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一”形柱为什么规程中未采用? 答:“一”形柱截面两主轴方向抗弯能力相差甚大。不论是在风荷载作用下还是在地震作用下结构中的柱一般都是受到两个方向的弯矩同时作用,其受力后的表现可想而知,以上是正截面承载力方面。 “一”形柱在双向剪力作用下性能也不好,由GB50010 柱双向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可见,柱截面相邻两边长相差越多,其斜向受剪承载力越低。如沿“一”形柱短边方向有梁与其相连,则此梁柱节点的核心区面积只有柱厚乘梁宽这一点点,显然承受不了它受到的节点剪力。 2000 年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抗震所做了“高层建筑短肢剪力墙结构振动台试验研究”(见2000 年 1 期 12-16 页程绍革、陈善阳
2、、刘经伟的文章) 项目。试验结果为:“破坏最严重的墙肢是底层一字形的小墙肢” 。注:按文中所附图中小墙肢的长宽比例可其墙肢长/墙肢厚之比很小 (或)2 而用柱净高与柱截面宽之比 (或)4来判别短柱与否并提出不同的承载力要求? 答:因规程适用范围为住宅等民用建筑,这类建筑荷载较小,柱刚度相对于梁刚度来讲不是是很大,较少会象公用及工业厂房中由于柱较粗的而发生的柱上反弯点跃层的现象,即每楼层内均有反弯点出现。如沿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用剪跨比 来判别的作法,将对多达三、四十种内力组合工况进行弯矩、剪力的计算及判别,这三、四十种工况中有一种 2 就应按短柱的要求来计算和配筋。再者,不规定用柱净高与柱截面宽之比来判别是否短柱,初步设计时将设计人员将无法知道自己设计出的柱是否是短柱,而这点对结构抗震性能和房屋造价影响很大,因如是短柱则比非短柱的箍筋用量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