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备案号:青岛裕丰汉唐木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F/B011-2010 住宅整体厨房(厨房空间、厨房家具、厨房设备)发布:2010-01-31 2010-03-01 实施青 岛 裕 丰 汉 唐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发布目 录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与定义24 厨房面积及布置形式25 厨房家具和厨房设备分类66 厨房家具及设备标识尺寸77 要求88 试验方法129 检验规则1410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14图 1 厨房家具设备示意图7图 2 橱柜与厨房平面相关链接尺寸图8表 1 厨房净面积系列表3表 2 厨房净宽、净长最小尺寸表4表 3 I 型厨房系列5表 4 L 型厨房系
2、列6表 5 柜体尺寸8表 6 柜体板见的形状和位置公差9表 7 人造板的理性化性能9表 8 台面板力学性能试验10表 9 地柜柜体强度和耐久性10表 10 吊柜、吊码强度试验1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整体厨房的术语、厨房面积及布置形式、厨房家具及设备标志尺寸、厨房家具和厨房设备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804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2406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氧指数法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
3、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 3324-1995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T 4893.1 家用表面漆膜耐液测定法GB/T 4893.8 家具表面漆膜耐磨性测定法GB/T 4893.9 家用表面漆膜抗冲击测定法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10357.1-1989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桌类强度和耐久性GB/T 10357.4-1989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柜体稳定性GB/T 10357.5-1989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柜类强度和耐久性GB/T 17657-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
4、法GB/T 18145 陶瓷片密封水嘴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18884.3-2002 家用厨房设备 第 3 部分:试验方法与检测规则GB 50028-199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C/T 644 人造玛瑙及人造大理石卫生洁具QB/T 3826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 3827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
5、/T 3832-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3 术语和定义GB/T 18884.1-18884.4-2002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住宅整体厨房 kitchen unit for housing按人体工程学、炊事操作工序、模数协调及管线组合原则,采用整体设计方法而建成的标准化、多样化完成炊事、餐饮、起居等多种功能的活动空间。3.2操作厨房(K 型厨房)kitchen指专用于主食、辅食制作的空间。其中包括洗、切、炒、贮藏等功能,同时具有采光与通风、排风设施的独立空间。3.3餐室厨房(DK 型厨房)kitchen with dining指同时具有操作厨房和用餐
