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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实务-03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作业流程.ppt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78315 上传时间:2018-03-10 格式:PPT 页数:119 大小:578.0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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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3 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作业流程,3.1 一般进出口货物及其报关作业流程3.2 保税货物及其报关作业流程3.3 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及其报关作业流程3.4 暂准进出境货物及其报关作业流程3.5 其他进出境货物及其报关作业流程3.6 转关运输货物及其报关作业流程,3.1 一般进出口货物及其报关作业流程,一、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范围和基本特征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作业流程,一、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范围和基本特征,(一)含义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完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并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流通的进出口货物。,(二)范围实际进出口的货物

2、,除特定减免税货物外,都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三)特征一般进出口货物有以下特征:1、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2、当进出口货物受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管制的,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3、海关放行即办结了海关手续,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作业流程,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由4个环节构成: 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3.2 保税货物及其报关作业流程,一、保税货物的含义和基本特征 二、保税加工货物的报关作业流程 三、保税物流货物的报关作业流程,一、保税货物的含义和基本特征,(一)概述 1、含义 保税物流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也称作保税仓储货物

3、。,2、监管模式 海关对保税物流货物的监管模式有两大类: 一是非物理围网的监管模式,包括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A型; 二是物理围网的监管模式,包括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3、监管特征 保税物流监管制度具有: 设立审批; 准入保税; 纳税暂缓; 监管延伸; 运离结关。,(二)保税仓库及其所存货物的报关程序 1、保税仓库概述 (1)含义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我国的保税仓库主要是根据使用对象、范围来分类,即分为公用型和自用型两种。,(2)存放货物的范围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有: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4、转口货物;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外商进境暂存货物;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3)保税仓库的设立,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0天内报海关总署备案,设立仓库的企业,书面申请,受理,不受理(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补全的内容),出具批准文件(有效期1年),初审(20个工作日),审查(20个工作日),准备有关文件,主管海关,直属海关,直属海关,材料送报,2、保税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1)进仓报关 在口岸海关报关 对直接在口岸海关办理进口报关和货物放行手续的保税仓库货物,经营企业应当按直接转关的转关

5、运输方式办理通关手续,即先到口岸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货物运到保税仓库时到仓库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主管海关放行后,货物入仓。 在主管海关报关 如果仓库主管海关与口岸海关不是同一直属海关的,经营企业可以按提前报关转关的方式,即先到仓库主管海关申报,再到口岸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货物运到仓库,由主管海关验放入仓;经海关批准,也可按“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由企业在主管海关申报,在口岸海关放行后,自行提取货物入仓。 如果主管海关与口岸海关是同一直属海关的,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不按转关运输方式办理,由企业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口岸海关放行后,自行提取货物入仓。,(2)出仓报关保税仓库货物出仓可能出现进口报

6、关和出口报关两种情况。 出口报关保税仓库出仓复运出境货物,按转关运输方式办理出仓手续。 仓库主管海关和口岸海关是同一直属海关的,经直属海关批准,由企业自行提取货物出仓到口岸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进口报关保税仓库货物出仓用于加工贸易的,由加工贸易企业或其代理人按保税加工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保税仓库货物出仓用于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的特定地区、特定企业和特定用途的,可由享受特定减免税的企业或其代理人按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保税仓库货物出仓进入国内市场或用于境内其他方面,包括保修期外维修,由保税仓库经营企业按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保税仓库内的寄售维修零

7、配件申请以保修期内免税出仓的,由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填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栏填“无代价抵偿货物” ,并且确认免税出仓的维修件在保修期内且不超过原设备进口之日起3年,维修件由外商免费提供,更换下的零部件合法处理。,集中报关 保税货物出仓批量少、批次频繁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办理定期集中报关手续。,(三)流转报关 保税仓库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其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往来流转的货物,按转关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税仓库和特殊监管区域或其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在同一直属关区内的,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不按转关运输方式办理。保税仓库货物转往其他保税仓库的,应各自在仓库主管海关报关,报关时应先办

