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平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合同频道 】 太平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序号:_投保单位名称:_ 联系人_发工资日_单位地址:_ 电话_ 厂休日_投保人数在册人员总计人参加保险投保单位盖单保险金额每人投保份,满期时保险金额元。保险费每人每月交费元。保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被保险人名单”保险单号码:单位代号主管:复核:签单:投保日期年月日经办人:团体人寿保险单贰拾年期投保单位名称单位代号地址投保人数在册人员总计人。 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清单保险金额每人投保份,满期时每人保险金元。保险费每人每月交费元。保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根据团体
2、人寿保险办法 规定,投保单位所开列的全部在册人员名单(即被保险人) ,经审核,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本保险单,其承保责任范围,均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今后人员名单如有变动,本公司仅按变动清单调正后的人员承担保险责任。主管:_ 复核:_ 签单员:_保险公司_年 _月_日太平洋团体人寿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9 年 9 月核准)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等投保文件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第二条 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人数应占其单位在职人员人数的 75%以上且不少于 8 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