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定期检查制度 1、 由总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学校财产进行一次检查。同时进行反馈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 各部门管理员对总务处安排的固定资产检查要全力配合,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防止财产流失或损毁。3、 所有部门固定资产的购置、转移、报废都要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报部门管理员及时登记。4、 部门管理员登记后应及时报总管理员及时处理账务。5、 凡是损坏或丢失的物品,要写出报告,写明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结果。报经管人员入档备案。6、 做到月月清,年年清。每次清查核对,都要及时处理账务。7、 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账卡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