备阶段(1)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招标;(2)编制招标文件;(3)编制标底等。,2招标投标阶段 (1)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2)投标人资格预审; (3)确定投标人; (4)组织踏勘现场; (5)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 (6)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送达与签收。,3决标成交阶段 (1)开标; (2)评标; (3)决标,发出中标通知书; (4)订立书面合同; (5)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总结报告。,三、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

20、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包括:(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或采用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的;(2)招标代理机沟泄密,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3)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平等竞争的;,(4)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5)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7)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

21、、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8)评标委员会成员或有关工作人员收受投标人好处的,以及向他人透露评标有关情况的;,(9)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10)招标人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11)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的,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的,或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12)招标人与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13)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14)任何单位违反规定,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或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或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22、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1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等行为。,四、建设工程监理制(一)监理的基本准则1守法2诚信3公正4科学,(二)建设工程监理的中心任务1质量控制2进度控制3投资控制4合同管理5信息管理6组织协调,(三)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规定1委托监理应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2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委托监理合同。,3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必要时可以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注意:(1)工程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即总监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2)承担工程施

23、工阶段的监理,监理机构应进驻施工现场。,4建设工程监理程序(1)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明确总监,组建监理机构;(2)在总监的主持下,编写监理规划;(3)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细则;(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5)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监理意见;(6)提交监理档案资料,并写出监理工作总结报告。,5监理单位与各方的关系 (1)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 是建设市场平等主体间的关系; 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 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 (2) 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关系 是建设市场平等主体间的关系; 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四)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制度(后讲)(五)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后讲)四、合同管理制1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和建设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2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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