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增补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增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增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增补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资质证书数量企业名称(单位公章)证书编号 正 本 副 本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 见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建筑市场管理司审 查 意 见资质处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资质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司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公章)(此表不够可另续表)注:1、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在表中注明,不再另行出具其他文件;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意见栏中的盖章为本单位公章(如省建委、建设厅等)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相关附件材料:遗失补办证书的,需要提供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