6、功能的独立空间。3.4起居餐室厨房(LDK 型厨房)kitchen with dining and living指同时具有操作厨房和用餐以及起居功能的独立空间。3.5厨房设施 kitchen facilities指进行炊事行为时必须使用的水、暖、电、燃气和通风等管线的设施。3.6 厨房家具 kitchen furniture指厨房中用于膳食制作和存放功能的(包括固定家具、辅助柜等)橱柜,如地柜、吊柜及高柜。3.7厨房设备 kitchen equipments指商品化供应得机具,该机具需与房屋土建设备或管线相连接,与厨房家具相组合(如洗涤台、洗碗机、灶具、吸油烟机、燃气或电热水器、电冰箱、微波炉
7、、消毒柜、烤箱、拉篮等)。3.8洗涤台(或台座) sink unit台面含洗涤池的柜台。3.9操作台 worktop供准备、配餐和烹调等操作中使用的柜台。3.10灶台 the top of a kitchen range放置灶具并便于灶具连接燃气管线设施的柜台。3.11管线区 pipe area指厨房内各种设备管线相对集中于较小范围内,安全、隐蔽并便于维修的区域。3.12设备接口 joint of equipments是专指设备管线与厨房各种设备相连接的接口。4 厨房面积及布置形式4.1 厨房面积系列厨房净面积系列(见表 1) 。表 1 厨房净面积系列表宽度(开间)长度(进深)净尺寸 mm27
8、00 3000 3300 3600 3900 4200净尺寸 mm 1800 4.86 5.40 - - - -2100 5.67 6.30 6.93 7.56 - -2400 6.48 7.20 7.92 8.64 9.36 10.082700 7.29 8.10 8.91 9.72 10.53 11.343000 8.10 9.00 9.90 10.80 11.70 12.603300 8.91 9.90 10.89 11.88 12.87 13.863600 9.72 10.80 11.88 12.96 14.04 15.123900 10.53 11.70 12.87 14.04 15
9、.21 16.384200 11.34 12.60 13.86 15.12 16.38 17.64注 1:厨房的长、短边长度之比不应大于 1.8.注 2:按 GB 50096 规定,住宅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4.注 3:推荐使用黑线范围内三种厨房:中、低档 K 型操作厨房及低档 DK 型餐室厨房;黑线以下主要推荐两种厨房:中、较高档 DK 型蚕食厨房及较低档 LDK 起居餐室厨房注 4:厨房尺寸和厨房设施、厨房设备模数、管线区协调一致。注 5:隔墙的设置应满足净尺寸为基本模数 1M=100mm 的倍数要求,以便装置成套橱柜4.2 厨房布置形式4.2.1 厨房布置形式分为 I 型、L 型、型及
10、U 型(见表 2) 。表 2 厨房净宽、净长最小尺寸表 单位为毫米4.2.2 I 型厨房系列(见表 3) 。表 3 I 型厨房系列 单位为毫米4.2.3 L 型厨房系列(见表 4) 。表 4 L 型厨房系列 单位为毫米5 厨房家具和厨房设备分类5.1 厨房家具的分类厨房家具分为吊柜、高柜、地柜。5.2 厨房设备的分类厨房设备分为洗涤台、洗碗机、灶具、吸油烟机、燃气或电热水器、电冰箱、微波炉、消毒柜、电饭煲、烤箱、拉篮等。6 厨房家具及设备标志尺寸6.1 协调尺寸厨房家具设备示意见图 1.6.1.1 高度H1操作台高度:(7.5M)8M、8.5M 和 9M1) 。H2地柜的底座高度:当操作台高度
11、为 9M 时,H2=1.5M当操作台高度为(7.5M) 、8M、8.5M 时 H2=1MH3_地面到吊柜底部的净高 2)13M(最小值)+nMH4高柜、吊柜顶面的净高:19M(最小值)+nMH5水平管线区高度:宜至操作台面板地H6操作台面板厚度及洗涤台盖板高度,推荐尺寸:30mm 或 40mm6.1.2 进深 3)D1操作台、地柜和高柜的进深:5M、5.5M、6MD2吊柜进深:3M 或 3.5MD3踢脚凹口深度:不应小于 50mmD4水平管线区深度:60mm6.1.3 宽度(面宽)所有部件的宽度应为 M 的倍数,为便于和设备接口,增加 1.5M 的整数倍,不同尺寸的部件可以组合。机具:6M、7
