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4 年工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讨论稿)工业发展资金是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的用于推动本市工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专项资金。凡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申请使用。企业申请资金时,可通过市经委网站()查询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业投资导向意见、北京市工业企业申请工业发展资金使用条件及北京市工业发展规划等有关产业技术政策规定,对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项目,按以下程序申报:一、各市属控股公司、总公司及所属企业,以及除区县企业外的其他企业申请使用资金时,通过市经委网站()查询、申报项目。对初审合格的
2、项目,列入技术改造基础项目库。市经委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列入技术改造备选项目库,并通知企业于 8 月 31 日前将书面材料上报市经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应于 9 月 30 日前完成对企业所报材料评审或委托工业发展投资管理公司评审工作,并确定列入 2004 年市级项目库项目。二、各区县企业申请使用资金时,由区县财政局经建科(企业科)会同区县经委共同研究确定项目,并于 8 月 31 日前分别报送市经委和市财政局经建一处(从首都之窗市财政局网站经济建设项目库下载项目文本格式填报后报送软盘)。市财政局经建一处会同市经委对区县所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将意见反馈区县财政局经建科(企业科),由预算
3、科在 9 月 30 日前按市对区县专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通过项目库系统将项目上报市财政局预算处,申请专项资金补助报告由区县财政局会同区县经委联合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经委。确有特殊情况需直接报送市政府的申请专项资金补助报告, 应同时抄送市财政局。附:附件一2004 年工业投资导向意见附件二申请工业发展资金使用条件市财政局经建一处二 00 三年七月十五日附件一:2004 年工业投资导向意见(附件一)(讨论稿)为贯彻落实北京工业“十五”发展规划,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步伐,2004 年北京工业将围绕年初确定的全市工业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振兴现代制造业为主线
4、,促进 高新技术产业化及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大企业、大集团为依托,以重点项目为支撑,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突出抓好汽车、微电 子、光机电、生物工程与新医药、石油化工新材料“ 五大产业”;北京微电子、顺义汽车城、通州光机电、生物工程与新医药、燕房石油化工新材料“ 五大基地” ,实现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全面提高北京工 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一、信息产业:大力发展微电子产业,加快微电子产业基地的建设。 继续 支持计算机及网络产品、现代通信产品、软件、新型电子元器件、数字视听产品以及由微电子产业拉动的下游系列电子产品;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二、汽车及关键零部
5、件:大力发展轿车、轻型越野车及与整车配套的关键汽车零部件,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强产品开发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工艺装备水平,适应整车及零部件系统开发的发展趋势,满足国内市场配套需求。抓住北京汽车与韩国现代汽车合资合作的机会,促进北京汽车工业的整合。三、现代装备制造业: 加快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的建设,重点开发和应用数控加工、精密成型、智能制造、自动化控制、激光加工、快速成型和表面处理等关键技术,提高设备的数控化和光机电一体化水平;支持精密仪器、仪表行业的发展;实施机床数控化改造工程、包装印刷升级改造工程。四、生物工程与医药:促进生物技术制药产业化、中药现代化,提高化学制药工业的规模实力,支持医药流
6、通领域新的发展,建设医疗装备及医用材料的生产基地。五、冶金行业:以精品轧材为龙头,发展符合首都环保要求的冶金行业。六、新材料:重点发展高纯度提取、高性能的合金制造、金属特种加工、复合工艺、纳米技术、稀土 应 用、表面处理技术、材料设计技术等重点技术;重点开发燃料电池及相关材料、锂离子电池及相关材料、新型人工晶体和全固态激光器、LED 外延芯片材料、砷化锰新型半导体材料、稀土磁性材料、金刚石薄膜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功能陶瓷材料、轿车用新材料、纳米粉体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产品,推动北京新材料行业的发展。七、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发展水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城市垃圾与固体废物处理以及噪声污染防治等
7、系列环保设备,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水平;促进节能环保型家电改造。八、石化行业:以精细化工为龙头,以乙烯工程为支柱。重点提高炼油系统柴汽比和轻油回收率,优化裂解原料,提高丙烯和中高档润滑油的比例,大力发展乙烯及下游产品、精细化学品、工程塑料、合成橡胶、子午胎等产品。重点实施精细化工产业化改造工程。九、新型建材: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传统建材产品,发展绿色建材。发展中密度纤维板、高标号水泥、中高档多功能涂料等优势产品,实现新型复合地板、加气混凝土、纳米改性涂料等新型建材的规模化生产。十、电力行业:重点是北京电网建设和实施发电厂燃料及燃烧系统清洁化改造,建设可支持北京地区电网的燃气、蒸
8、汽联合循环机组等环保型发电机组。十一、都市型工业:积极发展无污染、低能耗、环保型、劳动密集型、有一定规模和基础、并有效提升首都城市功能和“ 四个服务”水平的都市型工 业,积极倡导“奥运经济”。重点是农副产品深加工业、食品饮料业、服装纺织业、包装印刷业、文体用品业、工艺美术业、洗涤化装品业、家具与装饰装修业及旅游用品制造业。附件二申请工业发展资金使用条件(附件二)(讨论稿)一、贷款贴息: 贴息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补助,按照现行银行贷款利率贴息,贴息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二年。申报条件如下: 1、要求申报主体是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9、工业企业。 2、企业注册资本 500 万元以上、总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3、要求项目已按现行审批权限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各区(县)经委、或有审批职能的控股公司(集团)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与银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并要求贷款到位。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北京市工业发展规划。优先支持列入当年公布的“北京工业投资导向意见”的重点行业、企业、产品、工 艺和重大技术装备及与之关联度高的项目。 二、投资入股: 投资入股用于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吸引多元化投资主体或增资扩股等引导性投资,政府入股资金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 30%,最高 额度不超过 2000万元。 1、要求
10、申报主体是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申请入股企业的主导产品技术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北京市工业发展规划。优先支持列入当年公布的“北京工业投资导向意见”的重点行业、企业、产品、工 艺和重大技术装备及与之关联度高的项目。 4、政府跟进投资适用于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14 号)规定的微电子项目。具体条件参见京政发20014 号文。 三、拨款补助: 拨款补助用于企业技术开发及部分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补助。 1、要求申报主体是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企业注册资本 1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300万元以上。 3、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品技术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 4、要求项目已按现行审批权限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各区(县)经委、或有审批职能的控股公司(集团)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北京市工业发展规划。优先支持列入当年公布的“北京工业投资导向意见”的重点行业、企业、产品、工 艺和重大技术装备及与之关联度高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