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 年玉林市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开展 2010 年中小学“ 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桂教基教20107 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活动宗旨和目的(一)活动宗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平安出行。(二)活动目的:通过“ 安全教育活 动月” ,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和演 练活动,普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知识和技能,增 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为青少年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环 境。二、活动时间2010 年 3 月份。
2、三、活动对象和组织(一)参加活动的对象: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含校车驾驶员)。(二)安全教育活动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协调,积极争取公安、交通、建设、气象、地震、消防、卫生、安监、司法等有关部 门 的指导支持,由学校具体 组织实施。四、活动内容“安全教育活 动月” 活动的内容,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安全知识教育活动。第二部分是安全技能演练活动。在“安全教育活动月 ”中,要以安全知识教育为基础,以安全技能演练为重点。第三部分是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知识教育主要内容。一是进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促使师生员工遵守交通法规,安全乘坐车
3、辆,校车驾驶员不超员超速、不酒后驾驶,确保学生出行平安。二是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踩 踏、防火、防触电、防毒(含防食物、煤气、冬季取暖中毒)、防地震、防雷击、防洪涝、防 绑架、防 诈骗、防拐卖等安全知识教育;三是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教育。要对学生进 行禁止非法携带管制刀具、遵守法律法规、防止校园暴力等法制教育,及时收缴管制刀具。要结合学生的心理特点,进行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调节和情绪自控的能力。(二)安全技能演练活动主要内容。交通事故自我救助演练;火灾逃生技能演练;防地震、防地质灾害逃生技能演 练;防用电安全技能演练;溺水救助技能演练;防踩踏技能演练;疫情和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及冬季
4、取暖中毒的急救演练。(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即要建立健全校长负责制、 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 和危房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堂 卫生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制度等。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学生平安出行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在往返学校期 间的安全。一是要严格校车及其驾驶 人的运行管理制度。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车,都要 实行“六定”管理,即定人(固定驾驶员和随车管理教师)、定 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
5、 )、定 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二是建立学生上下学路队管理制度,学校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尤其是低年级的学生建立上下学路队,组织学生按时安全上下学,确保学生往返学校期间安全。三是要严格学生集体出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四是完善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学校签订责任书,中小学校长(园长)与教师、校车车主、校 车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责任,各司其 责,落实到位。五是完善安全事故预案制度。六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 齐抓共管确保学生安全出行管理制度。五、活动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
6、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从全面落 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 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把保障师生安全放在学校管理工作的首位,扎扎实实 抓好此次“安全教育活动 月”活动。继续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一把手 ”安全工作责 任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讲求实效。要把安全工作成 绩作为考核主要领导的一项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各级干部做好学校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 组织领导、措施制度上 为 学校开展“ 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活动月”领导小组,结
7、合本地、本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实际,认真制订活动 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开展“ 安全教育活动月”目标、任务,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有效果。做到统一领导、周密部署、精心 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专人负责,确保“安全教育活动月” 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二)要围绕“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平安出行 ”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安全教育重点:一是学习教育部、公安部等 10 部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制定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二是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知识和防范意外伤害知识的教育;三是组织自救逃生避险安全技能大演练;四是继续深化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五是开展校园安
8、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六是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生安全责任。学校要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板 报、文艺活动、广播、墙报、图片展览、公益广告、参观考察等形式,以喜闻乐见、生 动活泼、图文并茂的形式,多途径地开展安全知 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同时,多发安全事故的学校,要 认真透析安全事故的成因和安全工作的 难点、焦点问题,通过“ 以案说法、以事警人”的宣传方式,开展专题教育和安全大讨论,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三)认真组织实施“ 安全教育活 动月” 活动。各 县(市、区)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详尽的、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包括日程安排、组织 人员、培训教师、 购
9、置有关教材及器材、布置活 动设施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学校校长要带头学习,亲自上课, 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活 动要涵盖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包括公办、民办学校,做到校校开展,人人参与,不留死角。学校要统筹安排科任教师协助班主任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班主任要认真制定本班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利用活动课、班会、晨会等 时间对学生上好安全教育 课,并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演练活动。要 针对本地、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 实际,在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上,组织 多次演练;对于低年级学生,要针对其年龄特点和生理特点,增加演练次数,确保学生熟 练掌握。 严格把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使每
10、个学生都能掌握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活动。要把安全教育活动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会。积 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与社区、 乡镇、村委会、家长的沟通,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青少年安全、确保学生安全出行,尤其是确保学生从学校往返家庭期间的安全出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加快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长效保障机制。(五)加强对“ 安全教育活动 月” 工作的检查指导。各县(市、区)要组织工作检查组,对所辖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组织开展活动好的学校要予以通报表彰,对活动不重视、组织不力,以及活动缺乏实效的学校要
11、进行通报批评。 对因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走过场、走形式、不扎实,导致发生师生安全 责任事故的学校,要严厉追究学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六、活动领导小组为进一步确保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安全教育活动月”的顺利开展,市教育局成立“ 安全教育活 动月” 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梁伟雄 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梁大昌 市教育局副局长杨希初 市教育局副局长蒋以超 市教育局副局长罗小洁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陈寿春 市教育局调研员熊 明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冯 峤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成 员:凌育秋 市教育局秘书科科长吴兴强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何永前 市教育局职教成教科科长李 桂 市教育局计财基建科科长朱泰旺 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科科长张 力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蔡德升 市教育局秘书科副科长肖 琴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基础教育科, 办公室主任由张力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何永前、肖琴同志担任,成员有李昌华、宁英、王弦、彭超、李泽波、黄厚 燊、罗香海、黄统 超同志。联系电话 2681555,邮箱地址:yljyjcjy ,传真:2678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