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人口计生系统专业法律培训考试方案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增强行政执法水平的根本保证。根据省政府要求,省人口计生委决定,以换发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为契机,2010 年 8 月9 月,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执法人员中开展全员法律培训考试,未经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不得持有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不得上岗执法。具体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政府“ 两转两提”要求,紧紧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增强广大人
2、口计生工作者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法律意识,切实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 执法,促 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 发展。二、目标任务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考试,在全系统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法 为民、依法行政、便民 维权、优质 服务的理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处理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各项工作的能力,重大侵权案件基本杜绝,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具体要实现“四个切实” 的目标,即: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切实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切实减少违法违规现象;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三、
3、培训内容此次专业法律培训,以今年国家人口计生委编发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学习手册以及省人口计生委印发的河南省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学习资料汇编为基本教材,重点围绕以下三方面内容开展培训:(一) 结 合人口和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特点,认真学习行政执法人员共用法规和文件。按照各级政府要求,科学安排、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执法人员共用法规选编,主要包括刑法、行政法、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司法解释等。学习贯彻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和监督制约制度。了解我国法制建设的新进展,全面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掌握行政机关执法程序、执法监督制度、错案追究制度以及法律责任等。(二)认真学习、掌握与
4、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 院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省委省政府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文件精神,明确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全面掌握计划生育法律制度,掌握计划生育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处罚项目以及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 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等,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案例指导制度、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等,建立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 严密、行 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三)组织学习有关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阳光计生政务公开规范、便民服务规范、人口计生工作纪律、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重大案件预防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深入开展
5、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清理规范性文件,纠正执法主体不规范、不及时兑现法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等现象。四、培训考试安排(一)八月中旬,省人口计生委组织委机关、直属单位及全省人口计生系统骨干进行集中培训。(二)委机关以处室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法,每周集中学习至少一次,个人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一篇,摘抄笔记不少于 3000 字。九月底前将组织学习培训情况抽查。(三)各省辖市人口计生委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分级组织实施培训考试工作。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利用平时时间自学法律、法规、规章、行政 处罚裁量标准和监督制约制度,要安排一定时间集中学习;在学习法律、法 规、 规 章基础上,可适当 进行
6、辅导。(四)九月下旬开展专业法律考试。考试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学习手册、 行政 执法人员共用法规选编为教材,结合今年省人口计生委编制的 3 套基层文明执法试题,重点增加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 和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等内容。要严格考试纪律增强考试效果。凡考试不及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的不予办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各省辖市人口计生委要在 9 月 27 前将培训考试总结报省人口计生委。五、几点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换证工作,有助于清理认定执法主体,有助于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 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各级人口计生委要把这次
7、培训和换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政策法规部门要担负起培训和考试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的责任。要结合省政府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意见。在培 训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检查制度、考勤公示制度等,确保培训效果。(二)创新方法,务求取得实效。积极探索和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在培训方法上,可采取研讨式、案例式、互 动 式及多媒体教学等方法,通过开展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考试,实现计算机自动提供试卷、当场自动判卷,促进考试结果公平公正。(三)抓好结合,确保工作培训双丰收。一是与人口计生系统开展的基层文明执法活动
8、相结合,深入查找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措施。要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全面提升我省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与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全面推广使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软件,对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行政处罚两个系统,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三个角色,立案、告知、决定、分期缴纳、结案五个环节等进行规范,实现行政征收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网上审批和办理。三是与加强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八月中旬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巡视,监督检查人口计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执行纪律和工作效能的情况,加强作风
9、建设。专业法律培训学习书目1、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学习手册2、河南省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学习资料汇编专业法律培训重点学习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5、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6、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7、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8、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9、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10、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 号)11、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
10、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豫发20077 号)12、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豫发200823 号)13、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意见(国人口发200567 号)14、中组部 人口计生委等 11 部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83 号)15、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案件预防和责任追究规定(试行)(国人口发200841 号)16、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学习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通知(国人口发20063 号)17、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
11、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通知(国人口发200585 号)18、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通告19、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 号20、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处罚文书中体现裁量内容的通知(豫政责办200973 号)2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7 号)2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河南省 2010 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 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032号)23、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 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066 号)2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内部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政办200793 号)25、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豫政办201029号文件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政法201036 号26、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口计生委等 15 部门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意见(豫人口200816 号)27、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十不准” (豫人口200435号)28、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及相关制度的通知(豫人口20094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