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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手册(2013待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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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目录一卷首语1. 致新生的一封信2. 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简介二 政策篇1. 各类奖助学金一览表(人文院)2. 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3.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4. 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细则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6. 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7. 王氏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8. 其他类别奖助学金简介9. 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条例10. 贫困生工作监督工作条例11. 完费注册管理实施办法三 专业学习篇1. 专业学科2. 教学楼分布3. 图书馆简介4. 网络学习5. 就业导航6. 资格证书简介7. 学生证件简介四 社会工作篇1. 学生之家2. 社团之家3. 兼职之家4. 军政训练五日常生活篇1

2、. 日常衣着2. 日常饮食3. 日常住宿4. 日常出行5. 日常医疗6. 其他日常六附录篇1. 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相关职能部门简介2. 第九届团学干部通讯录3. 编者后记卷首语致新生的一封信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十几年的翘首以待,终于等到了今天;数不尽的汗水与拼搏,终于实现了那个朝思暮想的大学梦。从今天起,你们就是我们江西农业大学的成员了,更是我们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这个温暖大家庭的一员了!我们真诚的欢迎你们加入我们这个大家庭!你们从八方而来,相汇于此,你们的到来为我农大注入了全新的血液和无限的活力,同时也为我院带来了蓬勃的朝气和殷切的希望。在这个夏末初秋的时节,你们的到来携带着犹如夏季般的勃勃生

3、机与蓊盛,而你们成长后的明天也必将如同金秋的硕果累累与殷实。江西农业大学是有着悠久办学历程的一所综合型省属重点大学,而我们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虽然办学历程不长,但一直都在秉承着“厚德博学,抱朴守真”的农大精神,弘扬着“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育人宗旨,在教学方面取得了瞩目成绩,也为我校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骄人学子。建院以来,全院教师出版教材 36 部,出版专著 13 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300 余篇;主持国家级项目 5 项,教育部项目 5 项,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 10 项,江西省高校社科课题 18 项。先后获江西省社科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6 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一

4、等奖 3 项,二等奖 1 项,校优秀教学成果奖 5 项;有两位教师被评为省级教学名师,两位教师被评为校“未来之星”;学院团学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团学活动多样,校园文化丰富,人文气息浓厚,获得省校级荣誉颇多,充分展示了我院的人文魅力和人文关怀。所以,来到农大,你们将被务实求学的校园氛围所带动,进入我院,你们会为浓郁真切的人文气息所感染。所以,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是你们无悔的选择!当然,一个人的成功,取决的不是他所站的高度,而是决定于他所奋力跳跃的高度。大学,是一个高度上新的开始,现在,你们是站在新的同一起跑线上,四年就是你们手中的筹码,相信四年之后,你们将会用自己的双手拼出一片蔚蓝的天空

5、,相信那时,你们已经用自己的双脚跑出了一条闪亮的大道。相信当下,你们将会自己昂扬的斗志能将前方点亮。最后预祝可爱的同学们在我农大的怀抱中开心度过,在我人文的呵护下茁壮成长、学有所成!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王志发2011 年 9 月 1 日1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简介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发展历经 1959 年初创、1994 年复系、2002 年升院和 2011 年调整四个时期五十余年。现设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 MPA 和农业推广硕士点,开办了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音乐表演六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1200 余人。学院现有教职工 57 人,其中高级职称 13 人,博士(含在

6、读)10 人、硕士学位 37 人。学院下设一部四系(研究生部、管理系、法学系、中文系、音乐系)、四个中心(“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中心”、“农村法律援助中心”、“边缘法学研究中心”、“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建院以来,全院教师出版教材 36 部,出版专著 13 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300 余篇;主持国家级项目项目 5 项,教育部项目 5 项,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 10 项,江西省高校社科课题 18 项。先后获江西省社科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2项、三等奖 6 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3 项,二等奖 2 项,校优秀教学成果奖 6 项。另获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论文评比、讲课评比、教案评比