8、理进口报关,再办理出口报关。,(三)出口监管仓库及其所存货物的报关程序1、出口监管仓库概述 (1)含义出口监管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货物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分为出口配送型仓库和国内结转型仓库。,(2)存放货物的范围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有: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加工贸易出口货物;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3)设立申请设立和审批 验收和运营 出口监管仓库验收合格后,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简称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

9、证书),即可投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报关,大体可以分为进仓报关、出仓报关、结转报关和更换报关。,A、进仓报关出口货物存入出口监管仓库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主管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提交报关必需单证和仓库经营企业填制的“出库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对经批准享受入仓即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海关在货物入仓办结出口报关手续后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对于不享受入仓即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海关在货物实际离境后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经主管海关批准,对批量少、批次频繁的人仓货物,可以办理集中报关手续。,B、出仓报关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可能出现出口

10、报关和进口报关两种情况。C、结转报关经转入、转出方所在地主管海关批准,并按转关运输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出口监管仓库之间,出口监管仓库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珠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区域、专用监管场所之间可以进行货物流转。D、更换报关对已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因质量等原因要求更换的货物,经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批准,可以更换货物。被更换货物出仓前,更换货物应先行入仓,并应当与原货物的商品编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和价值相同。,(四)保税物流中心(A型)及其所存货物的报关程序 1、保税物流中心(A型)概述(1)含义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

11、的海关监管场所。按服务范围分,一保税物流中心(A型)可以分为公用型和自用型两类。,(2)存放货物的范围国内出口货物;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外商暂存货物;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3)开展业务的范围保税物流中心A型经营企业可以开展以下业务: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业务;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2、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设立和管理 (1)

12、经营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必要条件选址 保税物流中心(A型)应当设在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且便于海关监管的地方。 经营企业的资格条件申请设立的条件(2)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设立申请、受理审批、延期审查和变更 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经营企业应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交书砸申请,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条件已经具备的有关文件。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申请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且由海关总署出具批准申请企业筹建物流中心的文件。“保税物流中心(A型)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2年。 物流中心需变更经营单位名称、地址、仓储面积等事项的,企业申请并由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3、物流中心进出货物报关程

13、序 (1)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应当在物流中心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物流中心与口岸不在同一主管海关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及国家另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从境外进人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凡属于规定存放范围内的货物予以保税;而属于物流中心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及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2)物流中心与境内之间的

14、进出货物报关物流中心内货物运往所在关区外,或跨越关区提取物流中心内货物,可以在物流中心主管海关办理进出中心的报关手续,也可按境内监管货物转关运输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企业根据需要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分批进出货物,月度集中报关,但集中报关不得跨年度办理。物流中心与境内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按下列规定办理:物流中心货物出中心进入关境内的其他地区视同进口,按货物进入境内的实际流向和实际状态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企业还应出具有效的许可证件。货物从境内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需要缴纳出口关税的,应当按规定纳税;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还应当向海关出具有效的出口许可证件。,(

15、五)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其货物的报关程序1、保税物流中心(B型)概述(1)含义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2)存放货物的范围同保税物流中心A(3)开展业务的范围同保税物流中心A(4)经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设立管理机构负责物流中心的日常工作; 遵守海关法及有关管理规定; 遵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制定完善的物流中心管理制度,协助海关实施对进出物流中心的货物及中心内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2、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设立和管理(1)经营保税物流中心(B型

16、)的必要条件选址保税物流中心(B型)应设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经营企业的资格条件申请设立的条件,(2)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设立申请、受理审批、延期审查和变更 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经营企业应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交书面申请,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条件已经具备的有关文件。 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申请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由海关总署出具批准申请企业筹建物流中心的文件。 “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 物流中心需变更经营单位名称、地址、仓储面积及所有权等事项的,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其

17、他变更事项报直属海关备案。,3、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的设立和管理(1)进入条件(2)进入申请(3)企业进入审批和管理,4、物流中心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1)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应当在物流中心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物流中心与口岸不是同一主管海关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及国家另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从境外进入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凡属于规定存放范围内的货物予以保税;而属于中心内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