12、M(7.5M) 、8M、9M橱柜:3M、4M(4.5M)、5M、6M、(7.5M)8M、9M洗涤台:6M、8M、9M、12M、15M灶台:6M、7M(7.5M) 、8M、9M操作台:不应小于 3M6.2 标志尺寸6.2.1 柜体尺寸系列(见表 5)6.2.2 厨房设备尺寸系列应符合柜体尺寸系列的要求。6.3 厨房净宽尺寸及相关链接尺寸(见表 2、图 2)6.3.1 根据不同住宅厨房平面布置形式,最小净宽 B、最小净长 L 应符合表 2的规定。6.3.2 确定厨房门、窗位置时,需要满足地柜 E 值的要求外,还要满足为保证安装和操作时需要的相关链接尺寸(见图 2) 。1) M 是国际通用的建筑模数
13、符号,基本模数 1M=100mm。2) 照明设备及其他附属设备必须安装再吊柜空间内时,应专设安装照明设备或其他附属设备的保留区。3) 此尺寸不包括拉手和开关的凸出部分表 5 柜体尺寸分类 代号 模数 尺寸系列W M 3M、4M、4.5M、5M、6M、7M、7.5M、8M、9MD M 3M、3.5M吊柜H M 6M、7M、8M、9MW M 1.5M、2M、3M、4M、4.5M、5M、6M、7.5M、8M、9MD M 5M、5.5M、6M操作台地柜H M (7.5M)8M、8.5M、9MW M 6M(7.5M)、8M、9MD M 5M(5.5M) 、6MH M 6.5M、7M、8M(不含灶具高度)
14、灶台柜H M (7.5M)8M、8.5M、9M(嵌入式灶具)W M 6M、8M、9M、12M、15M洗涤柜D M 5M、5.5M、6MH M (7.5M)8M、8.5M、9M注 1:W、D、H 分别代表柜体宽度(面宽) 、进深和高度。注 2:应满足於障碍设计要求单位为毫米图 2 橱柜与厨房平面相关连接尺寸图7 要求7.1 材料7.1.1 柜体可使用人造板材料,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台面板可选用人造板、天然石、人造石等材料制作,人造石应符合 JC/T 644 的规定。7.1.2 产品使用的木材,应符合 GB/T 3324-1995 中的 4.3 的规定,其中木材含水率不应超过产品所在地
15、区的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加 1%。7.1.3 产品使用的各种覆面材料、五金件、管线、橱柜专用配件等均应符合相关标准或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要求。7.2 外观7.2.1 柜体表面应光滑、光泽好、无凹凸、无划痕和磕碰伤等缺陷。7.2.2 同一型号的颜色应无明显差异。7.3 尺寸公差7.3.1 柜体外形宽、深、高的极限偏差为1mm,台面板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不超过 3mm。7.3.2 柜体板件按图样规定尺寸进行加工,未注公差的极限偏差按 GB/T 1804 的 m 级执行。7.4 形状和位置公差柜体板件的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 柜体板件的形状和位置公差 单位为毫米序号 项目 试件名称及规格
16、技术要求对角线长度1400 3.0700对角线长度1400 2.01 翘曲度 正视面板件对角线长度700 1.02 底角平稳性 地脚着地平稳性 0.53 平整度 0-150 范围内局部平整程度 0.2门板及其它板件 2.0台面板 3.0对角线长度1000 2.04 邻边垂直度 框架对角线长度1000 2.0门与框架、门与门相邻表面间的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的距离) 2.05 位差度 抽屉与框架、抽屉与门、抽屉与抽屉相邻的表面间的距离(非设计要求的距离) 1.0上、左、有分缝 1.5嵌装饰中、下分缝 2.0开门盖装饰 门背面与框架平面的间隙 3.0嵌装饰 上、左、有分缝6 分缝抽屉 盖装饰 抽屉面
