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关 于 市 中 医 院 等 单 位 部 分 科 级 领 导 职 位公 开 竞 争 上 岗 工 作 实 施 方 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局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市中医院等单位部分科级领导职位公开竞争上岗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原则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二、领导职位1、市中医院纪委书记(副科职);2、市口腔医院业务副院长;3、市急救中心副主任。三、资格条件1、市中医院医院纪委书记(副科职)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群众公认、实绩 突出。(
2、2)具有从事党务、群团或行政管理工作的经历。(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一般在 40 周岁(1970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最高不超过 45 周岁(1965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 -(6)中共正式党员。(7)符合任职回避和身体健康等其他条件。2、市口腔医院业务副院长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群众公认、实绩 突出。(2)具有从事医疗管理的工作经历。(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口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年龄一般在 40 周岁(1970
3、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最高不超过 45 周岁(1965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6)符合任职回避和身体健康等其他条件。3、市急救中心副主任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群众公认、实绩 突出。(2)具有从事医疗管理的工作经历。(3)具有医疗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年龄一般在 40 周岁(1970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最高不超过 45 周岁(1965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6)符合任职回避和身体健康等其他条件。
4、四、选拔范围- 3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五、方法程序1、组织推荐:局党委组织召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分管领导和党办主任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公布拟任职位及拟任对象的资格条件,组织报名工作,明确有关要求和工作纪律。单位党组织推荐报名(须经本人同意),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研究。也可以个人向组织署名自荐。报名截止时间:2011 年 1 月 7 日下午 17:00。2、资格审核。局组宣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后报局党委研究审核确定为参加竞争上岗人员。3、驻点调研。局组宣处组织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到相关单位开展驻点调研活动。4、演讲测评。组织召开竞职演讲测评会,具体分局党委成员
5、、市直单位主要领导、竞争职位所在单位领导和班组长以上人员代表参加测评,按照 40%、30%和 30%的权重进行 评分,三类分数之和形成演讲答辩成绩,总分为 100 分。5、酝酿考察对象人选。组宣处根据演讲答辩成绩,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局党委酝酿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员。6、组织考察。局党委干部考察组制定干部考察方案,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通过个别访谈、民主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查看现场等形式开展干部考察工作,综合形成干部考察材料,按照组织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要求提出党委差额票决建议人选。7、党委酝酿。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局党委成员充分酝酿确定党委票决人选。- 4 -8、党委票决。召开局
6、党委会,在听取局组宣处负责人有关干部考察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党委成员充分酝酿讨论后,进行差额票决,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布票决结果。9、任前公示。将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所单位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10、办理手续。将拟任人选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分管局领导找拟任人选进行组织谈话。办理任职手续,行文对外予以公布。六、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1、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公开竞争上岗工作,由市卫生局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公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林枫、 许黎明、伏庆鸣、苏枫、金长安、孔汉良、樊德高等同志组成,林枫同志任组长。公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组宣处,曹文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2、严肃纪律监督。公开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规定,接受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局纪委和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对这次竞争上岗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调整配备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中共镇江市卫生局委员会- 5 -2011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