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经营协议书甲方: 签订地点:乙方: 签订地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发展的宗旨,共同履行各自的义务为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乙方以承包性质为甲方供应适应甲方经营所需求的海鲜、河鲜及各种水产品等,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更新品种。2、乙方派一名专业海鲜养殖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海鲜养殖员工作证,食宿由甲方安排。 (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并派一名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养殖师开展各项工作及促销业务。3、海鲜的养殖材料、设备的定期保养和日常维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海鲜池区域的场地卫生,甲方应予以协助。4、乙方海鲜养殖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
2、本职工作,如有违反,按甲方规章制度予以处罚。5、为维护双方利益,乙方提供的海鲜以及所有货物价格十天确定标准一次。并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做下一次价格的标准,海鲜价格按稍高出本地市场零售价作价,如: 50 元以上的海鲜品种比市场价要高出 3-5 元; 50 元以下的海鲜品种比市场价要高出 2-3 元; 10 元以下的海鲜品种比市场价要高出 1-2 元; 10 元以上的贝类品种比市场价要高出 2-3 元; 10 元以下的贝类品种比市场价要高出 1-2 元; 酒店搞特价海鲜,价格按市场价给酒店。6、所出售的海鲜、河鲜及各种水产品,必须由甲方人员验收、登记数量,按甲方所制的入仓单填写实际品种数量,双方各执一
3、份,以作结算依据。7、如海鲜当天发生正常死亡情况,甲方应协助乙方尽力推销。予次日甲方协助乙方销售的死亡海鲜按正常市场价格的 60%提供甲方使用(此项只包括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海鲜不在其内) 。如死亡海鲜在质量上出现严重问题,甲方有权拒绝销售。8、因运输等原因造成品种的短缺,乙方应尽快予以弥补。 (非抗拒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9、结算方式:每十天核算单据,乙方按每天进库的海鲜数量单总结交甲方财务部核对,甲方应在结算后三日内向乙方付款, (如遇节假、双休日顺延)执行滚结式方式。10、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转帐双方协商决定。11、 甲方负责提供海鲜池的水、电、暖等费用,双方共同爱护设备,如正常停水、停电,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应及时做相应补救措施,甲方不承担其责任。12、 未尽事宜,在工作过程中双方协商解决。1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名称: 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