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0 年北京市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方案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高办2008 2 号)精神,我委委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承办 2010 年北京市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竞赛方案如下:一、大赛目的举办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为了引导北京大学生勤奋学习,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外语听说技能,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吸收各国优秀文化,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二、赛事安排比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级,预赛由参赛单位自行组织,复赛和决赛由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组委会统一组织。预赛方式、时间、地点由参赛学校组织、安排。各校限报 1 人参加复赛,包括定题演讲和抽题即兴演讲。复赛前 10 名进入决赛,包
2、括抽题即兴演讲和问答。三、比赛主题Beijing College Students and Entrepreneurship in the Globalized Age(全球化时代北京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四、比赛日程(一)预赛21.2010 年 7 月 2 日前各参赛学校上报预赛安排。2.2010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30 日各校举行预赛。组委会安排巡视。3.2010 年 10 月 8 日前各参赛校上报预赛获奖名单(不超过5 名)和并从中产生推荐选手(1 名)名单。4.上报预赛资料照片 JPG 格式(文件名称为:竞赛名称+内容介绍+学校名称),要求经过筛选,能较好反映筹备、宣传、组织、
3、竞赛等环节工作。录像 MPEG 格式(文件名称为:竞赛名称+内容介绍+ 学校名称),要求经过初步剪辑,能较好反映本竞赛特点、参赛学生风貌等。(二)复赛及决赛2010 年 10 月 12 日,举行复赛分组抽签,公布复赛题目、地点。2010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举行复赛。2010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4:00 至 18:00 举行决赛。决赛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诚信楼 3 层国际会议厅。五、报名与参赛(一)参赛对象参赛对 象为在京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科大学生。3(二)复赛报名复赛报 名由各高校统一组织,每校限报 1 人。复赛人选应在学校预赛一等奖中产生
4、。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经参赛校教务处签章后报送比赛组委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组委会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务处)六、奖励(一)预赛设校级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 1 名,一、二等奖总数不得超过 5 名。其它奖项和奖励方式由学校自行确定。(二)决赛共设特等奖 1 名,一等奖 3 名,二等奖 6 名。 (三)预赛、决赛获奖选手可获得比赛组委会颁发的相应奖励等级证书。(四)组委会根据各校预赛情况颁发组织奖。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务处 张瑾联系电话:64492180传 真:64492180电子邮箱: 4北京市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北京
5、市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是由市教委举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承办的宗旨在提高北京大学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的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性的比赛活动。第二条 赛事宗旨:听说领先,全面提高,重在参与,力争上游。第三条 赛事目的:引导北京市大学生勤奋学习,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外语听说技能,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吸收各国优秀文化,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第四条 赛事安排:比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级,预赛由参5赛单位自行组织,复赛和决赛由组委会统一组织。每年举办一次。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设立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组委会,负责比赛的全部组织工作。组委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3 名,委员若干名。组委会成员由“ 承办北
6、京市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领导小组”聘任的相关专家构成。第六条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第七条 组委会下设评委会,设评委会主任 1 人,委员若干人,负责比赛评比工作。第八条 组委会下设比赛监督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委员若干人,负责对比赛过程、工作程序公正、公平性的监察工作。第三章 组委会职责第九条 审定比赛章程,确定比赛实施办法。第十条 组建评委会,担任、推荐、审定复赛、决赛评委。第十一条 组建比赛监督委员会,推荐、确定监委。第十二条 处理、解决赛事争议,对无法解决的争议,上报北京市大学生学科竞赛管委会。第十三条 指导组委会办公室工作。第十四条 处理其他相关事项。6第十五条 组委会成
7、员如不能正常履职,将做相应变动。第四章 评委会职责第十六条 评委由组委会成员提名产生。第十七条 评委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组织、协调现场比赛工作。第十八条 同一单位评委限 1 人。第十九条 复赛评委不少于 5 人,决赛评委不少于 9 人。第二十条 评委一旦确认一般不得更改。评委更替由组委会决定。第二十一条 评委会以评分方式确定复赛名单和决赛获奖名单并上报组委会。第二十二条 评委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讲评和其它活动,所有活动均不得影响评分结果。第二十三条 接受比赛监督委员会监督。第五章 比赛监督委员会职责第二十四条 审查比赛程序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第二十五条 监督比赛全部工作流程,对比赛做出客
8、观评估。第二十六条 接受选手或参赛单位异议申诉并转告评委会。第六章 选手参赛资格7第二十七条 选手为在校具有中国国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第二十八条 预赛选手参赛由所在学校统一审核资格。第二十九条 复赛选手每校限 1 人, 应为学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预赛一等奖获得者,由所在学校统一审核资格并提交组委会办公室。第七章 经费管理和使用第三十一条 预赛各项经费由参赛单位自行承担。第三十二条 复赛、决赛各项经费由主办和承办单位负担。第三十三条 比赛经费为专项经费,用于与比赛有关的设备购置、宣传、场地、设施使用、印刷、劳务等方面。第三十四条 经费使用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第八章 奖
9、励第三十五条 预赛设校级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 1 名,一、二等奖总数不得超过 5 名。其它奖项和奖励方式由学校自行确定。第三十六条 决赛共设特等奖 1 名,一等奖 3 名,二等奖 6个,三等奖若干名,三等奖由评委会根据复赛成绩确定。第三十七条 预赛、决赛获奖选手可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相应奖励等级证书。8第三十八条 组委会根据各校预赛情况颁发组织奖。第九章 其他事项第三十九条 承办方可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第四十条 比赛全程录像。参加复赛、决赛选手应与组委会签订授权书,允许组委会和承办方使用现场录像及其他资料用于教学及其他非营利活动。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组委会通过、市教委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