17、背面与框架平面的间隙 2.57 抽屉下垂度 / 108 抽屉摆动度 / 10注:序号 2 是指固定不可调底脚的要求,可调地脚不需测试。7.5 阻燃性要求产品操作台面的阻燃性能等级为 B1 级,其他部位用材的阻燃性能等级为 B2 级。7.6 人造板的理化性能人造板的理化性能(见表 7) 。表 7 人造板的理化性能技术要求序号试验项目 实验条件台面板 柜体板1 表面耐高温 (1203),2h 试件表面无裂痕 /2 表面耐水蒸气 水蒸气(605)min 试件表面无凸起、龟裂、变色等3 表面耐干热 (1801) ,20min 试件比偶凹面无鼓泡,某一角度看光泽有轻微变化10min 表面无鼓泡,光泽和颜
18、色允许有中等变化4 表面耐冷热温差 (802) ,2h(-203) ,2h表面无裂痕、鼓泡和明显失光,四周期(632), (-203),而周期表面无裂纹、鼓泡和明显失光5 表面耐划痕 1.5N,划一圈 试件表面无整圈连续划痕/6 表面耐龟裂 70,24h 用 6 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无裂痕用 6 倍放大镜观察,表面允许有细微裂痕。7 表面耐污染 少许酱油,24h 试件表面无污染或腐蚀痕迹8 表面耐液 10%碳酸钠溶液 24h30%乙酸溶液 24h无印痕 表面轻微的变泽印痕9 表面耐磨性 漆膜磨耗仪,2000 转 未露白 局部有明显露白(1000 转)10 表面耐冲击 漆膜冲击器,200mm 表面
19、无裂痕,但可见冲击痕迹允许有轻微裂痕,有 12圈环裂或弧裂(100mm)11 表面耐老化 老化试验仪,光泽仪 表面无开裂,失光10%/12 吸水厚度膨胀率 50mm50mm,浸泡24h12% 浸泡 2h,8%7.7 五金件耐酸碱性能7.7.1 内置式专用配件a)耐盐浴试验,PH=7.00.1,耐腐蚀性等级不低于 QB/T 3832-1999 中的 6 级。b)耐酸浴试验,PH=3.00.1,耐腐蚀性等级不低于 QB/T 3832-1999 中的 6 级。7.7.2 拉手a)耐盐浴试验,PH=7.00.1,直径小于 1.5mm 的斑点,锈点数小于 8 个。b)耐酸浴试验,PH=3.00.1,直径
20、小于 1.5mm 的斑点,锈点数小于 8 个。7.7.3 陶瓷片密封水嘴耐腐蚀性能应符合 GB/T 18145 的规定。7.8 地柜内排水管各种排水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7.9 木工要求7.9.1 各柜类部件表面应进行贴面和封边处理,并应严密、平整,不允许脱胶、留有胶迹和鼓泡等。7.9.2 榫及零部件结合应牢固、严密、外表结合处缝隙不大于 0.2mm。7.9.3 柜类表面不允许有凹陷、压痕机表面划伤、裂痕、崩角和刃口,外表面的倒棱、圆角、园线应均匀一致。7.9.4 抽屉的滑轨应牢固,零部件的配合不得松动。7.9.5 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牢固,结合处无崩茬或松动,不
21、得缺件、漏钉、透钉;启闭部件,如门、抽屉、转篮等零配件应启闭灵活。7.9.6 操作台应配有后档水设置。7.9.7 地柜底部凹口处宜按踢脚板;调整脚应坚固,调整灵活。7.10 安装要求7.10.1 安装地柜、吊柜时,各柜体间、柜体与台面板、柜体与底座间的配合应紧密、平整,结合处应牢固不得松动。7.10.2 排水管线和水槽与厨房家具的结合应严密、不渗漏。7.10.3 橱柜至墙根允许负偏差,并应满足管线避让的需要。7.10.4 吊柜的直线度不应大于 2.0mm。7.10.5 厨房的墙、顶、地面应采用防火,防潮及便于清洁的材料,地面还应防滑。7.11 力学性能7.11.1 台面板力学性能试验(见表 8
22、).表 8 台面板力学性能试验序号实验项目 试验条件 技术要求1 静载荷试验 加 750N 力,压 10s,10 次2 垂直冲击试验 质量为 28.1g 铜球在 450mm高度落下,3 处3 持续垂直静载荷 加载 2.0kg/dm2,7 天4 耐久性试验 150N,30000 次台面无损伤,无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无断裂或豁裂,连接件未出现松动。7.11.2 地柜柜体强度和耐久性(见表 9) 。表 9 地柜柜体强度和耐久性序号实验项目 实验条件 技术要求1 搁板弯曲试验 加载 2kg/d,7 天 无断裂或豁裂,不出现永久变形2 搁板倾翻试验 100N 不倾翻3 搁板支撑件强度 1.7kg