7、各级别奖项多项。2政策篇一、 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助学金设置一览表奖助学金名称 等级、金额 奖励名额 评选对象国家奖学金 8000元 视情况而定 在校优秀特困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 视情况而定 在校优秀特困生国家助学金 甲等:4000;乙等:3000丙等:2000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在校优秀特困生王氏优秀特困生奖学金2000元 60名 特困生杨惟义教育基金奖1000-2000元 5-8名 在校学生特长奖学金 400元 4% 在校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800;二等:500三等:300(学期)30%班 在校学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3000元 视情况而定 优秀新生校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8、500元 120名 在校优秀特困生3二、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国 家 奖 学 金 是 由 中 央 政 府 出 资 设 立 , 用 于 奖 励 高 校 全 日 制 本 专 科 ( 含高 职 、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 学 生 中 特 别 优 秀 的 学 生 。 全 国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根据 财 政 部 、 教 育 部 确 定 的 当 年 国 家 奖 学 金 的 总 人 数 , 按 照 本 办 法 第 三 条 的 规定 , 于 每 年 5月 底 前 , 提 出 各 省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和 中 央 部 门 所 属 高 校 国 家奖 学 金 名 额 分 配 建 议 方

9、案 , 报 财 政 部 、 教 育 部 审 批 。 每 年 7月 31日 前 , 财 政 部 、 教 育 部 将 国 家 奖 学 金 分 配 名 额 和 预 算 下 达 中央 主 管 部 门 和 省 级 财 政 、 教 育 部 门 。 每 年 9月 1日 前 , 中 央 主 管 部 门 和 省 及 省 以 下 财 政 、 教 育 部 门 负 责 将 国 家奖 学 金 名 额 和 预 算 下 达 所 属 各 高 校 。 国 家 奖 学 金 每 学 年 评 审 一 次 , 实 行 等 额 评 审 , 坚 持 公 开 、 公 平 、 公 正 、择 优 的 原 则 。 ( 一 ) 奖 额 标 准国 家

10、 奖 学 金 为 每 生 每 年 8000元 , 颁 发 教 育 部 统 一 印 制 的 荣 誉 证 书 。( 二 ) 评 选 对 象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是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特别优秀学生;( 三 )评 选 条 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达标测试成绩合格;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列同专业同年级前10%),本学年度两个学期原则上要求均获得一等奖学金;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

11、、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且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则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可以适当放宽到同专业同年级前30%)。(四 )评 选 程 序1. 学生工作处根据有关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下发通知42. 学生工作处组织召开各分院有关人员开会传达评定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精神和有关要求、事项大全。3.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写出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报到学院,学院根据每位同学的平时表现情况做出综合测评成绩,依据成绩高低排序,再确定获奖名单4. 学院审核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派专人对评选结果进行复查。5. 学生工作处将复查名单上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后,将复查

12、名单在学校宣传栏公示。6. 如有异议在一周内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学生工作处受理投诉,如在内异议,学院将评定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五 ) 申 请 材 料国 家 奖 学 金 申 请 审 批 表 、 书 面 申 请( 六 ) 评 选 名 额 ( 参 考 )根 据 学 生 人 数 及 成 绩 而 定 , 我 校 2010年 国家奖学金评选38名(其中科37名,专科1名),人文院2名。(七)相 关 事 宜按照有关规定,在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

13、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一 ) 奖 助 额 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 ) 评 选 对 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是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 三 ) 评 选 条 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4家 庭 经 济 困 难 , 生 活 俭 朴 , 属 建 档 贫 困 生 ( 原 则 上 应 为

14、甲 、 乙 等 贫 困 生) , 无 不 良 消 费 现 象 。( 四 ) 评 选 程 序1. 学生工作处根据有关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下发通知2. 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召开各分院有关人员开会传达评定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精神和有关要求、事项大全。3. 根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表格,表格见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照评选条件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审,初审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并在指定范围内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5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后张榜公布。(五)申请材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

1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书面申请(六)评选名额(参考)2010年人文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共评选37名。(七)相关事宜国 家 励 志 奖 学 金 实 行 等 额 评 审 , 坚 持 公 开 、 公 平 、 公 正 、 择 优 的 原 则 同 一 学 年 内 , 申 请 国 家 励 志 奖 学 金 的 学 生 可 以 同 时 申 请 并 获 得 国 家 助学 金 , 但 不 能 同 时 获 得 国 家 奖 学 金 。 高 校 于 每 年 11月 30日 前 将 国 家 励 志 奖 学 金 一 次 性 发 放 给 获 奖 学 生 , 并 记入 学 生 的 学 籍 档 案 。6四、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

