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漢字的結構左民安我們知道,漢字是屬於表意體系的文字,字形和字義有著密切的關係。倘若我們能對漢字的形體結構作出正確的分析,那麼對於我們了解和掌握漢字的本義和引申義,特別是對於我們閱讀古代文化典籍有著極大的幫助。一提起漢字結構,總離不開六書之說。所謂六書,就是前人分析漢字結構所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六書這個名稱,最初見於周禮地官保氏;六書的細目,始見於西漢劉歆的七略。用六書分析漢字的結構,是從漢代古文經學家發端的。我國歷史上關於六書的說法很多,但就其名目和名目的次序而言,主要有三家。第一家是東漢的班固。他在漢書藝文志裏說:古時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教國子,教之以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
2、、假借,造字之本也。第二家是東漢的鄭眾。他在周禮地官保氏注中說: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也。第三家是東漢的許慎。他在說文解字序裏說: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聲、四曰會意、五曰轉注、六曰假借。過去的學者,通過對這三家說法的比較,大都採用了許慎的名稱,這不僅因為他對六書的名稱都有具體而詳細的解釋,同時他還有我國分析研究漢字的第一部專著說文解字。而在次序上呢?則大都採用班固的說法。因為漢字是起源於圖畫,象形、指事、會意都和圖畫有著密切的關係,所以圖畫在前,而有標音成分的形聲字則是在象形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這也是符合由表意到標音的文字發展規律的,所以形聲字在後;假借則只是有讀音上的聯
3、繫,與字義毫不相干,所以放在最後。可見,這種次序的排列是很有道理的,於是就很自然地形成了後世大家所公認的六書的名稱和次序: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應當說明,六書是古人根據漢字結構歸納出來的漢字構造結論,而決不能認為我們的祖先是依照這六條法則來創造漢字的。班固在他的漢書藝文志中說,六書是造字之本。這種說法顯然是不嚴密的。實際上,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才是造字之法,而轉注和假借是不能產生新字的,它們僅是用字之法,和漢字的結構不發生聯繫。下面對六書進行具體的分析:(一)象形。顧名思義,象形就是象實物之形。也就是把客觀事物的形體描繪出來的意思。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說得精湛:象形者,畫成其物,隨
4、體詰詘,日月是也。所謂隨體詰詘,也就是隨著物體的自然形狀,彎彎曲曲地描繪出來。如日、月就很像一輪紅日和一彎新月高懸太空。再看山的甲骨文字形,當中一峰突起,周圍群嵐環抱,頗有一點遠近高低各不同的意味。州字也很有意思:甲骨文和金文都是三條曲線,表示波濤洶湧的流水,其中間的小圓圈或小黑點,表示水中的一塊陸地。詩經的開卷第一首就是關關睢鳩,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這個州,就是睢鳩在河中棲息繁衍之地。再比如,我們常說,說話提意見都要有的放矢,那麼這個矢為什麼當箭講呢?請看甲骨文矢字的上部為鋒利的箭鏃,中為箭杆,下為搭弦的尾翎。可見矢就是箭的象形字。從以上的字例看,象形的定義和例證是不難理解的。但這
5、裏還要說明兩點:第一,有人認為象形字有因形知義,因義知音的優點,其實這是一種誤解。我們知道,思維和語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任何一個象形字,哪怕是最接近於圖畫的象形字,也必須首先通過語言讀出音來,才能表達概念。那種因形知音的主張,其實質就是把語言和思維割裂開了。第二,既然象形字要符合畫成其物,隨體詰詘的要求,這種造字法就必然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僅書寫麻煩,而且形體也往往不統一。所以,在漢字的發展過程中,象形造字法在各種造字法的比較下越來越趨於劣勢,最後只能被有標音成分的、產字最多的形聲法所代替。(二)指事。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說: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這就是說,初看起來可以認識,再細
6、觀察就能了解意義,如上、下二字就是指事字。但是這個定義是相當含混的。清代的著名文字學家王筠說:視而可識則近於象形,察而見意則近於會意。(說文釋例)對指事字的理解歷來分歧很大,不過多數人認為,指事字就是在象形的基礎上再加上個指事符號作標記的一種字。我們知道,牛馬之類都可以用象形體表現出來。可是甜的意思又怎樣象形呢?於是我們的祖先創造了一個甘字,在甲骨文裏就寫成口中加一點,表示在舌頭上感到甜味的地方,甜字就是從這裏演化而來的。再比如,在上古要表示樹的根,就在木(樹)的下部加一個點兒,這個點兒就表明根部所在處成為本字。要表示樹的梢部,就在木的上部加一個點兒,這個點兒就表示樹梢所在處成為末字。可見本與
7、末的含意正好相反,成語本末倒置也正由此而來。綜上所述,甘、本、末等字都是在象形基礎上再加指事符號的指事字。另外還有純符號指事字,比如上、下在甲骨文中都先畫一橫線,再在線上或線下加一個點,橫線以上的點兒就表示這是上面,橫線以下的點兒就表示這是下面。指事字在六書中是絕對少數。這是因為絕大部分字都不需要用指事的方式來表示。要說明客觀物體,可以用象形來表示;要說明抽象的概念,就可以用會意來代替。(三)會意。許慎給會意下了這樣的定義: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意思就是把兩個或個以上的象形字組合在一起,表示一個新的意思,像武、信二字就是會意字。再比如步字,在甲骨文中是腳趾朝上的兩隻腳一前一後走路的形象。
