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服务中心平安创建暨安全生产责任书*县行政服务中心平安创建暨安全生产责任书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等工作目标要求以及中心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强化机关管理,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工作氛围,把中心建设成为平安中心、法治中心,现明确各窗口、科室 2012 年度平安创建暨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1、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各窗口首席代表是平安创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和窗口的平安创建和安全生产有关的事项负全责。2、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和中心关于平安创建和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行使监督管理职责,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分解、落实到位,并定期检查、监督。3、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创建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配备相应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人员,对本部门每月不少于 4 次的安全检查。4、各窗口前后台严禁出现明火,大厅内严禁吸烟,遇有吸烟人员应及时制止和劝导。加强用电管理,杜绝各类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5、对于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窗口、科室,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将在中心年度和季度考核中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加强对本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监督工作,采取“季度自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和方式 进行。6、本责任状的考核不受窗口工作变动的影响,如有首席代表和科室责任变动,同时做好交接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 窗 口:签字人: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