16、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修订后试行)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更有效地开展帮困助学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评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第三条 评定机构(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二)各学生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负责将本班评议结果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

17、审查。第四条 评定标准(一)基本标准: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态度端正,生活俭朴节俭,群众基础较好,无违法违纪行为。(二)家庭无力支付其在校学习、生活基本费用开支(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的学生,可以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家庭困难等级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在符合上述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参照以下条件具体评定:甲等: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优抚低保家庭子女;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亲双方或一方残疾、长期患重病的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乙等:父母双双下岗或无工作,无足够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家

18、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丙等:家庭虽有固定收入,但收入低,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7务教育的;来自老、少、边、穷地区或城镇下岗家庭,无固定收入。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计划外多子女家庭不能作为特殊照顾的理由,多胞胎除外。(三)申请评定的学生需提供生源所在地乡镇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包括家庭低保证明,孤儿身份证,残疾证等。第五条 评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坚持学生书面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办法,同时接受各方面监督。(一)书面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向所在班级递交书面申请书说明自身情况,然后领取表格,包括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

19、况调查表和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审查表。新生:需要申请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老生:需要申请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老生到学院领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并在开学两周内将该表交给所在学院。(二)民主评议1.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对本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和评定,小组成员由班长、团支书和数名申请人外的学生代表组成,原则上不少于8人。2.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召开主题班会,讨论审议相关事项,评定工作应公平公正地进

20、行。评议结果须经由小组成员和班主任签字后才能生效。3.各学生班级依据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贫困生建档汇总,建档人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甲、乙、丙等对应比例分别为5%、10%、5%。建档表统一以Excel表格(电子档和纸质档)的形式上交到学院。(三)学院评定学院对全院贫困生进行审查和汇总,认定结果在一定工作日内进行上报和公示。第六条 注意事项81.对评议中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可通过信函、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向学生生源所在地有关部门了解核实情况,一经查实,如与填报材料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应立即取消所有困难补助资格,情况严重的,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2学院全面维护完成家庭经济

21、困难学生的信息,及时进行增补、删除。因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提出不再困难的或不再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随时变更信息。3为确保学生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学院建立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档案资料库,并由专人负责保管。4.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应包括:学生个人情况、家庭成员情况、获奖情况、受助情况、贷款情况、勤工助学情况等。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人文院学工办负责解释。五、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 行)第一章 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

22、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如下。第1条 助学贷款的申请形式目前主要有两类,分别是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从2009年开始,我校助学贷款申请形式已逐步转变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2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第3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

23、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9第二章 贷款对象与申请条件第四条 贷款对象为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五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4因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第三章 申报及办理程序第六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流程网 上 自 助 办 理登 陆 网 站 并 注册 账 户用 注 册 账 户 登陆在 线 贷 款 申 请录 入 本 人 及 共同 借 款 人 信 息导 出 并 打

24、 印 贷款 申 请 表办 理 证 明 材 料 签 订 合 同 办 理 电 子 回 执到 居 ( 村 )委 会 办 理到 县 级 资 助中 心 办 理到 高 校 资 助中 心 办 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 2011 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第七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10学 生 在 线 服 务系 统 自 助 办 理登 陆 网 站 并 登录 个 人 账 户在 线 贷 款 申 请导 出 并 打 印 贷款 申 请 表签 订 合 同 办 理 电 子 回 执到 县 级 资 助中 心 办 理到 高 校 资 助中 心 办 理再次申请所

25、需材料: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从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第四章 注意事项第八条 本条例中所提供的信息为参考依据,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具体实施可能会有所调整变动。第九条 家庭详细地址要尽量详细,要精确到村民小组或门牌号,固定电话需要加区号,区号和电话号码之间不用添加“”(格式如07913813453)“学校详细地址”统一填写“南昌经济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学校邮编”统一填写“330045”第十条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申

26、请贷款学生的父亲,特殊情况下也可是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共同借款人证件类型”尽量选择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其他信息默认为学生入学时邮寄录取通知书的有关信息六、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第一条 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鼓励青年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对象:凡属国家计划内招收并注册的本专科学生。第三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金额和比例:11等级 金 额 (元 /学 期 ) 比 例一 等 800 5%二 等 500 10%三 等 300 15%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

