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人寿俗称中国老大,坑人在中国也是老大。因为外资公司的进入,服务有所提高,但仍然令人不可恭维。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1)短期险业务已赚保费同比下降 1.3%,主要原因是公司短期险业务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增加。(2)短期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下降 3.6%,主要原因是公司优化短期险业务结构,强化业务质量管控。(3)短期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12.5%,主要原因是短期险业务结构优化、赔付支出减少。 这个好像比例不大协调。在保险行业有三差:费差(expense margin)、 死差(mortality margin)、 利差(interest margin)
2、。“三差”指实际费用、实际(投保人)死亡率、实际投资收益三者与保险公司设计保单时所估算(费用、死亡率、投资收益)的差别,简单来说就是“预算”与“实际”的差别。这个差别是保险公司红利的来源,即利润的来源。保险公司的精算实力决定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利润不能够以减少客户的理赔款来增加。本人亲自经历了这种事情,在给孩子进行意外医疗理赔的时候,在去除不报销的费用之外,按照合同应该报销(80%比例)1246 元,但是实际报销为 1038 元。当时 2011 年 11 月份我把资料准备好交上以后,一个月没见到任何通知。2011 年 12 月份我就去打他们的客服电话,这下很快,三天通知我领理赔款。领钱也很快,但是钱不对?因为相差的较多。我索要理赔明细,不给。在我强烈要求下,客服人员勉强的给我打了清单。费率差:(2000*0.25%)/(2000*0.3%)=83.33%简直太匪夷所思了,保险公司怎么能将保险公司的费用强加给消费者呢?我打电话给他们的客服人员,一直到现在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这还只是我看到的一点。按此推论,中国人寿每年将从消费者身上攫取 16.67%的理赔款,2011 年上半年(1-6 月份)只短期险业务理赔额为 4,114,000,000 元,中国人寿就从消费者上获得 822,000,000 元的利润。希望有关人士能给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