23、钢块冲击能1.66Nm,10 次搁板销孔未出现磨损或变形,支承件位移3mm表 9(续)序号实验项目 实验条件 技术要求4 柜门安装强度试验 离门沿 100mm 处挂 25kg 砝码,反复开启 10 次5 柜门水平载荷试验 门端 100mm 处,水平加 60N力,10s,10 次各部无异常,外观及功能无影响6 底板强度试验 用 750 N 力,压 10s,10 次 底板未出现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7 柜门耐久性试验 1.5kg 反复开闭 40000 次8 拉门强度试验 35kg,10 次9 拉门猛开试验 2kg,10 次10 翻门强度试验 300N,10 次11 翻门耐久性试验 20000
24、 次门与橱柜仍紧密相连,门与五金均无破损,并未出现松动,铰链功能正常,门开关灵活,无阻滞现象12 抽屉盒滑轨耐久性 加 0.33kg/d载荷,开闭40000 次13 抽屉快速开闭试验 以 1.0m/s 施加 50N 力,10次14 抽屉及滑轨强度试验 抽底均布 0.25kg/d,前端加 250N 力,10s,10 次滑轨未出现永久性松动,抽屉及拉篮活动灵便、无异常噪音15 主体结构和底架强度 侧面施 300N 力, (4 处) ,高1.6m,10s,10 次未出现松动,位移小于 10mm7.11.3 吊柜、吊码(附墙连接件)强度试验(见表 10).表 10 吊柜、吊码强度试验序号实验项目 实验
25、条件 技术要求1 吊码强度试验 加载 100kg,7 天 吊码无变形、开裂、断裂现象2 吊柜搁板超载试验 底板加 200kg/,搁板加 100 kg/搁板及支撑件无破坏,卸载后变型量3mm3 吊柜跌落试验 柜门关闭从 600mm 高度跌落 吊柜无结构损坏,无任何松动4 吊柜主体结构强度 450N,10 次 位移10mm5 吊柜水平冲击试验 150N 力冲击门中缝处,10 次6 吊柜垂直冲击试验 150N 力冲击底板中心处,10次吊柜无任何松动和损坏7.12 安全、环保要求7.12.1 应满足无障碍设计(包括老年然、残疾人等)的要求。7.12.2 厨房设备,如电冰箱、微波炉、吸油烟机等应具备合格
26、证,并符合 GB4706.1 及相应的标准。7.12.3 所有抽屉及拉篮,应有保证抽屉盒拉篮不被拉出屉架的设施。7.12.4 橱柜洗涤台的给水、排水系统在使用压力条件下应无渗漏。7.12.5 金属件在接触人体或储藏部位应进行砂光处理,不得有毛刺和锐棱。7.12.6 在安装电源插座及接线时,应对接近水、火的管线加保护层,以确保安全;插座接线应符合 GB 50303-2002 中的 22.1.2 的要求。7.12.7 厨房电源插座位置及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规定。7.12.8 家用厨房设备的电气绝缘电阻应大于 1M。7.12.9 家用厨房设备的电器应能承受 1500v 交流电压,1min 后无击穿、闪
27、络现象。7.12.10 人造板游离甲醛释放量符合 GB18580 规定,应小于等于 9mg/100g;人造板材和实木板材上所用涂料中非活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不应大于 150g/L;天然石的放射性要求应符合 GB6566 中 I 类民用建筑规定;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18584 的规定。7.12.11 厨房应设可开启外窗。7.12.12 管线区中暗设的燃气管线,应符合 GB50028-1993 中的 7.2.17 的要求;燃气表的安装应符合 GB 50028-1993 中的 7.3 的要求。7.12.13 严寒和寒冷地区厨房应设置采暖措施。7.13 管线区厨房的给水管、排水管
28、、燃气管等竖管应在管线区内集中设置,各类管线应合理定位、定尺设计,施工精度误差为0.5mm。7.14 管线与设备的接口7.14.1 管线与设备的接口设置互相匹配,并满足厨房使用功能的要求。7.14.2 管线与设备的接口应保证密封性,并应符合各相关专业的标准、规范的要求。7.14.3 在施工图中应明确标注接口定位尺寸,其施工精度误差为5mm。7.15 模数协调要求7.15.1 厨房家具和厨房设备的模数应互相协调。7.15.2 厨房家具和厨房设备的整体组合应与厨房建筑空间模数相协调。8 试验方法8.1 外观按 GB/T 18884.3-2002 中的 3.1 要求进行。8.2 主要尺寸测定按 GB
