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 京 市 社 会 科 学 理 论 著 作 出 版 基 金出 版 资 助办 法(京宣发199264号文公布)(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小组1995年12月12日会议第一次修改)(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小组2009年2月13日会议第二次修改)第一条 为了鼓励和支持北京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北京市设立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为规范其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且出版困难的社会科学理论著作的出版。第三条 申请资助的撰稿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北京市各社会科学研
2、究、教学单位和北京市与中央各部门双管的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单位的科研人员;(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第四条 申请资助的著作必须符合下列标准:(一) 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二) 必须是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北京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以及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基本理论、对学科发展有一定意义、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理论著作;(三) 学风端正,学术规范,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第五条 出版资助的确定,应严格履行著作撰稿人申请、单位推荐、出版社审核、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公室初步筛选、专家审读和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
3、版基金管理小组审定批准的程序。第六条 申请人(合著者应为该著作主编或主要撰写者,下同) 应如实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必须有两位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第七条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申请人填写的申请书要进行认真审核,同意推荐的应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单位同意推荐的申请著作,应由申请人或推荐单位将书稿送交有关出版社进行审核。第八条 出版社接到申请出版资助著作的书稿及申请书后,应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认真填写审核意见,并及时退还推荐单位。凡涉及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需报批的重大选题,应按规定先行
4、报批履行重大选题备案手续。同意出版的应按不高于纯亏损金额(出版发行总收入不抵总成本的差额)提出申请出版资助金额,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出版任务,并努力作好发行工作。接受申请出版资助著作审核任务的出版社,应是指定的出版社(可承担资助出版任务的出版社名单附后)。第九条 为调动各方面资助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的积极性,提倡推荐单位、出版社等承担部分出版资助费用。凡能解决部分资助的申请出版资助著作,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将优先考虑资助。第十条 经出版社审核同意出版的著作,推荐单位应将申请著作书稿和申请书 (一式四份) ,报送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进行筛选。办公室按本办法规定全面审核申请过程和申请资
5、助金额,认为符合要求后正式签收。第十一条 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负责聘请专家对初步筛选后的申请著作进行匿名审读。受聘审读的专家必须具有与申请著作相同学科和研究方向的高级专业职称。审读专家应尽可能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并应超越学术观点的分歧,公平公正地对申请著作的政治倾向、学术水平、学术规范和文字能力等提出严肃认真的审读意见。审读专家和审读结果应严格保密。第十二条 经审读专家同意资助出版的申请著作,由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汇总后报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小组批准。经批准的申请著作,将在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 )并通过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一个月的公
6、示。公示期满未发现异议者方可正式资助。经审定批准的申请出版资助著作,由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出版基金办公室通知推荐单位及审核出版社,并具体落实出版资助事宜。承担资助出版任务的出版社,应与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出版基金办公室签订资助出版协议书并认真履行协议任务。 第十三条 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经专家审读或公示期举报、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小组审定,发现撰稿人有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经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出版基金管理小组审议,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资助和申报资格。第十四条 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设在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出版资助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
7、起生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小组。附:可承担资助出版任务的出版社名单北京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北京燕山出版社同心出版社 京华出版社编号: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资助申 请 书推 荐 单 位 :著 作 名 称 :学 科 分 类 :申 请 人 姓 名 :联 系 电 话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初 审 出 版 社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注 意 事 项 一、申请出版资助著作的撰稿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北京市各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单位和北京市与中央各部门双管的社会
8、科学研究、教学单位的科研人员;2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二、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必须符合下列标准:1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2必须是社会科学学术专著(教材类、资料类、工具书类、译著类、普及类、论文集等著作除外),并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价值;3书稿必须达到出版水平;4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三、申请书各项内容请用钢笔正楷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遗漏,项目内容没有的应写“ 无 ”。四、表中“学科分类”项,请按国家学科分类标准,填写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如:哲学、中国哲学。五、申请书一式五份(含原件一份),连同书稿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北京市社会
9、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申 请 出 版 资 助 著 作 情 况(由申请人填写)著 作 名 称学 科 分 类 总 字 数作 者 姓 名 单 位政 治 面 貌 专 业 职 称 及 学 位出 生 年 月 职 务姓 名 单 位 职称及职务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合著者著 作 内 容 提 要提示:该著作主要内容及目录;与已出版同类著作主要不同特点;在理论与实践上的意义。 1 著 作 内 容 提 要 2 著 作 内 容 提 要著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3 著 作 简 介提示:为便于对资助著作实行计算机管理及介绍、宣传,请作者如实填写。字数严格限制在 300 字以内。 4 推 荐 专 家 意 见申请人需有两位
10、与申请出版资助著作相同研究方向的、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 姓 名 专 业 职 称单 位推荐意见:签 名 姓 名 专 业 职 称单 位推荐意见:签 名 5 单 位 推 荐 意 见推 荐 单 位通 信 地 址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推荐意见提示:1.申 请 人 是 否 符 合 申 请 条 件 。2.申 请 著 作 是 否 符 合 申 请 标 准 。3.是 否 提 供 部 分 资 助 。单位提供资助金额: 元。单 位 公 章: 单位负责人职务: 签 名: 年 月 日 6 出 版 社 初 审 意 见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小组指定的出版社,方可接受初审。出版社名称通 信 地 址
11、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责 任 编 辑 意 见签名: 编 辑 室 主 任 意 见签名: 总 编 辑 意 见提示:经初审是否同意出版,是否提供部分资助及申请资助预算金额。出版社提供资助金额: 元。预计出版周期: 个月。申 请 资 助 预 算 金 额 : 元。出版社公章: 签名: 年 月 日 7 申 请 资 助 预 算 金 额单位:元著 作 名 称著 作 者 卷(册)数开 本 字 数印 张 印 数单 价 数量 金额正 文 纸 元令排 版 费 元版印 刷 费 元千印装 订 费 元令封 面 印 刷 费 元张校 对 费 元千字编 辑 费 元万字稿 费 元千字管 理 费总 成 本定 价 发行折扣 总收入纯 亏 损 总 额其他资助来源及金额申 请 资 助 预 算 金 额 8 北 京 市 社 会 科 学 理 论 著 作 出 版 基 金办 公 室 意 见公章: 签名: 年 月 日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小组审 批 意 见签名: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