18、消费品等,及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2)物流中心与境内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物流中心内货物运往所在关区外,或跨越关区提取物流中心内货物,可以在物流中心主管海关办理进出中心的报关手续,也可按境内监管货物转关运输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中心内企业根据需要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分批进出货物,月度集中报关”,但集中报关不得跨年度办理。 物流中心与境内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按下列规定办理;物流中心货物进入境内其他地区视同进口,按货物进入境内的实际流向和实际状态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企业还应出具有效的许可证件

19、。货物从境内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需缴纳出口关税的,应当按规定纳税;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还应当向海关出具有效的出口许可证件。(3)物流中心内企业之间的货物流转物流中心内货物可以在中心内企业之间进行转让、转移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未经海关批准,中心内企业不得擅自将所存货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进行其他处置。,(六)保税物流园区及其货物的报关程序1、保税物流园区概述 (1)含义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功能 保税物流园区的主要功能是保税物流。可以开展的保税物流业务包括:

20、 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 国际采购、分配和配送; 国际中转; 商品展示; 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3)海关监管保税物流园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园区与境内其他地区之间应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及其他海关监管所需的设施。海关在园区派驻机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进出园区的货物、运输工具、个人携带物品,及园区内相关场所实行24小时监管。海关对园区企业实行电子账册监管制度和计算机联网管理制度。,(二)报关程序1、保税物流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1)境外运入园区 境外货

21、物到港后,园区企业及其代理人可先提交舱单将货物直接运到园区,再提交“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向园区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2)园区运往境外从园区运往境外的货物,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进境货物未经流通性简单加工,需原状退运出境的,园区企业可以向园区主管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2、保税物流园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 (1)园区货物运往区外进入国内市场的,按一般进口货物报关,提供相关的许可证件,照章缴纳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用于加工贸易的,按保税加工货物报关,提供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纸质的或电子的),继续保税。 用于享受特定减免税的特定企业、特定地区或

22、有特定用途的,按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提供“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和相应的许可证件,免缴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2)区外货物运入园区 从区外运入园区,供区内企业开展业务的国产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由区内企业或区外发货入及其代理人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按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若货物从异地转关进入园区,启运地海关在收到园区主管海关确认转关货物已进入园区的电子回执后,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从区外运入园区,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基建物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海关按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从区

23、外运入园区,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区内企业使用生活消费品、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等,海关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从区外进入园区的原进口货物、包装物料、设备、基建物资等,区外企业应提供上述货物或者物品的清单,按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海关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已缴纳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予退还。,(3)保税物流园区与其他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往来货物 园区与其他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不征收进出口环节和国内流通环节的有关税收。,(七)保税区及其货物的报关程序 1、保税区概述 (1)含义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

24、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进行监管的特定区域。(2)功能保税区具有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仓储运输等功能,即既有保税加工的功能,又有保税物流的功能。保税区内仅设置保税区行政机构和企业。除安全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保税区居住。(3)海关监管,2、保税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1)进出境报关采用报关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保税区与境外之向进出境货物,若属自用,采取报关制,填写进出口报关单;若属非自用,包括加工出口、转口、仓储和展示,采取备案制,填写进出境备案清单,也就是说保税区内企业的加工贸易料件、转口贸易货物、仓储货物进出境,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向海关报关;对于保税区内企

25、业进口自用合理数量的机器设备、管理设备、办公用品及工作人员所需自用合理数量的应税物品以及货样,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报关。,(2)进出区报关保税加工货物进出区进区,报出口,要有加工贸易纸质登记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账册、电子手册,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提供有关的许可证件,出口应征收出口关税商品的,应当缴纳出口关税;海关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出区,报进口,按不同的流向填写不同的进口货物报关单 。进出区外发加工 设备进出区,3.3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及其报关作业流程,一、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含义、范围和基本特征二、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流程,一、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含义、范围和

26、基本特征,(一)含义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特定地区是指我国关境内由行政法规规定的某一特别限定区域,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在这一特别限定的区域内使用。特定企业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由这些专门规定的企业使用。特定用途是指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用于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用途。,(二)特征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2、进口申报应当提交进口许可证件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 (1)船舶、飞机,8年: (2)机动车辆,

