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物品审批流程第一步 网上申报企业在特殊物品电子监管系统 (网址:http:/)填写并提交申请单,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见“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告知书” (网址:http:/ 4.特殊物品电子申 报系统填写规范。第二步 递交纸质材料网上提交成功后,请将相关资料快递到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 号 1118 室王老师处或递交到 224 室。递交材料内容包括:1.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此表在特殊物品电子监管系统申报结束后可打印,企业加盖公章。2.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附件)企业在网上申请时,附表如为录入方式,则在附表 1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
2、表上自动生成,无需单独递交;企业在网上申请时,附表如为上传方式,则需要递交上传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审批单(附表),企业加盖公章。3.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附表)请客户自行下载保存附件 6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附表),此表 为附在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后的附表,由检验检疫部门加盖公章,企业不可在此表上盖章,且不要更改附表格式。4. 情况说明正确描述入/出境产品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对于情况说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5关于出入境特殊物品行政许可的有关注意事项。5. 国家质检总局第 83 号令第十条规定提供的相关文件,原件和企业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 83 号令和
3、附件 5关于出入境特殊物品行政许可的有关注意事项。第三步 审批出证1. 审批流程时间:自企 业递交正确有效材料日起开始网上受理,检验检疫局卫生监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后,在 5 个工作日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准予许可的决定。企业可在特殊物品电子监管系统(网址:http:/ )上查看审批流程状态,查看方法为:登陆后展开左上角“ 企业应用部分 ”,点 击“ 申请单情况” ,查看状态一栏。出证状态为:“ 已打印” 或 “不予受理决定书”。2. 领取单证:企业在递交正确有效材料日起 5 个工作日后或“申请单情况”状 态为“ 已打印 ”或“不予受理决定 书” 时,可到浦东民生路1208 号 224 室由审批单上联系人凭身份证或其他人员凭企业委托书和身份证领取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或“不予受理决定书”。3. 出入境的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只能使用一次,有效期限为 9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