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板府发 20109 号板桥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桥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有关部门:2为认真贯彻落实我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现将板桥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二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实施方案 通知抄送:县政府办,县交通局。 板桥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 年 3 月 2 日印(共印 18 份) 板桥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为巩固我乡农村公路的建设成果,加强农村公路的管3理和养护,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有效地解决农村公路重建轻养的现象,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仪府办发2010 13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乡农村公路
2、管理养护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一)乡人民政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由乡长刘亚雄任组长,分管领导李俊杰任副组长,邓建明、杨易超、向智勤、邹 瑜、唐 跃贵、刘科兵、易和平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 负责协调全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刘科兵负责实施好全乡范围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乡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护的领导监督主体,负责编制本乡范围内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实施计划和对全乡范围内农村公路管护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做好管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4(二)各村委会是村公路及辖区涉及乡公路的责任主体,各村要
3、建立农村养护管理领导小组,由村主任任组长,其他村社干部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村范围内的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各村按公路建筑控制距离的标准监督实施公路两侧建设规划;及时清理辖区内乡道、村道路面,公路用地及公路桥梁的堆积物、垃圾、非交通标志、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及路肩边坡种植物,遇有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人员上路清除路障,保障辖区内所有路段安全畅通,确保农村公路安全。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一)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目标农村公路养护贯彻“预防为主、防治 结合”的方针,实施积极养护,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要做到“ 三有三无三到位”,即:有机构、有责任、有资金、路面无堆积物、路肩无种植物、路边 无
4、违法建筑物,路肩保护到位、交通标志到位、绿5化栽植到位。主要标准为:路面养护要达到路面清洁和路面完整。路基养护要达到足够的整体稳定性、强度和水稳性,路基横断面形式和尺寸符合原设计标准,两侧路肩宽度达到标准。桥涵养 护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置。沿线设施和交通标志养护要使之完整并处于良好状态。公路绿化养护要达到绿化植物生长良好,无病害。1.养护范围:板桥乡现有 1 条乡公路即三河至板桥公路,由县 养路段负责养护。其它不在县级养护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由受益村组织力量按村规民约解决管护问题。板桥至三元乡沿线涉及的通村水泥路的李宦寺等村,水泥路面以中线为准向两边各 3 米、另加水沟属
5、于养护范围。2.监督管理:乡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进行全面领导督查考核,实行目标管理。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半年度考核、年终6考评等四种方式进行考核督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乡人民政府对各村的年度目标考核。所有养护路段各村必须签订养护质量责任书,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人档案,完善管理养护记录,并发动群众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进行监督。3.管理考核内容及办法(1)每半年考核一次。(2)做到路面完好清洁平整、路肩整洁,横坡适度,行车舒适,路基、边 坡稳定,排水 畅通, 桥涵等构造物完好;保证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消灭差等路,构成“ 通、平、绿、美、安 ”的公路交通
6、 环境。(3)辖区范围内的受养护公路年终考核优良里程达90%。(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1.工作目标7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要达到“十无”标准,即:公路两侧无影响公路环境的棚披和新增违法建筑;公路路口和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公路路面、公路用地及公路桥下无非公路使用的堆积物;公路和公路用地无“马路市场” 及摆摊设点;集乡段无摊外摊、店外店;公路路肩和边坡无种植物;公路沿线无未经许可的各式广告牌和搭接公路的道口;公路两侧无未经审批的架埋杆线;无公路打谷晒场、焚烧秸秆和损毁绿化;以及无其他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现象。2.路政管理(1)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包括集乡段)无堆积物、垃圾、摆摊设点,
7、公路桥梁上下无堆积物和临时搭建。(2)公路路面无打谷晒场,确保车辆及行人的安全。(3)加强公路两侧建(构)筑物管理,杜绝出现违法建筑(构)物。村道公路两侧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控制标准8按乡道标准执行,其建筑设施边缘与公路边沟(坡脚、坡顶)外缘间距不少于 5 米,各村可通过村规民约方式进行规定,在村民建房时由村、乡政府和国土部门现场选址确认,并依法按程序审批执行,否则按非法占地查处。集中规划村庄应选在公路一侧进行,其建筑设施边缘与乡道、村道公路边沟外缘应保持不少于 10 米的距离,国家政策另行规定除外。(4)加强公路道口的管理、加大治超力度。村道公路根据实际情况由村级实行限高限宽强制保护措施。各
8、运输车辆必须无条件服从超限超载治理的相关规定,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限超载。(5)未经许可,不得在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架(埋)设杆(管)线,不得穿(跨)越公路。(6)未经许可,不得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3.路政安全处理9(1)农村公路发生侵犯路权的案件,由村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现场劝阻、制止、力求消灭在萌芽状态。(2)对路政案件,村级确实无法制止和消除违法行为的,报乡农 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协调派出所、县路政大队、国土等部门联合查处。(3)各村必须加强公路巡查管理力度,对无法制止的消除违法状态的,要做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宣传,并做好管理相对人违法证据的收集。三、相关要求(一)各村要积极主动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公路管理养护到位。(二)各村要严格纪律,公路管护相关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乡农业 服务中心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审查。(三)公路坍方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进行处理解决。10(四)各村对重载车辆、占道、堆积物等路政管理问题要尽快拿出方案,报乡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