27、6年; (3)其他货物,5年。,二、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流程,(一)减免税申请 1、特定地区(1)保税区(2)出口加工区 2、特定企业,3、特定用途 (1)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申请(2)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3)科教用品减免税进口申请 (4)残疾人专用品减免税申请,(二)进出口报关 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报关程序,可参见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中的有关内容。但是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报关的有些具体手续有别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1、提交证明文件2、提交许可证3、报关单备案号,(三)申请解除监管1、监管期满申请解除监管 2、监管期内申请解除监管3、企业破产清算中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处理4、保税区内企业免

28、税进口货物的处理,3.4 暂准进出境货物及其报关作业流程,一、暂准进出境货物的含义和基本特征二、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作业流程,一、暂准进出境货物的含义和基本特征,(一)含义暂准进出境货物是暂准进境货物和暂准出境货物的合称。暂准进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按规定的期限原状复运出境的货物。,(二)特征 1、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费2、免予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 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 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二、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作业流程,(一)使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1、ATA单证册在我国的适用范围在我国,使用ATA单证册的范围仅限于展览会、交易会、

29、会议以及类似活动项下的货物。除此以外的货物,我国海关不接受持ATA单证册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2、ATA单证册制度(1)ATA单证册的含义ATA单证册即“暂准进口单证册”,是指世界海关组织通过的货物暂准进口公约及其附约A和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简称ATA公约)中规定使用的,用来替代各缔约方海关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关文件。,(2)ATA单证册的使用我国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机构是中国国际商会,其负责签发出境ATA单证册,向海关报送所签发单证册的中文电子文本,协助海关确认ATA单证册的真伪,并向海关承担ATA单证册持证人因违反暂时进出境规定而产生的相关税费、

30、罚款。海关总署在北京海关设立ATA核销中心。,(3)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暂时进出境期限及ATA单证册有效期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货物暂时进出境期限为自货物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若超过6个月,ATA单证册持证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但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且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延长复运出境、进境期限的,ATA单证册持证人应在规定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货 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且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书”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直属海关受理延期申请的,应于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

31、时进出境延期申请批准决定书”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参加展期在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4)适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的申报 进境申报 出境申报 异地复运出境、进境申报过境申报 担保和许可证件 (5)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的结关,(二)不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展览品1、进出境展览品的范围(1)进境展览品 进境展览品包含在展览会中展示或示范用的货物、物品、为示范展出的机器或器具所需用的物品、展览者设置临时展台的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供展览品做示范宣传用的电影片、幻灯片

32、、录像带、录音带、说明书、广告、光盘、显示器材等。,(2)出境展览品出境展览品包含国内单位赴国外举办展览会或者参加外国博览会、展览会而运出的展览品,及与展览活动有关的宣传品、布置品、招待品、及其他公用物品。与展览活动有关的小卖品、展卖品,可以按展览品报关出境,若不按规定期限复运进境的办理一般出口手续,交验出口许可证件,缴纳出口关税。,2、展览品的暂准进出境期限进口展览品的暂准进境期限是6个月,即自展览品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出口展览品的暂准出境期限为自展览品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进境。若超过6个月,则进出口展览品的收发货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但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且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

33、月。延长期届满应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3、展览品的进出境申报4、进出境展览品的核销结关(1)复运进出境(2)转为正式进出口 (3)展览品放弃或赠送 (4)展览品毁坏、丢失、被窃,(三)集装箱箱体 暂准进出境的集装箱箱体报关有两种情况: (1)境内生产的集装箱及我国营运人购买进口的集装箱在投入国际运输前,营运人应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手续。 海关准予登记并符合规定的集装箱箱体,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海关准予暂时进境和异地出境,则营运人或其代理人即无需对箱体单独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进出境时也不受规定的期限限制。 (2)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对箱体单独

34、向海关申报,并在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复运出境的,营运人应向暂准进境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可以延期,其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应按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手续。,(四)暂时进出口货物 1、暂时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可以暂不缴纳税款的12项暂准进出境货物除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货物、不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展览品、集装箱箱体按各自的监管方式由海关进行监管外,其余的均按暂时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均属于暂时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2、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期限 暂时进口货物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暂时出口货物自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进境。超过6个月的,进出口货物的收

