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为因应大学多元入学新方案,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简称大考中心)为大学选才之需要,研发指定科目考试(简称为指考),用来检测考生是否具备校系要求的能力。指考自民国九十一年开办以来,考科包括国文、英文、数学甲、数学乙、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九科,为因应民国九十五年正式实施的普通高级中学课程暂行纲要(民国九十三年八月卅一日发布、九十四年一月廿日修正发布,本文简称九五课纲),考试科目增列为十科,包括国文、英文、数学甲、数学乙、历史、地理、公民与社会、物理、化学、生物等。各校系可依其特色及需要就上述考科中,指定某些考科,以其成绩选才;而考生则以个人兴趣及能力,就其志愿校系所指定的考试科目,选择应考
2、,即校系指定,考生选考的双向选择。为使各大学及校系、高中教师、考生等了解指定科目考试的特色,本文分别说明各指定科目考试之测验目标、测验时间、测验范围、题型,以及一纲多本的命题方式。壹、测验目标 指考是为大学选才需要而设计,因此其测验目标在于检测考生应具备的学科知识,以及对于数据的阅读、判断等能力,推理、分析等思考能力,表达能力及学科知识的应用能力。为了达到大学选才的命题需要并兼顾高中教学,指考将其测验目标归纳为下列四项:一、测验考生对重要学科知识的了解二、测验考生数据阅读、数据判断、推理、分析等能力三、测验考生表达的能力四、测验考生应用学科知识的能力贰、测验时间 各考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80 分
3、钟。未来可配合实际需要,作适度的调整。参、考试科目测验范围 指考原则上以九五课纲为依据,各考科测验范围可包括必修与选修科目的课程。民国九十八年起各考科测验范围如表一(各考科的测验内容细目,请参见各考科考试说明)。表一、指考各考科测验范围 考试科目 课 程 国文 高一必修科目国文、高二必修科目国文、高三必修科目国文 英文 高一必修科目英文、高二必修科目英文、高三必修科目英文 数学甲 高一必修科目数学、高二必修科目数学、高三选修科目数学(I)、 选修科目数学(II)数学乙 高一必修科目数学、高二必修科目数学、高三选修科目数学(I)历史 高一必修科目历史、高二必修科目历史、高三选修科目历史 地理 高
4、一必修科目地理、高二必修科目地理、高三选修科目地理 公民与社会 高一必修科目公民与社会、高二必修科目公民与社会、 高三选修科目公民与社会 物理 高一基础物理、高二必修科目物理、高三选修科目物理 化学 高一基础化学、高二必修科目化学、高三选修科目化学 生物 高一基础生物、高二必修科目生物、高三选修科目生物 肆、题型 指考的题型可以有:选择题(单选题、多选题) 、选填题及非选择题,各题型的比重,将依各考科需要组卷。其中可设计数据性、整合性的试题,或采申论、计算、作图等不同的作答方式(详见各考科试题举例)。至于各考科之试卷架构与题型配置,则请参见九十七年九月公布的参考试卷。 伍、一纲多本的命题方式 高中教材开放编辑,各考科有多个版本,即一纲多本。在一纲多本的情形下,各考科的命题,将以课程纲要所列之主要概念为原则,并依据各考科的测验目标设计试题。为配合学校的教学,在命题的设计上,各试题将提供充分的信息,让考生做为答题之依据。惟考生需具备该科基本的知识及能力,方能了解所提供的信息。为避免因用词或使用的符号不同而造成争议,试题中所用到的数据,若非通用的专有名词,将在试题本中加以适当的说明或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