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用,结合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1、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使用年限 1 年以上。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列为固定资产。2、设备(物品)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 1 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二、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1、在机关财务列报的;2、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不在机关列报,但产权归委机关的,也应到机关财务部门办理相关资产加计手续,统一管理。三、固定资产的分类根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分类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分为以下几类:1、办公家具: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沙发、地
2、毯等。2、办公机具: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收录机等。3、专用工具:空调机、电视机、电冰箱(柜)、洗衣机等。4、交通运输工具:汽车、摩托车等。5、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形成资产价值的系统建设(软件开发),也比照固定资产管理。6、其他不属于以上各类而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四、固定资产管理的账务设置委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分级、动态管理。1、机关财务对机关固定资产总量(额)进行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机关财务建立的明细账能够及时反映、查询各部门固定资产状况,从账务上建立便捷的查询、监控系统,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时更换。2、机关各部门对本部门的资产安全、完整负责,设立部门备
3、查账(具体格式见附件一)。3、各部门需明确一名固定资产专管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增、减及人员调入、调出相关资产手续的办理。五、固定资产加(登)记1、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要求,凭合法、完备的手续到机关财务办理加计财产手续,同时各部门要在各自的固定资产备查账中的每一栏做出详尽的登记。2、固定资产加(登)记时不得空栏,需准确登记该资产的购置时间、品名、型号、产地(厂家)、数量、单价、金额、经办人、使用(保管)人等。六、固定资产清查1、固定资产每年账账核对一次,实物每两年清查一次。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目的是弄清资产管理状况,设备完好程度值;提出需要报废资产的意见;提出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
4、题及改进意见。2、通过固定资产清查,机关财务的固定资产总账与各部门的备查账要做到账、账相符;部门的资产清查要做到账、物相符。3、对资产清查中的盘盈或盘亏物品要进行情况说明,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履行手续、调整账目。4、资产清查结果应由部门负责人及资产专管员签字,送机关财务备存。七、固定资产调拨1、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对委属单位作资产调拨处置的,按照黄河水利委员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办理。调出部门要出具调拨报告,说明原因及需调拨物品的品名、数量、购买时间、单价、总价等。除单项资产价值在 5 万元以上的经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外,均需办公室批准。具体手续由双方财务部门负责,并依据调拨单由双
5、方进行资产增、减登记。2、机关部门之间因工作需要或人员变化必须变动资产归属的,由双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会同机关财务共同办理有关变动手续及账目,部门内部资产使用人发生变化的,由本部门资产专管员负责并进行备查账登记。八、固定资产报废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包括:1、达到或超过使用期限且不能正常使用的。2、因故损毁又不能修复的。3、按规定需要报废的。4、经鉴定必须报废的。各部门需要报废的资产,由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机关固定资产鉴定小组(见附件二)审查、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予以报废,办理有关手续及账务处理。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限额在办公室权限范围(批量或单(台)件 10 万元)内的由办公室批准;超过限额的报
6、上级财务部门批准。九、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1、办公室建立机关固定资产明细帐,负责组织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2、各部门负责部门固定资产备查账,对本部门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3、调出机关的职工在没有交清资产之前,人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调动手续。4、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损毁、丢失的,相关部门三年内不得增配任何固定资产。对损毁丢失的物品,责任人和所在部门写出情况报告,机关固定资产鉴定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做赔偿处理的,责任人按处理意见提出的金额进行赔偿,赔偿额原则上按下列标准执行:一年内按账面价值的 85-95%;二年内按账面价值的 75-85%;三年内按账面价值的 65-75%。十、
7、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十一、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提高使用率,确保国有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机关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管理范围单件价值大于 500 元的和批量大于 5000 元的物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二、管理权限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采购、使用分配、转移、报废和清查,同时做好固定资产台帐、卡片的建立,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计财处负责固定资产总帐的登记,并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清查。三、固定资产报销入账流程各处(室)提出书面申请,注明需要采购物品的数量、规格,报请办公室和计财处审批。采购发票由经办人和处(室)长签字,填写固定资产登记
8、表,报送办公室主任签字报销,最后由办公室建立台帐和卡片,并由计财处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四、固定资产采购1.凡符合政府招标采购要求的物品,一律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招标采购或跟标采购。2不在政府采购范围但总价超过 5000 元物品,由办公室牵头、计财处和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加组织招投标。五、固定资产的保管、保养和维修1固定资产的保管以“谁使用谁保管”为原则,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养人。在使用人发生更替时,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2处(室)长是处(室)固定资产保管监督人,处(室)长调动时应办理好本处(室)固定资产移交手续。3公用固定资产保管人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4固定资产的维修由办公室负责,并在
9、一定时间内完成。六、固定资产的转移、出借和报废1固定资产的转移凡列入固定资产的物品转移(指移交产权或使用权)权限在办公室,转移时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登记单,并须接收人签字、加盖接收单位公章。2固定资产的报废(1)固定资产报废条件超出使用年限且继续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已有新设备替代的,维修费用过高的陈旧设备;因事故造成无法修复的或修复费用超出新购费用的。(2)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固定资产需要报废时,应由各处(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理由),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将报废物品和相关附件交办公室入库,最后由办公室会同计财处共同向市财政办理报废手续。七、固定资产的清查根据市财政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清
10、查。由办公室、计财处和监察室共同组织清查,做到帐物相符。具体清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清查发生盘亏时,要由各处(室)长说明情况,查明原因并由清查实施人写出书面报告,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实施。一、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二、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2、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 房屋。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一般设备包括:(1)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11、(2)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房屋:办公用房等。三、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四、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1、综合计划财务处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2、综合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市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
12、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五、 固定资产的购置: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处根据经费来源,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六、 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报废: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
13、。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综合计划财务处。2、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计算机使用及管理根据关于局机关计算机管理规定执行。4、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尚有利用价值但已不适宜机关使用的固定资产,
14、应根据实际情况,先考虑机关内公开拍卖。拍卖不成,再作为废旧物资处理。残值回收资金一律交财务部门入帐。七、固定资产的清查:要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八、 固定资产的赔偿:各部门的固定资产都应保证安全、完整。由于管理使用不妥,造成损失或者遗失(包括失窃)的,都要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附件: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目录:1、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2、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3、电器设备:摄影、摄像器材(不包括普通相机) 、空气调节设备。4、办公室、会议室家俱。5、车辆:小轿车、大轿车、摩托车、专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