35、发货人可向海关申请延期。但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且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3、暂时进出口货物的行政许可(1)暂时进出口申请和许可(2)延期申请和许可,4、进出境申报(1)暂时进口货物进境申报暂时进口货物进境时,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海关提交主管部门允许货物为特定目的而暂时进境的批准文件、进口货物报关单、商业及货运单据等,并办理暂时进境申报手续。暂时进口货物一般不必提交进口货物许可证件,但对国家规定需要实施检验检疫,或者为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实施管制措施的,仍需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件。暂时进口货物在进境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免予缴纳进口税,但必须向海关提供担保。,(2)暂时出口货物出境申报暂

36、时出口货物出境,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须向海关提交主管部门允许货物为特定目的而暂时出境的批准文件、出口货物报关单、货运和商业单据等,并办理暂时出境申报手续。 暂时出口货物除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有关核出口、核两用品以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管制条例管制的商品及其他国际公约管制的商品按正常出口提交有关许可证件外,不需交验许可证件。(3)异地复运出境、进境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持主管地海关签章的海关单证向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办理手续。货物复运出境、进境后,主管地海关凭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签章的海关单证办理核销结案手续。,5、核销结关(1)复运进出境暂时进口货物复运出境,暂

37、时出口货物复运进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必须留存由海关签章的复运进出境的报关单,准备报核。(2)转为正式进出口暂时进出口货物因特殊情况,改变特定的暂时进出口目的转为正式进出口,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在货物复运出境、进境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主管地海关申请,经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提交有关许可证件,办理货物正式进口或者出口的报关纳税手续。,(3)放弃暂时进口货物在境内完成暂时进口的特定目的后,若货物所有人不准备将货物复运出境的,可以向海关声明将货物放弃,海关按放弃货物的有关规定处理。 (4)核销结关 暂时进口货物复运出境,或者转为正式进口,或者放弃,或者转为正式出口后

38、,收发货人应向海关提交经海关签注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处理放弃货物的有关单据,及其他有关单证,申请报核。经海关经审核,情况正常的,退还保证金或办理其他担保销案手续,予以结关。,3.5 其他进出境货物及其报关作业流程,一、过境、转运、通运货物二、快件 三、租赁货物 四、无代价抵偿货物 五、进出境修理物品 六、出料加工货物 七、溢卸、误卸、放弃货物和超期未报货物 八、退运、退关货物,一、过境、转运、通运货物,(一)过境货物 1、过境货物的含义 过境货物是指从境外启运,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2、过境货物的范围 (1)准予过境的货物 下列货物准予过境:

39、与我国签有过境货物协定国家的过境货物,或在同我国签有铁路联运协定的国家收、发货的过境货物; 未与我国签有过境货物协定但经国家商务、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的货物。 (2)禁止过境的货物 下列货物禁止过境: 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 各种武器、弹药、爆炸品及军需品(通过军事途径运输的除外); 各种烈性毒药、麻醉品和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 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物品。,3、海关对过境货物的监管要求 (1)海关对过境货物监管的目的为了防止过境货物在我国境内运输过程中滞留在国内,或者将我国货物混入过境货物随运出境;并防止禁止过境货物

40、从我国过境。 (2)海关对过境货物经营人及海关对过境货物经营人有以下要求: 过境货物经营人应当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向海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装载过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应当具有海关认可的加封条件或装置。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过境货物及其装载装置进行加封; 运输部门和过境货物经营人应当负责保护海关封志的完整,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损毁。,(3)海关对过境货物监管的其他规定 海关对过境货物监管还有以下规定: 民用爆炸品、医用麻醉品等的过境运输,应经海关总署商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过境; 有伪报货名和国别,藉以运输我国禁止过境货物的,以及其他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

