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 根据国能煤炭(2011)414 号文件要求 山西平定古州煤业有限公司特制定以下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一、 建立机构 明确责任 成立公司瓦斯防治效果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技术通风部。瓦斯防治效果评价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审查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灾害安全评价情况。 核实各采掘地点是否存瓦斯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对瓦斯防治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 通报瓦斯防治综合评价结果,指定重点监控项目,并将监控项目落实到人,定期督促检查瓦斯灾害隐患处理情况。 二、预测评价范围 所有采、掘工作面,一律实行瓦斯防治效果
2、评价,先评价后施工。三、预测评价内容矿井瓦斯防治规划执行效果;瓦斯防治方案执行效果;各采、掘工作面区域性防突效果;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四、预测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一)矿井瓦斯防治安全评价分为矿井自评、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二个阶段。1.每月 26 日前 根据公司下月生产计划安排,各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防治安全评价,评价结果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时,报技术负责人审核。 2.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小组每月 28 日前对各采掘作业点报送的瓦斯防治效果评价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评审意见返回各采掘作业点落实执行。 二 各矿井瓦斯防治效果评价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业务部门分工如下:1.技术通风部
3、 负责采掘工作面的施工进度及瓦斯防治工程质量管理。 负责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瓦斯防治工程设计和措施编制提供技术支持或进行指导。 负责瓦斯防治方案、措施,瓦斯防治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2.机电部负责对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工作中的供电、排水设施 电缆、水泵、管路的选型和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3.安监部负责对瓦斯防治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4.总调度室负责对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的监控、通讯、信息调度进行检查、管理工作。 三、子公司矿井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和自己部门业务有关的瓦斯防治信息 并填写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初评表 报生产技术科汇总。评价表包括以下内容:
4、 1.预测判断可能揭露的断层、褶曲、陷落柱等地质构造 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价。2.对抽采钻孔分布及抽放时间对抽采量做出分析。 3.预测判断掘进工作面前方 60 米及两侧 20 米范围内是否存在抽放空白带,并对抽放后煤体瓦斯含量及煤层瓦斯压力作出分析判断和危害评价。4.结合回采工作面预抽抽放钻孔布置及抽放时间,对回采区域抽放量及抽放率做出分析,对突出可能性进行分析和危害评价。 5.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瓦斯灾害的位置,并作出危害评价。6.根据预测可能发生瓦斯灾害的位置,对安全设施进行排查、评价安全设施是否满足要求。7.针对采掘工作面可能发生的瓦斯灾害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瓦斯防治措施。 四、
5、矿井每月 26 日前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各生产业务部门参加对当月评价效果进行总结分析 对下月评价进行会审。 1.根据下月的采掘计划对各采、掘工作面逐头逐面进行瓦斯防治效果预测安全评价。为了使预测评价范围较好的衔接,回采工作面预测范围是计划推进度的 1.2 倍,掘进工作面预测范围是计划推进度的 1.2 倍,采掘计划调整,按调整后采掘计划及时补充瓦斯防治预测安全评价。查出瓦斯灾害隐患和监控重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人。五、矿井技术负责人每月 28 日前对各采掘作业点报送的瓦斯防治安全评价项目进行严格审核。于每月 30 日前将评价意见转达给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防治预测评价结果并认真落实、严格执行。
6、五、 预测评价的监督和考核 要把瓦斯防治预测评价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抓细、抓实、抓好。彻底解决矿井瓦斯地质资料不清,瓦斯防治措施不力,技术管理弱化,冒险蛮干的问题。瓦斯防治管理人员,要把瓦斯防治预测评价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点去做,多深入现场,搜集第一手材料,认真分析刻苦钻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技术手段,把各采掘地点瓦斯情况分析透彻、预测准确、防范到位、措施得力、有效防止各类瓦斯事故发生。针对国能煤炭(2011)414 号文件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坚决做到先预测评价后施工,不预测评价不施工。要对预测评价的操作流程、责任分工、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等都要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保证预测
7、评价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地开展下去。 ( 一)技术负责人负责瓦斯防治效果预测安全评价工作,评价出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并落实到人。凡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掘进工作面,生产部门不准发放施工通知单。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采煤工作面不准进行回采作业。生产过程中发现因地质条件变化造成瓦斯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的,必须立即组织修订瓦斯防治方案措施 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并及时调整瓦斯防治监控重点。 (二)安监部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和瓦斯防治技术方案、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落实,发现没有评价或评价未通过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停止施工。 (三)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提出重点监控项目表,并将监控对象落实到人,及时对条件复杂、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重点采掘工作面进行督导,对技术方案及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发现隐患或条件变化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定期召开瓦斯灾害隐患处理会议,督促落实进展情况。 (四)安监部对瓦斯防治效果评价结果及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执行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五)瓦斯防治效果评价要实行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技术管理责任制。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技术责任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