27、;2、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责任心和正义感强;3、学习成绩优秀,精神面貌良好;4、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学期参评资格: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的言行;2、素质综合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分70分、或专业素质分60分、或身心素质分60分、或文化素质分60分;3、留、降级;4、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第六条 为奖励在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学校设立以下六个方面的特长奖学金,特长奖学金每学年评一次,金额为400元/人年,比例为4%(其中院系掌握3%),原则上每位学生每次只能获得一项特长奖学金。参评特长奖学金者除需符合第四条规定外,还

28、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1)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并受到对方书面表扬或各类媒体报道。 (2)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尊敬教师,团结同学、举止文明等方面表现突出。 2、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1)参加各种实践活动成绩突出。(2)参加志愿服务成绩突出。 3、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1)获得校级以上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 12(2)在科学研究方面有独创性思路和见解,并做出一定成果。(3)在创新创业、科技发明、专利申请、理论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1)获得校级以上文体竞赛三等以上奖励,或代表学校参加外出表演、

29、作品展出等活动表现突出。(2)积极参与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在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修养等方面表现突出。5、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1)担任各类学生组织干部工作满一年,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取得突出成绩。 (2)获得校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的负责人。6、技能培训及其它(1)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获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突出成绩。(2)其它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第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以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依据,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评定一、二、三等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期不参加评选。第八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比例与院(系)

30、实行的班集体评比挂钩,院(系)可适当调整优等班奖学金评定比例,但院(系)各等级奖学金总比例不得突破本办法规定的比例。第九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第十条 一学年内两学期均获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并获院(系)级以上奖励或表彰者,可参加校三好学生评选,若同时为班委、团支委以上学生干部的,可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第十一条 一学年内两学期均获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可参加院(系)级三好学生评选,若同时为班委、团支委以上学生干部的,可参加院(系)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13第十二条 校、院(系)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均不超过第十

31、三条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学校给予3000元奖励(含其一年所获得的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十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工作由院(系)学工办负责,公榜后报学工处审批。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2006级学生起实施,其他学生按原办法实施。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七、王氏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一、基金来源及获奖条件1、王氏基金会(WANG FOUNDATION)是由已故旅美华侨王鸿宾先生捐赠资产,经美国政府批准创建的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团体。其宗旨是对中国及华裔学生、学者提供奖励或者资助,特别是以在江西省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作为优先目的。为了发展祖国的教育事业,表彰江西省

32、高等农业院校中品学兼优、家境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而激励他们刻苦学习、学有所成,日后振兴农业,报效祖国,王氏基金会决定,从1998年起,每年利用基金会部分收益,设立“王氏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根据王氏基金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协议,由江西省教育厅于2007年9月修订本条例。2、王氏优秀特困生奖学金面向江西农业大学在校本科及研究生学生,每年评选一次。奖励名额为每年60名左右,奖学金标准为每学年每位获奖学生2000元人民币。3、王氏优秀特困生奖学金获得者的条件:(1)国家计划内录取,在校正式注册,修业一年以上,家境特别困难,进入“特困生档案”的本科或研究生学生;(2)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具有牢固的专业

33、思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劳朴素,作风正派,无违纪行为;(3)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课程,各科平均考试成绩居同年级同专业特困生的前列;14有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杂志发表,或者参加科技活动(第一主持人)获省二等奖以上者,可以破格参评。对入帷学生,按照其综合测评的排名情况评定,但成绩总分应在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10%,且考试考查科目各科成绩无不及格。(4)坚持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在获得其它奖励和资助的同时,申请本项奖学金;获得过本奖项的特困生,可连年申请。二、评选工作4、由江西省教育厅指派1113人组成“王氏基金会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奖励对象的评定工作。省教

34、育厅负责人任主任委员。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日常事务。5、江西农业大学应成立王氏优秀特困生奖学金评选小组,由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管理干部57人组成。学校评选小组负责奖学金的宣传、评选和奖学金的发放工作。6、申请奖学金的程序:(1)凡自认为符合奖励条件的特困生均可向本校评选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2)学校评选小组向学生发放申请表,学生认真填写;(3)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干部和学生代表进行民主评选推荐;(4)学校教务部门对申请者的学习成绩提供证明,学生管理部门对申请者的思想表现、学科成绩、家庭经济状况及是否被列入特困生档案提供证明;(5)学校评选小组评选推荐