41、规的,海关可依法将货物扣留处理; 海关可以对过境货物实施查验,海关在查验过境货物时,经营人或承运人应当到场,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封装货物; 过境货物在境内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外),经营人应当负责向出境地海关补办进口纳税手续。,(1)过境货物的进出境报关过境货物进境报关过境货物进境时,过境货物经营人或报关企业向海关递交“过境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规定的其他相关单证,办理过境手续。过境货物经进境地海关审核无误后,进境地海关在提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将“过境货物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后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连同上述提运单一同交经营人或报关企业。过境货物经

42、营人或承运人应当负责将上述单证及时交出境地海关验核。,过境货物出境报关过境货物出境时,过境货物经营人或报关企业应及时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并递交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和其他单证。经出境地海关审核有关单证、“关封”和货物后,由海关加盖放行章,在海关的监管下出境。,(2)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为6个月,因特殊原因,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经海关同意后,最长可延期3个月。过境货物超过规定的期限3个月仍未过境的,海关按规定依法提取变卖,变卖后的货款按有关规定处理。,(二)转运货物 1、转运货物的含义 转运货物是指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

43、外的货物。,2货物转运的条件 进境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转运手续: (1)持有转运或联运提货单的; (2)进口载货清单上注明是转运货物的; (3)持有普通提货单,但在卸货前向海关声明转运的; (4)误卸下的进口货物,经运输工具经理人提供确实证件的;(5)因特殊原因申请转运,获海关批准的。,3转运货物的报关程序(1)载有转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后,承运人应在“进口载货清单”转运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运地和到达地,并向主管海关申报进境; (2)申报经海关同意后,在海关指定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3)在规定时问内运送出境。,(三)通运货物 1、通运货物的含义 通运货物是指从境外启运

44、,不通过我国境内陆路运输,运进境后由原运输工具载运出境的货物。,2、通运货物的报关程序 (1)运输工具进境时,运输工具的负责人应凭注明通运货物名称和数量的“船舶进口报告书”或者国际民航机使用的“进口载货舱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 (2)进境地海关在接受申报后,在运输工具抵、离境时对申报的货物予以核查,并监管货物实际离境。,二、快件,(一)概述 1、含义进出境快件是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向客户承诺的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快件运营人(简称运营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在海关登记备案的从事进出境快件运营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2、分类 进出境快件分为:

45、(1)文件类(2)个人物品类(3)货物类三类。,(二)进出境快件的申报1、申报时间进出境快件通关应当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内进行,若需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以外进行的,需事先征得所在地海关同意。2、申报方式运营人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采用纸质文件方式或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办理进出境快件的报关手续。3、申报期限进境快件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境快件在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之前,向海关申报。4、申报单证,(三)进出境快件的查验 1、海关查验进出境快件时,运营人应派员到场,并负责进出境快件的搬移、开拆、封装货物。 2、海关对进出境快件中的个人物品实施开拆查验时,运营人应当通知进境快件的收件人或出境

46、快件的发件人到场,若收件人或发件人不能到场,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其委托书,代理收、发件人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海关认为必要时,可对进出境快件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三、租赁货物,(一)概述 1、含义 租赁是指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即由资产所有者(出租人)按契塑挚喜,将租赁物件租给使用人(承租人),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租金并享有对租赁物件使用权的一种经济行为。,2、范围 国际租赁大体上有两种: 一种是金融租赁,带有融资性质; 一种是经营租赁,带有服务性质。 因此租赁进口货物包含金融租赁进口货物和经营租赁进口货物两类。,(二)租赁货物的报关程序 1、金融租赁进口货

47、物的报关程序 纳税义务人可以选择一次性按货价缴纳税款(货款租金);选择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 因此,金融租赁进口货物的报关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1)按货物的完税价格缴纳税款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租赁货物进口时应向海关提供租赁合同,按进口货物的实际价格向海关申报,提供必要的进口许可证件和其他单证,按海关审查确定的货物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海关现场放行后,不再对货物进行监管。 (2)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租赁货物进口时应向海关提供租赁合同,按照第一期应该支付的租金和按照货物的实际价格分别填制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提供必要的进口许可证件和其他单证,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第一期租金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海关按照货物的实际价格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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