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诊时如何同医生交流?全网发布:2013-12-02 10:34 发表者:顾其华 5638 人已访问到医院里去看病,就得与医生面对面的交流,良好的交流方式,不仅有利于医生快速了解病人的病情,作出合理的判断,制定出合理的处治方案,也有利于维持求医者的平静心态。那么,怎么样与医生交流才好?一、简洁、准确的描述病情当病人在医生面前就坐后,就诊过程即已开始,病人首先要做的就是直接向医生陈述自已的症状。医生对病人情病的判断无非是依据病史、体征和相关的辅助检查三大部分。虽然体征由医生通过体格检查发现,辅助检查是通过医技科室完成。然而,在现有的条件下特别是在门诊部,医生不可能对每一个病人进行最完全的体格检查
2、,医生也不可能让病人将医院所有的检查、化验都做一遍。而是在初步了解患者的病史后,有意向的进行选择性体格检查和有针对性的开出检查、化验项目。因此,准确的病史在就诊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按照目前国内的医疗环境,特别是大医院的医生均超负荷工作,留给每一个门诊病人的就诊时间,连同医生的文书记录、体格检查和处治在内的平均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就诊时病人宜充分利用这暂的面诊机会直接、简练、准确的向医生陈述自已症状。进入诊室时,直接告诉医生你最主要是哪里不舒服,有多长时间了(或从什么时间开始),症状有什么规律与否,起病到就诊时症状有什么变化,期间有没有就医,效果如何,除了最主要的症状外还有没有其他不适等。
3、在对话过程中,病人有可能不知道如何准确的陈述病史,此时医生会有意向的提问,患者应当直截了当的回答医生的提问,而不是绕圈子或含糊不清。有两种不恰当的陈述方法应当避免,一些病人陈述时漫无目的,对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滔滔不绝,说了半天医生也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症状,医生问他哪里不舒服也不直接回答,总是绕来绕去。另外一些病人则相反,似乎不愿意说话,对医生的提问显得很不耐烦,一问三不答。如果再遇到不是足够耐心的医生,就会增加误诊或漏诊的风险,也会影响患者的心境。二、准备好相关的检查资料除了第一次到医院看病外,病人以前可能接受过检查、化验。特别是一些慢性病患者,曾经多次诊治,到过很多医院,看过很多医生,做过很
4、多检查、化验。这些资料,对于很多慢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都有比较重要的参考价值。有些人可能认为,到了上级医院还会重新检查,原来的检查没什么用,就不带了。这显然是误解,就算是重新检查,过去的检查资料也能给医生提供非常重要的线索,医生重新开具检查、化验也更有针对性,从而有可能尽早获得正确的诊断和治疗。有的人带了一些资料,但只带了过去的检查结果,却没有带原始的检查资料,(例如只带了胸片或 CT 的报告单,却没有带片子)。正如病人疑虑的一样,过去的报告不一定十分准确,带原始资料更加重要。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到医院去看病,谁都希望得到最快、最好的医疗服务,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医院是一个公共场所,文明求医是必
5、须遵守的规则。既便是疾病缠身之后心情烦躁,也要注意避免不和谐之音。1挂号按次序就诊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礼义之邦,恭谦礼让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然而,在我们的门诊部,经常会遇到一些有背于文明礼貌的行为。就诊时,总有一些人喜欢围观。看病是一项复杂的技术活,门诊医生要在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判断本来就不容易,围观无疑对医生的诊疗会产生干扰。健康问题也属个人隐私,他人在就诊去围观也是极不礼貌的行为。有的病人,到的晚,号挂在后面,却非要提前看,造成诊室或侯诊室场面混乱,也属不文明的行为。至于个别人甚至都不挂号,碰到这种情况医生也只能无语了。2注意避免忌讳的言辞有的病人在就诊时一上来就说“请你认真看看” 、“请
6、你仔细看看”之类,除非你认为医生没有认真看,否则这样的语言于事无益。如果面对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医生,你完全可以改找其他医生看。如果你面对一个很认真的医生,你的话只会引起双方不愉快,反而影响医生的心态,分散医生的注意力,“请你认真看看” 的潜台词就是 “不认真”。有些慢性病患者,之前可能已多处就诊,疗效不好才转上级医院。到了上级医院也可能是为了恭维上级医院的医生,拉近与教授、专家的距离,有意无意的诉说以前看病医生的水平如何如何差,自已如何如何不信任基层医院的医生等。基层医院的医疗环境差一些,可能诊断得不够准确或缺乏有效的治疗技术,但疗效不佳也有可能是疾病本身的特点,很多慢性疾病疗效本来就不太好,并不一定都是医生诊断和治疗不当。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陈述治疗经过和疗效,不要急于发表自已的高见,听听专家的看法再说。3不要提过分的要求就象 10 个手指不一样长一样,各地病人本身的素质也不一样,有时患者完全将注意力集中在自已身上,既便是医生义务给你看病或咨询后也不知道或忘了“谢谢” ,这都没有关系,一般的医生都不会责怪。只要能解决病人的痛苦,称职的医生在任何时侯都会尽心尽力。令医生为难的是面对根本办不到的要求,例如要求医生开出与实际病情不相符合的疾病诊断证明或处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