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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学学生忧郁与自我伤害预防工作计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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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國立臺灣大學預防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推動工作計畫中華民國 96 年 04 月 03 日校第 2474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97 年 12 月 23 日校第 2555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壹、計畫依據依教育部 96 年 1 月 9 日台訓(三)字第 0950145446 號書函暨該部推動校園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辦理。貳、計畫目標一、協助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各院系發展與推動增進學生因應壓力與危機管理知能,並增進協助其他處於自殺危機或憂鬱中同學的教學與活動之技能。二、增進本校教師、教官及學務業務人員,對憂鬱與自我傷害之辨識及危機處理,增進即時處置知能。三、落實本校各院系高

2、關懷學生群之篩選,並建立檔案,定期追蹤,以減少校園憂鬱自傷事件之發生。四、建立本校自我傷害之危機處理標準作業流程。五、增進本校專業輔導人員對憂鬱自傷學生之有效心理諮商與治療之知能。六、整合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相關網絡資源,共同推動本校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工作。七、建立並落實本校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模式。參、實施期程:自本校行政會議通過起施行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肆、推動策略一、配合教育部資源強化工作效能:(一) 配合教育部成立之學生憂鬱與自傷三級預防推動小組至本校定期督導執行成果。(二) 妥善運用全國四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協調諮商中心與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提供本校處理學

3、生憂鬱與自傷三級預防工作之相關諮詢協助。(三) 配合教育部之執行計畫培訓本校之核心推動人員以精進憂鬱與自傷三級預防。(四) 配合教育部培訓本校心理輔導專業人員(如心理師) 成為種子教師,再發揮種籽功能,針對校內導師、教官、行政人員、學生幹部或志工進行教育訓練。2(五) 參與教育部辦理之各級學校執行學生憂鬱與自傷防治之經驗分享與觀摩,透過示範學習,精進本校推動之策略與行動方案。二、編製相關教材及參考資料:(一) 將學生課業減壓、提升挫折容忍力及情緒管理等議題融入本校教學課程及成長團體活動或工作坊計畫。(二) 將增進學生挫折容忍力及情緒管理之相關議題納入課程綱要。(三) 於教育部網站下載其編製之校

4、園自我傷害防治處理工作手冊置於本校學生心理輔導中心網站首頁,以利各院系學生與教師逕行運用,俾期及早辨識學生問題,即時提供學生協助。(四) 提供各院系相關宣導資料,以協助本校提升執行效率。三、推動與實施防治計畫:依據本校擬定之國立臺灣大學推動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預防工作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據以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本校執行計有初級預防、二級預防、三級預防等工作,茲分述如下:(一) 初級預防:1. 目標:增進學生心理健康,免於憂鬱自傷。2. 策略:增加保護因子,降低危險因子。3. 行動方案:(1) 配合教育部定期督導本校實施本計畫。(2) 整合本校資源,強化各處室合作機制。 教務處:規劃生命教育融入

5、課程,提升學生抗壓能力(堅毅性與問題解決能力)與危機處理、及憂鬱與自殺之自助與助人技巧。 學務處(學生心理輔導中心、生活輔導組):(i) 推廣校園心理衛生教育。(ii) 辦理生命教育影展等宣導活動。(iii) 結合社團及社會資源辦理憂鬱與自殺之預防工作。(iv) 強化教師(含導師及教官等相關訓導人員) 之輔導知能。(v) 新生入學時提供家長相關之教育宣導資訊。 總務處:(i) 校警之危機處理能力之加強。(ii) 校園高樓之中庭與樓梯間之意外預防安全網。3(二) 二級預防:1. 目標:早期發現、早期介入,減少憂鬱自傷發生或嚴重化之可能性。2. 策略:依本校每學年度舉辦之新生身心適應普查篩選並確認

6、高關懷群學生,即時輔導介入。3. 行動方案:(1) 高關懷群辨識:每學年度第 1 學期配合新生入學註冊期間,針對新生進行問卷施測建立檔案,並篩選確認高關懷群進行長期追蹤及轉介輔導;必要時,並進行危機處理。篩檢計畫之實施應符合專業法律及倫理,實施過程須包括下列六階段: 說明:說明篩檢目的及保障篩檢結果之保密性。 取得同意:除非學生有傷害他人或自己之危險性,應遵守倫理,尊重自主原則,在學生(家長)同意下進行篩檢,非強迫性。 解釋結果:對篩檢結果之解釋要謹慎、避免標籤化;並結合情緒教育。 保密:本校人員不得無故洩漏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高關懷學生群之相關資料。 主動關懷:主動提供高關懷學生群必要之關懷協