29、/T 18884.3-2002 中的 3.2 要求进行。8.3 形状和位置公差测定按 GB/T 3324-1995 中的第 5.4 要求进行。8.4 产品阻燃性能试验按 GB/T 18884.3-2002 中的 3.5 要求进行。8.5 理化性能试验8.5.1 人造板台面及柜体板理化性能测试表面耐高温按 GB/T 17675-1999 中的 4.18;耐水蒸气按 GB/T 17657-1999 中4.21;耐干热按 GB/T 17657-1999 中的 4.42;耐冷热温差分别按 GB/T 17657-1999 中的 4.31(4.32) ;耐划痕按 GB/T17567-1999 中的 4.2
30、9;耐龟裂按 GB/T 17657-1999 中4.30;耐液、耐磨性和抗冲击分别按 GB/T4893.1、GB/T4893.8 和 GB/T4893.9 规定执行;表面耐老化按 GB/T17657-1999 中 4.45;吸水厚度膨胀率按 GB/T 17657-1999 中 4.5 规定执行。8.5.2 五金件的理化性能试验按 QB/T 3826 和 QB/T 3827 规定进行。8.5.3 陶瓷片密封水嘴试验按 GB/T 18145 规定执行。8.6 力学性能试验8.6.1 台面板力学性能8.6.1.1 静载荷按 GB/T 18884.3-2002 中 3.7.7.1 要求进行。8.6.1
31、.2 垂直冲击按 GB/T 18884.3-2002 中 3.7.7.2 要求进行。8.6.1.3 持续垂直静载荷按 GB/T 18884.3-2002 中 3.7.7.3 要求进行。8.6.1.4 耐久性耐久性试验按 GB 10357.5-1989 中的 7.2.1 规定进行。8.6.2 地柜柜体力学性能8.6.2.1 搁板弯曲搁板弯曲试验按 GB 10357.5-1989 中 6.1.1 规定执行。8.6.2.2 搁板倾翻搁板倾翻试验按 GB 10357.4-1989 中 5.3 规定执行。8.6.2.3 搁板支承件强度搁板支承件强度试验按 GB/T 10357.5-1989 中 6.1.
32、2 规定执行。8.6.2.4 柜门安装强度按 GB/T 18884.3-2002 中的 3.7.2.4 规定执行。8.6.2.5 柜门水平载荷按 GB/T 18884.3-2002 中的 3.7.2.5 规定执行。8.6.2.6 底板强度按 GB/T 18884.3-2002 中的 3.7.2.6 规定执行。8.6.2.7 柜门耐久性按 GB/T 18884.3-2002 中的 3.7.2.7 规定执行。8.6.2.8 拉门强度试验拉门强度试验按 GB10357.5-1989 中 7.1.2 规定执行。8.6.2.9 拉门猛开试验拉门猛开试验按 GB10357.5-1989 中 7.1.3 规
33、定执行。8.6.2.10 翻门强度试验翻门强度试验按 GB10357.5 中 7.3.2 规定执行。8.6.2.11 翻门耐久性试验翻门耐久性试验按 GB10357.5-1989 中 7.3.1 规定执行。8.6.2.12 抽屉和滑轨耐久性按 GB/T18884.3-2002 中 3.7.2.14 要求执行。8.6.2.13 抽屉快速开闭试验按 GB/T18884.3-2002 中 3.7.2.15 要求执行。8.6.2.14 抽屉及滑轨的强度试验按 GB/T18 884.3-2002 中 3.7.2.17 要求执行。8.6.2.15 主体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按 GB/T18884.3-2002
34、 中 3.7.2.18 要求执行。8.6.3 吊柜力学性能试验8.6.3.1 吊码强度试验按 GB/T18884.3-2002 中 3.7.2.21 要求执行。8.6.3.2 吊柜搁板超载试验按 GB/T18884.3-2002 中 3.7.2.22 要求执行。8.6.3.3 吊柜跌落试验 按 GB/T18884.3-2002 中 3.7.2.23 要求执行。8.6.3.4 吊柜主体结构强度试验吊柜主体结构强度试验按 GB 10357.5-1989 第 8 章规定进行。8.6.3.5 吊柜水平冲击试验按 GB/T18884.3-2002 中 3.7.2.19 要求执行。8.6.3.6 吊柜垂直
