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 务 大 厅 工 作 制 度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政务大厅“窗口” 办文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为社会提供热情、方便的服务,制定以下工作制度:一、统 一 受 理 承 办 制 度凡属我们职能范围内的一切业务咨询、业务办理事项,由政务大厅统一对外接待、审查受理,内部封闭运行、接办分离。承办科室限时办结后,将办文结果及业务卷宗送交政务大厅,由政务大厅人员进行核查、登记、用印后统一对外发放办文结果,将办结的业务卷宗移交档案室统一保存管理。申请人只需按规定将业务申办事项所需材料提交政务大厅的接件窗口,即可在我们承诺的办理期限内凭受理回执单和缴费凭证到政务大厅领取办文结果。办理期间,申请人只需到报件
2、窗口或通过业务咨询电话,就可及时了解到业务事项审办进程和办理动态情况。二、并 联 办 理 制 度申请人申办的业务事项需政府一个以上科室联合办理的,政务大厅将受理的申报材料,同时分别送达有关科室,各承办科室同时并联办理。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负责跟踪、协调、督促相关承办科室,按各自的办事程序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结。需进行现场勘查的,政务大厅负责组织联合各有关承办科室人员共同现场踏勘;在对外承诺办理时限内,承办科室分别将各自的审办结果统一送交政务大厅,由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转交主办科室上报审批或由政务大厅直接对外发放。三、首 问 责 任 制 度凡接受申请人咨询、报件、查询、来电的第一接待人即为首问责任人。申
3、请人要求办理我们职能范围内业务的,首问责任人须全程负责此项业务的受理服务,政府内部各个环节的协调运作由首办责任人代理完成,直至办结为止,首问责任人不得无故转推政务大厅其他人员受理。凡是来人或来电进行业务咨询的,若业务咨询事项属于我门政府服务内容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须立即给予具体答复,不得敷衍、应付、不得让咨询者转问第二人;若来人、来电咨询的业务问题,首问责任人一时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做好解释和记录,经主动了解清楚后当场或当日回电给予答复;若业务咨询事项不属于我政府服务内容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当场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四、一 次 性 告 知 补 齐 制 度政务大厅受理业务申办事项,需
4、将申办事项所需资料、标准要求、运作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凡申请事项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产业政策的,接件人员要即时明确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若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要即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有关部门申请;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申办事项,不予受理,但要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要求,避免申请人多次往返;对不予受理的业务申办事项,接件人员要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因特殊情况,政务大厅人员受理的报件转承办科室后,经办人审查报件存在问题需补正内容的,经办人要在受理三日内将所需补正的内容书面一次告知政务大厅,由政务大厅接件
5、人员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资料,并出具补正通知单。凡申请事项属我局职能范围,且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符合规定形式的,政务大厅接件人员应当场一次性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和收件回执单。五、时 限 承 诺 制 度依据政府对外公开承诺的各项业务事项的办理时限,政务大厅人员受理业务申办事项时,要向申请人明确告知申办事项的办理时限,并承诺在办理时限内回复办文结果。 若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事项,政务大厅承诺即到即收;若申报材料存在错误,申请人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接件人员要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无误后予以受理。政务大厅对受理报件进行登记后,应于当日送达承办科室,待承办科室办结将办文结果或初审后
6、的报件转至政务大厅后,政务大厅人员登记后当日电话通知报件单位领取批文或当日将初审后的报件转送有关复审科室继续办理。政务大厅不得无故积压或随意扣压申报材料及办文结果,政务大厅每个环节工作承诺在一日内完成。业务受理事项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的,承办人员需在承诺办结时限前重新确定时限,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书面告知政务大厅,由政务大厅接件人员将延期办理的理由、重新承诺的时限及时告知报件单位。业务上报等待批复、材料补正等待时间不属延时办理,不予计时。 六、退 件 审 批 登 记 制 度政务大厅受理的申办业务事项,审查登记后转至承办科室办理,承办人员在办理审查过程中,认为业务事项不符合有关规定,不予办理需退回
7、的,承办人员不得自行决定退件,应报请主管局长同意后方可退回政务大厅,由政务大厅进行退卷登记后通知报件单位领取退卷,出具退卷通知单,负责向报件单位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对业务件的退件情况政务大厅每月负责进行统计,并定期予以公布,统计结果作为对政务大厅工作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七、业 务 统 计 制 度为强化政务大厅对受理业务事项的协调督办,并协助做好业务工作考核,政务大厅负责对每日的业务接件和业务发件及每月的业务申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登记统计汇总。政务大厅由专人负责,每日下班前,对当日政务大厅受理的业务报件和发放的业务批文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下一个工作日将统计结果通过域网的每日工作动态栏目予以公布;同时
8、每月 5 日前以科室为单位,分别对上月各科室的业务工作量、承办的每宗业务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制作完成科室业务办理情况月统计报表,经政务大厅主任审核无误后,上传政务系统网,在政务公示栏目予以公布。八、公 开 公 示 制 度为方便群众,增加窗口办文的透明度,促进政府行风廉政建设,更好的为社会服务,政务大厅工作中需对外公开政府业务职能范围;公开各类业务事项的办事条件、标准、审批依据;公开业务办理运作程序、办结时限;公开各类业务办理所需提交的材料;公开业务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公开收费的项目、标准及依据;公开业务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采取厅内设置接待窗口,由专人接待来人来电进行的业务咨询及查询;政务大厅墙上悬挂办文指南、厅内摆放办事指南资料手册;通过厅内触摸屏公开查询、室外电子大屏幕发布信息;通过登陆政府网站公开查询各类政务信息等公开公示方式。