7、助及需要之諮商輔導。 必要的轉介:主動提供高關懷學生群所需之轉介資訊。(2) 提升導師、教官、教職員及同儕之憂鬱辨識及危機處理能力,以協助觀察辨識;對所辨識出之高關懷學生群提供進一步個別或團體之心理諮商或治療。(3) 整合校外之專業人員(如: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工師、精神醫師等)資源到校服務。(三) 三級預防:1. 目標:預防自殺未遂者與自殺身亡的周遭朋友或親友模仿自殺。2. 策略:建立自殺與自殺企圖之危機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附件 1)3. 行動方案:(1) 自殺未遂:個案處理依標準作業流程,對校內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並注意其他高危險群是否受影響;安排個案管4理評

8、估由心理師或精神科醫師進行後續心理治療,以預防再自殺;家長聯繫與預防再自殺教育。(2) 自殺身亡:個案處理依標準作業流程,含對媒體之說明、對校內相關單位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 、家長聯繫協助及哀傷輔導。(3) 通報轉介: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附件 2)與行政院衛生署函頒自殺防治通報轉介作業流程 (附件 3)進行通報與轉介。四、自傷防治之社會宣導教育:(一) 配合教育部推動之生命教育與學生自傷防治諮詢小組宣導活動。(二) 提供教育部規劃辦理之網路預防自殺小尖兵計畫宣導品。伍、計畫管考:一、自我檢核:本校(學務處)應於每學期結束一個月內,填列教育部之執行憂鬱與

9、自我傷害防治工作自我檢核表(附件 4) ,並函報教育部備查。二、落實通報與危機處理之督導:落實本校發生學生自我傷害與自殺事件之通報與危機處理之檢討,並配合 教育部進行危機處理(善後處置及預防再自殺)之即時督導。三、督考機制:本校辦理學生憂鬱與自傷防治工作與執行本計畫之成效,屬教育部校務評鑑項目之。四、計畫經費:於本校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勻支。五、獎勵措施:(一)本校辦理憂鬱與自傷防治工作之相關研究、教材研發及實務推動人員及教師,有具體優良事蹟者,將可申請教育部公開表揚,並作為教師評鑑(考績) 或升等之加分參考。(二)本校防治人員(輔導人員、導師、教官及社團幹部)具有優良事蹟者,由學務處簽辦敘獎

10、或表揚事宜。(三)本校之核心推動人員(如學務單位主管) 執行本計畫,成效良好並有具體績效者,將申請提報教育部獎勵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優秀人員表揚。六、檢討修正:5(一)本計畫執行情形後,由本校學務處學生心理輔導中心不定期檢討修正本計畫。(二)配合出席教育部舉辦之相關研商會議,廣納各界意見,適切進行檢討修正,確保計畫有效推動。陸、執行成效評估指標一、一級預防:(一) 執行成效:1.本校核定本計畫並公告實施。2.教務處規劃生命教育融入課程,提升學生抗壓能力與危機處理、及憂鬱與自殺之自助與助人技巧。3.本校辦理推廣校園心理衛生教育、辦理生命教育影展等宣導活動。4. 學務處編製相關宣導資料納入防治人才(

11、輔導人員、導師、教官及社團幹部)之培訓教材。5. 總務處於本校高樓之中庭與樓梯間設置之意外預防安全網、生命教育文宣與求助專線之廣告。二、二級預防(一) 執行成效:每學年度進行本校一年級新生之身心生活適應普查與高關懷群篩選,適時介入輔導追蹤,並建立檔案。三、三級預防:(一) 執行成效:1.建立本校學生自殺之虞、自殺未遂或自殺死亡之危機處理標準作業流程。2.學務處編製相關資料納入相關業務承辦人員之危機處理能力培訓教材。柒、預期成效一、透過執行本計畫之過程,使全校教職員生體認生命之可貴,達成尊重生命、關懷生命與珍愛生命之目的。二、建立本校完整之學生憂鬱及自我傷害防治機制。三、有效抑制本校憂鬱及自我傷