8、假若兩腳要從水中通過則怎樣表現呢?那就再把水加在兩腳之間,這就是徒步過水的涉字。如果兩腳要登高呢?則又把涉字的水旁換成阜(左 ,即土坡),就成為兩腳登山的樣子,這又組成了新的會意字陟(zhi 志)。如果兩腳要從高山上下來又怎麼辦呢?則又可以把步倒過來,腳趾朝下,甲骨文的降字就像右面的兩隻腳從左面的山坡上下來的樣子,這又組成一個新的會意字降。由此可見,步、涉、陟、降等都是與腳(止)有關的會意字。(四)形聲。形聲又叫諧聲。說文解字是這樣下定義的: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清朝著名文字學家段玉裁注解說:以事為名,為半義也;取譬相成,謂半聲也。江、河二字以水為名,譬其聲為工、可,因取工可之
9、聲而成其名。其別於指事、象形獨體,形聲合體。這段話,不僅準確地解釋了什麼是形聲字,而且還說明了形聲字和象形字、指事字在結構上的不同。我們知道,象形法或者會意法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世界上許多事物和抽象概念是很難用象形或會意來表示的。比如,魚是整個魚類的總稱,但是魚的種類卻是成千上萬,顯然不能為每一種魚造一個字。再說各種魚的樣子又很相似,文字畢竟不是圖畫,就是用象形字來表示的話,也是難以從字形上一一加以區別的。於是,就出現了形聲法。用魚字邊表示魚的總類,再借用原有的字作為讀音來表示魚的種類,如鯉、鯽、鱔、鰻等。有形有聲,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形聲字。形聲字的形符本來是象形符號,可是由於漢字的不斷發展,不
10、僅看不出象形的樣子,就連表類屬的意義也有不少的改變。比如豹是獸類,它與昆蟲沒有一點相似之處,但它的形符卻是豸(志,是沒有腳的蟲子)。蝙蝠是老鼠一類的動物,可是又寫成虫字旁。蛟和龍是同類,可是也加上了虫字邊。這是同古人對自然界的認識和理解受到一定局限分不開的。形聲字越到後世發展越快,據統計,漢代的說文解字共收字個,其中形聲字個,約佔總數的%;宋代的通志六書略,共收字個,其中形聲字個,約佔總數的%;清代的康熙字典,共收字個,其中形聲字 42300 個,約佔總數的%。在現在通用的新簡化字中,形聲字也佔絕對多數。(五)轉注。許慎在說文解字敘裏說: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這個定義不好理解,
11、所以後人各有各的解釋。筆者的看法是:所謂建類一首,就是指的同一個部首;同意相受,就是指幾個部首相同的同義字可以互相解釋。比如在說文解字裏,老與考就是一對轉注字,它們都屬八卷上的老部。這就是建類一首的意思。再從意義上看,許慎的訓釋是老,考也,考,老也。這種互相注解就叫同意相受。再比如,績與緝屬於同一部首糸,讀音相近,意義也相通,可以互相解釋,所以這也是一對轉注字。(六)假借。許慎給假借字下的定義是: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也就是說,當某個新事物出現之後,在口語裏已經有了這個詞,但在筆下卻沒有代表它的字,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稱聲音相同的字來代表(托事),這就是假借。比如令字的本義是命令、號令等,
12、但因其讀音與縣令之令相同,所以這就可以假借命令之令為縣令之令。而長字的本義是年長,但因其讀音與縣長之長相同,所以這就可以假借年長之長為縣長之長。假借,全取聲音相同或相近,與字義毫不相干。以下略舉幾例:比如汝字,在說文解字中說:水出弘農盧氏,還歸山東入淮,從水,女聲。可見汝字的本義是水名。可是後來這個汝字就被假借為第二人稱代詞用了,相當於現在的你字。如愚公移山云:汝之不惠。這個第二人稱代詞的汝與原來當水名講的汝在詞義上毫無聯繫,僅僅是讀音相同而已。所以,第二人稱代詞汝,就是個假借字。亦字甲骨文的寫法是在大字中間的兩邊各加一個點,說文解字說人之臂亦也,從大,象肋腋之形。從字形上看也很清楚,是站著的
13、一個人,張開兩臂,兩臂下各有一個點,表示這裏就是腋下,所以亦字的本義就是腋。但後來亦字因為讀音關係,被假借為副詞用了(當也講),所以只好另外造個腋字取代了亦字的本義。而當也講的亦也就永借不還了。自字在甲骨文裏像個鼻子,所以說文解字:鼻也。象鼻形。這話是對的。自字本義就是鼻子,後來被假借為自己的自。於是另造了一個從自聲畀的形聲字鼻。而自字以後再不當鼻子講了,也就只用其假借義了。驕字是從馬聲喬的形聲字。在說文裏說:馬高六尺為驕。這就是驕字的本義。後來因為讀音相同,就把驕字借過來,當驕傲的驕用了,所以現在就只用其假借義了。此後,也很少有人知道六尺高的馬才叫騎了。假借法的出現,完全廢掉了漢字的表意性,這對後世用同音以代替壓縮漢字的字數有很大的啟示。這裏需要再說明兩點:第一,假借字在上古時代普遍使用,這與當時的字少有關。在甲骨契文和鐘鼎銘文中很多都是假借字,這對後世的閱讀和理解帶來很大困難。第二,本無其字就能出現假借,但有時在本有其字的情況下也出現假借。當然我們不能因為古有假借現象,我們現在就去隨便假借。要知道文字有廣泛的社會性,如果我們任意亂借(實為寫別字),只能損害文字的健康,造成使用上的混亂。通過以上對六書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六書是後世人對文字進行分析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並不是先有六書,然後再根據六書來造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