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事项名称: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京设立分支机构备案事项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本事项不收费受理方式:网上申请,书面受理办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报要件:2-16-1、事项名称: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京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 )网上办事大 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 造价处现场核查表;2.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京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分支机构法人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任命 书原件;7. 分支机构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8. 分支机构不少于 6 名专职专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其中:注册造价工程 师不少于 3 名;9、分支机构的造价工程师身份 证及注册证书复印件;造价 员身份证及造价员证书复印件;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11. 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 提交原件(上述人员身份证不需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 人。2-16-2、事项名称: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京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变更分支机构名称变更的:申请人
3、登录北京建设网( )网上办事大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备案证书原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 提交原件,原件核 验后退回申请人。分支机构地址变更的: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 )网上办事大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分支机
4、构地址变更的不需提供);(4)变更后的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总部地址变更的不需提供);(5)备案证书原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 提交原件,原件核 验后退回申请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法人委托代理人)变更的: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 )网上办事大 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变更申请表;(2)变更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3)变更后分支机构负责人(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任命书原件。(4)备案证书原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
5、时 提交原件(上述人员身份证不需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 请人。分支机构备案证书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 )网上办事大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备案证书原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 提交原件,原件核 验后退回申请人分支机构备案证书技术负责人变更的: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 )网上办事大 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变更申请表;(2)企业资
6、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 、造价工程 师注册证书复印件;(4)备案证书原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 提交原件(上述人员身份证不需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 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的: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 )网上办事大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备案证书原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 提交原件,原件核 验后退回申请人。外省市工程造价
7、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变更 的: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 )网上办事大 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备案证书原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 提交原件,原件核 验后退回申请人。分支机构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变更备案的: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 )网上办事大 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变更申请表;(2)变更后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身份证、职称证、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3)备案证书原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
8、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 提交原件(上述人员身份证不需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 人。2-16-3、事项名称: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京设立分支机构遗失补证、换证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 )网上办事大 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变更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京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换证的提交);(4)刊登在北京市或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的“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京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证书遗失作废声明”(遗失补证的提交)。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 提交原件,原件核 验后退回
9、申请人。2-16-4、事项名称: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京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延续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 )网上办事大 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造价处现场核查表;2、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京 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副本复印件;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分支机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任命 书原件; 7、分支机构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屋 产权证明复印件;8. 分支机构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 6 名的基本情况表,其中:注册造价工程 师不少于 3 名; 9、分支机构的造价工程师身份 证及注册证书复印件;造价 员
10、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11、在京完成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一 览表原件;12.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原件;13、备案证书原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 提交原件(上述人员身份证不需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 人。审查标准: 申请人条件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 办理程序: (一)受理、审查: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审查。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 书,一次性告知申 请 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向申 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 书。 (二)决定、告知:准予备案的,制作相关文 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备案的,出具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