12、害案件,降低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之發生率。捌、本計畫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6玖、本計畫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8自傷身亡自傷未遂自我傷害事件發生統計分析並建立檔案高危險群篩選追蹤輔導初級防治(宣導)二級防治(預防)三級防治校園心理衛生教育生命教育、情緒教育 新生普查導師、教官等教職員之教育訓練校外資源整合運用非上班時間總值日教官(校安中心)事件地點校園周邊住宿區由總值日教官協助處理事件由總值日教官協派宿舍值勤人員協處舍區值勤人員處理撥打 119 隔離現場事件地點校園周邊以外上班時間軍訓組(校安中心)駐警隊通報或 保健中心通報駐警隊協助送醫聯絡事宜(1) 軍訓組負責緊急事件第一線處理(2)

13、 保健中心進行緊急醫務處理(3)撥打 119並隔離現場(1) 通報相關單位(2) 聯繫學生家屬(3) 由總值日教官連絡系、所辦公室及主管派員協助事件處理校內公開說明同才教育輔導個案管理與後續輔導、治療轉介持續與家長保持聯繫,再自殺預防教育家長聯繫協助哀傷輔導校內公開說明與班級輔導(減壓團體)協助後事處裡校長室指派發言人,擔任對外單一窗口事件檢討本校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預防工作計畫留意其他高危險群學生是否受事件影響 (降低模仿效應)附件 1 : 自我傷害事件危機處理標準作業流程9附件 2: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92.12.01 台軍字第 0920168279 號一、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

14、為協助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幼稚園處理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以下簡稱校園事件) ,以減少危安事件發生,有效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特訂定本要點。二、本要點所稱校園事件主類別區分如下:(一) 意外事件。(二) 安全維護事件。(三) 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四) 管教衝突事件。(五) 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六) 天然災害事件。(七) 其他事件。各主類別之次類項目,由本部公告之。三、本要點適用範圍為各級學校及幼稚園。四、為適時掌握校園事件,加速處理應變,依各類校園事件之輕重程度區分如下:(一)甲級事件:人員死亡或有死亡之虞。財產損失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亟須本部或其他單位協助及其他可能引發媒體關注、

15、社會關切之事件。(二)乙級事件:人員重傷。財產損失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其他未達甲級事件程度,且無法即時處理之事件。(三)丙級事件:人員輕傷或疾病送醫。財產損失未達新臺幣十萬元。五、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所屬教職員工生(含替代役役男)發生第四點所定事件時,均應通報本部,其通報時限及作業方式如下:(一) 甲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十五分鐘內,以電話通報本部及上一級督考單位,並於二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以下簡稱即時通)實施首報。遇有網路中斷時,改以紙本方式傳真至本部及上一級督考單位,俟網路恢復後再補行通報作業。(二) 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十二小時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遇有網路中斷

16、時,作業方式同甲級事件。(三) 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二週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同一事件涉及多項類別者,歸入最主要類別;涉及多所學校、幼稚園者,各學校及幼稚園均應各自進行通報工作。即時通操作手冊由本部定之。六、為預防校園事件發生及減少損害,本部應運用網路或電話簡訊,設置即時廣播系統,廣播有關校園安全維護訊息。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應依本部通知,下載校安即時廣播系統程式,並依規定保持連線。校安即時廣播系統操作手冊,由本部定之。七、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應指定專人承辦校園事件通報工作,業務承10辦人對通報資料應負保密責任。八、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日應指定專人檢

17、視所轄單位及學校使用即時通之狀況,俾利即時協處。查有錯報、漏報、遲報時,應要求即時更正或補正。九、本部於每月五日前,依即時通之通報資料,公布校園事件統計數據;每年並應指派專人或委託學者專家進行分析研究,以研擬減少校園事件之具體措施與建議,提供各教育行政單位及教育工作人員參考。十、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各級學校及幼稚園之通報專線電話、傳真號碼應轉知轄屬教職員生周知,以利校園事件之通報。十一、本部各館所準用本要點辦理通報作業。十二、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應定期檢討校園事件之通報優劣情形,並依相關規定辦理獎懲。大專校院校園實施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防治計畫調查表是 否(一) 一級預防重點:

18、增加保護因子、降低危險因子1.貴校是否訂有憂鬱與自殺三級防治實施計劃?2.貴校是否建立全校性自我傷害危機應變機制(含 24 小時通報與求助專線及危機應變處理作業流程),是否曾有策略實施?3.貴校是否有效宣導並定期演練 24 小時危機應變機制之啟動與實做?4.教務處或通識中心是否有規劃充足的生命教育課程?5.學務處:(1)是否每學期舉辦促進心理健康(含正向思考、衝突管理、情緒管理、以及壓力與危機管理)之活動?(2)是否辦理“ 我要活下去” 、 “我不用自殺來解決問題”的宣導活動?(3)是否針對導師、教官之輔導知能研習中加強:A.破除自殺迷思?B.認識憂鬱與其處理,尤其強化有自殺之虞或企圖自殺者之

19、危機處理知能?C.認識自我傷害與其處理,尤其強化危機處理知能?(4)是否針對家長進行憂鬱與自殺認識與處理之教育宣導?(5)是否加強學生幹部之憂鬱與自殺認識與處理之教育宣導,並訓練同儕對憂鬱與自我傷害同學之溝通技巧與情緒處理訓練?(6)是否加強校警與宿舍輔導員、管理員或保全人員之危機處理能力?(7)大樓中庭或樓梯間是否有防止意外或自殺發生的措施(如安全防護網)?6.是否整合民間資源(如:基金會等)來合作辦理憂鬱自殺預防工作?7.是否結合社團資源辦理憂鬱與自殺之預防工作?(二) 二級預防重點:篩選高危險群,早期介入1.是否實施全員篩檢:即提昇導師、教官、同儕、教職員、家長之憂鬱辨識能力以協助篩檢?

20、2.是否以柯氏憂鬱量表進行篩檢?3.是否以其他相關量表進行篩檢?所使用量表為何:(勾否者免填)4.是否訂有協助者發現有自殺之虞者時,如何轉介之標準作業流程?附件 411是否5.是否能重點性篩選出“疑似嚴重型憂鬱發作” 、 “曾經自殺企圖過或已有自殺計畫者”及“憂鬱性妄想或幻聽者”? 6.是否針對篩檢出之高危險群提供進一步個別或團體的心理諮商或治療?7.是否在新生入學時即建立檔案,並每學期定期對高危險群進行長期追蹤與介入輔導?8.貴校是否有專業心理師可實施篩檢問卷後之進一步晤談與介入決策之判斷?9.貴校是否有專業心理師可實施有效之憂鬱與自殺之認知或人際關係心理諮商與治療?10.貴校是否整合校外之

21、臨床心理師資源到校服務?11.貴校是否整合校外之諮商心理師資源到校服務?12.貴校是否整合校外之精神醫師師資源到校服務?(三)三級預防重點:自殺與自殺企圖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1.當有人自殺未遂後:是否已建立危機處置作業流程?流程內容是否包括對媒體之說明、對校內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危機處置、安排個案由專業心理師進行後續之有效心理諮商與治療、家長聯繫與教育?2.當有人自殺身亡後: 是否已建立危機處置作業流程?內容包括:對媒體之說明、對校內相關單位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家長之聯繫、協助及哀傷輔導?3.危機處置作業:心理師、輔導老師、導師、教官是否熟悉何時與如何協助危機處理?(包括如何評估有自殺之虞者轉介強制住院之條件與行為特徵、不自殺契約書的使用、如何提昇個案之希望感與活下來的理由等)(四)若由教育部委託辦理種子培訓,貴校是否可派員參加憂鬱與自我傷害種子專業人員培訓課程,包括:1.校園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防治(3 小時)2.憂鬱與自我傷害之辨識與處置(3 小時)3.自我傷害之危機處置(3 小時)4.憂鬱與自殺之認知心理治療初階與進階訓練(42 小時)5.邊緣性格之成因與處置(21 小時)6.自殺個案之法律與倫理實務(3 小時)7.定期實施督導訓練(50 小時)校 名:學務長:輔導中心主任:1業務承辦人:聯絡電話:傳真: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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