35、。受益学校根据分配的名额等额将本校候选人评定公布,并将候选人名单、成绩在本校张榜(公布时间应在一周以上)。对公众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澄清的,在规定时间内,将名单列序填表,连同学生个人申请报告(主要谈对王氏优秀特困生奖学金的认识)、王氏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科研业绩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报送省评选委员会7、申请奖学金的时间安排:每年九月份为学生向本校奖学金评选小组递交申请报告、领取申请表的时间。学校在每年10月底前后将初评结果上报省评委会。8、省 评 选 委 员 会 公 布 评 选 结 果 之 后 , 设 奖 学 校 应 在 校 报 、 校 刊 上 公 告 或 以红 榜 张 榜 公 布 获

36、奖 名 单 , 并 于 11月底之前自行召开颁奖会, 欢 迎 学 校 学 生 和 教 师15参 加 。八、其他类奖学金简介(一)杨惟义教育基金奖条件:推荐参加最佳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两个均获得一等奖学金,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 分(必修课),以高年级(三四年级本科:二三年级专科)为主,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放宽至二年级。英语四级成绩合格,体育成绩至少达标。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杨惟义教育基金奖的10个名额 评选程序:1学院推荐 2学工处审定 3确定评审团确定名单(8名) 金额为1000-2000元 (二)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分数线达到生源地一本线且被我校录取的

37、考生,入学后可享受金额为5000元/人的新生奖学金(三)校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校优秀特困生奖学金(6万元):500元/人,评奖人数每年视特困生情况而定(四)特长奖学金特长奖学金评选条件:按照江西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九、人文学院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条例本院特困生领导小组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院贫困生相关工作;第一条 院特困生领导小组以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教育公平,建设和谐校园,千方百计为贫困学生办实事、办好事为宗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第二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国家励志奖学

38、金管理和评定、助学岗位管理等工作。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小组,包括辅导员、学生工作干部,院学生分会主管部门勤工助学部。具体以专业、班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小组由班长、团支部书记以及其他熟悉学生情况的2-3名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专业、班的贫困生民主评议工作,辅16助领导小组展开特困生资助工作及监督;勤工助学部负责贫困生建档和材料整理及有关贫困生的相关材料的收集。第四条 领导小组具体职责:(1)助学贷款1.研究制定我院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办法,依据国家和教育厅有关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出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条例 ,密切关注和传达

39、有关政策及信息动态。2.根据生源地贷款的新形势,组织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我院开展管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积极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具证明材料,确定我院助学贷款具体条件、规模和贷款对象,对贷款学生的最后认定。3.负责组织开展我院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班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按要求开展工作,负责考核各班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工作的完成情况。(2)特困生评定1.负责有关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办法的制定,在有关精神指导下,制定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评定办法。2.负责有关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办法实施工作,根据条例下发贫困生审查表和贫困生调查表。3.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调整评

40、议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整理出各班特困生分级档案。4.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总归。(3)资助管理1. 负责主持学院资助特困学生的全面工作。2. 负责按要求完成相关的数据统计上报,调查了解学院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调查我院贫困生群体总体状况。3. 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工作。4. 负责校内优秀奖学金获奖人数、金额、比例审定工作。5. 负责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6. 负责社会各界对特困生的资助工作,并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反馈资助信17息;联系筹集各类社会资金和物质资助特困生。(4)助学岗位管理1. 收集整理全院学生兼职信息,建立

41、兼职信息系统。2.负责收集校内外兼职岗位,发布兼职信息,给特困生优先安排兼职岗位。3.建立特困生兼职在档整理,负责档案追踪负责制。4.宣传最新兼职知识,发布兼职防骗和兼职技巧、技能。第六条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监督特困生相关工作的开展;第七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人文学院特困生领导小组所有。十、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定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切实监督管理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实做到公开透明,达到扶贫济优,帮困助学的目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班级贫困生审定必须成立民主评定小组,小组成员由班长团支书及数名学生代