35、冲击试验按 GB/T18884.3-2002 中 3.7.2.20 要求执行。8.7 地柜内排水管老化试验按 GB/T18884.3-2002 中 3.8.1 要求执行。8.8 木材含水率测定木材含水率测定,按 GB/T3324-1995 中 5.2 要求执行8.9 电气绝缘电阻试验按 GB/T18884.3-2002 中 3.11 要求执行。8.10 电气绝缘耐压试验做完绝缘电阻测试后,用输入电压 220v,输出电压 0v2500v,的自耦变压器,施加 1500v 交流电压 1min 后,带电部位与不应带电的金属之间,不应有击穿、闪络现象。8.11 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按
36、 GB/T 17567-1999 中的 4.11 规定执行。9 检验规则9.1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9.1.1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或交货时必须进行的各项检验,包括以下项目:a) 人造板、贴面板、封边带、人造石、五金件等材料的合格证件。b) 外观c)尺寸公差d)形状和位置公差e) 排水管泄漏试验f)木工要求g) 安装要求9.1.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 7 章要求的所有项目。9.1.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实验a) 住宅厨房首制生产时;b) 当原、辅材料及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c)长期停止生产恢复正产是;d)供需双方发生质量争执时;e) 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不少于一次f)质
37、量监督机构提出质量检验要求时。9.2 组批及抽样规则9.2.1 生产厂一次提交用户的同类型的产品为一批。9.2.2 出厂检验抽样,采用 GB/T2828.1-2003 规定的正常检查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合格质量水平 AQL=40.9.2.3 型式检验抽样与组批规则按 GB/T2829-2003 贵哦定的判别水平 DL=的一次抽样方案,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40。9.3 判定规则9.3.1 按 9.1.1 进行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允许修复至合格,修复后再提交检验,仍不合格者,判定该产品不合格。9.3.2 按 9.1.2 进行出厂检验。若出现不合格项,应从该批中再随机抽取一台,对不合格项目进行
38、复验,若其中任一项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不合格。9.3.3 允许生产厂对复验不合格批重新整理修复,再次提交检验。10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10.1 标志10.1.1 产品出厂必须有中文标志,内容应包括:生产厂名、地址、产品名称、商标、检验合格证和执行的标准,净重、毛重、外形尺寸、出厂年月等。10.1.2 产品说明书内容包括:a) 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预见的使用错误说明、修理联络点说明等;b)安装说明、安全措施、安装要求;c) 维修保养、清洁、修理、保养和故障判断处理等。10.2 包装10.2.1 橱柜应按包装图样规定的摆放位置及层次进行包装,每层板之间用塑料薄膜隔开,包装箱上下、前后、左右填充包装填料,每层内空隙处用填充料补齐。10.2.2 整体柜包装,应在柜体上下、前后、左右加角衬后再装箱。10.2.3 装箱须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备货人员及检验员签字的装箱单后方可封口捆扎。10.3 运输10.3.1 产品运输中应防止暴晒,避免雨雪侵袭。10.3.2 产品运输应避免碰撞,以防损坏。10.4 储存产品储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污染、远离火源、堆码层数不应超过极限,以防止压损、柜体门及台面不允许受挤压而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