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公示根据东莞生源 2008 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对 2008 年以后(含 2008 年)毕业的东莞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东莞并毕业后回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在东莞市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就业的,给予“企业就业岗位津贴”补贴标准为:中专 200 元/月,大专 400 元/月,本科 500 元/月,硕士以上 800 元/月。现将 年 月审核通过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投诉电话:22251176公示时间: 月 日 至 月 日镇(街道)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盖章)年 月 日 附表:公共就业服务登记号 姓 名 身份证号(部分) 性别 学历 申领补贴期 工作单位 补帖期限 补贴金额共 月共 月共 月共 月共 月共 月共 月共 月共 月共 月共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