42、表组成,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小组成员要是没有参加贫困生申请的学生。第三条 民主评定小组负责召开主题班会,讨论审议相关工作。班会必须有班主任出席;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由班主任签字,并上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适当时候可以邀请院学生会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参加。第四条 贫困生人数必须严格按等级,人数比例来办;贫困生占全班总数的 30%, 而甲乙丙等人数比例分别是5%,10% ,15%。第五条 为了更好贯彻扶贫助优的目的,申请学生必须如实填写相应学年的专业排名情况及挂科情况。班级在上交相关材料时候,必须附带上交相应学年的班级综合排名表(电子档,纸质档)。第六条 院学生会勤工助学部承担着贫困生工

43、作政策宣传,疑难问题解答,材料整理,相关监督及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18第七条 贫困生审定工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学生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及时公布相关成员名单。便以同学及时反映相关情况。第八条 班级上交的材料应包括:江西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审查表,相应学年班级综合测评排名表,附带有办主任签字的主题班会会议记录,及其他相关材料。材料都要有电子档,纸质档两份。第九条 确定贫困生名单后,发放助学金时,班级必须如实提供相关学生的个人银行账号,助学金只能打入相关学生的个人账户。班级或他人不得以任何

44、理由及借口打入其它账户。第十条 如有违反以上相关条例,视情节严重程度,移交院校相关部门处理。第十一条 本工作监督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条例由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十一、江西农业大学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缴费(学费、培养费、住宿费等)上学时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按规定缴费,是学生诚信的重要体现。为加强学生的完费注册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1号)关于“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一)学生每学年应缴费用1、学生每学年应按我校经物价部门批准

45、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缴交学费(培养费)。2、由学校安排住宿的本专科生及需学校安排住宿的研究生应按入住的宿舍类型标准缴交住宿费。(二)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完费注册。1、学生注册按照“先缴费,后注册”原则进行管理。2、学生各学年应缴的费用项目和金额,在入学前或上学年末由校财务处发文,通过各学院通知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新生由招生就业处负责通知)。学生或其家长应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的10天前,将本学年应19缴的学费(培养费)、住宿费存入银行缴费卡中(应多存入11元的年费和保卡费;新生应多存入15元的年费、保卡费和各项代收费用),由校财务处通知银行代扣应缴费用。3、学生缴费后应在规

46、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各学院教学秘书凭财务处出具的收费票据予以注册,并将收费票据(“交款人”联)交学生本人。需由学校安排住宿的研究生持住宿费收费票据到宿管部门办理入住手续4、学生在注册前未足额缴清学费的,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其所修课程暂不予确认成绩,待缴清注册后确认。5、确实由于经济困难无法按时足额缴清学费(培养费)、住宿费的学生,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缓交费用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6、申请办缓交费用包括申请缓交学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方式。(1)申请办理缓交学费:是学校为经济困难无法及时交清学费(培养费)、住宿费的学生开通的“绿色通道”,缓交费用最长期限为三个月,学生在承诺的期限内须足

47、额缴清费用。超过规定缓交日期仍未缴清的,学校可采取必要的手段予以缴清。(2)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相关部门的审批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额最高为6000元/年/人)。但学生因为证明手续不完备及其他原因无法取得国家贷款时,必须承诺在当年度内缴清应缴费用。在毕业之前仍未缴清在校期间学费(培养费)、住宿费的学生,不能进行毕业论文的答辩,暂不予确认毕业论文成绩。超过期限仍未缴清的,学校可采取其他必要手段予以催缴。7、学生缴费情况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诚信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恶意拖欠学费(培养费)、住宿费的学生,学校可在校内通报批评并记入本人的档案。8、学生若欠缴学费(培养费

48、)、住宿费,又未办理缓交手续的,不予参加各种评奖活动。20专业学习篇一、专业学科(一)管理系专业介绍 公共事业管理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和行政学、经济学、法学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管理技术及方法,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定量分析和计算机技能;熟悉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技能和写作能力。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行政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行政和公共

49、事业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公共管理的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 机的技能; 3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 力 4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 5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21能力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公共管理学、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公共政策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行政与公共事务、公共管理的技术与方法、政府经济学、管理经济学、西方管理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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